分地没有悬疑之处,村长絮絮叨叨地把过程说了一遍,尤其还强调了火灾之后,大家都是吃着林立的粮食,晚上还要住在林立的厂子里。
村子里的人也能作证。
王婶子又大叫起来:“他们撒谎,林秀才抢走了我的三丫四丫,他已经抢走了我两个女儿了,又要糟蹋我两个还不到十岁的女儿!”
这又是怎么回事,姜县令的神色沉下来。
紫苏带着三丫四丫也跪在院子里。
三丫四丫终于吃了一顿饱饭,看到亲娘的时候,躲在紫苏的后边。
前因后果很快就弄明白了。
姜县令惊堂木一拍,又问道:“王刘氏,你说你去县城告状,留你亲夫儿子在家。当时你亲夫人在哪里?儿子人在哪里?”
“我夫瘫在床上,宝宝一个人在门口玩,我夫只要张眼就能看到。”
“你撒谎!你夫既然瘫在床上,尸体如何在院子内?分明是你纵火在先,想要烧死瘫在床上的亲夫,嫁祸于人!”
“冤枉啊!大老爷,我冤枉啊!我走的时候我丈夫人好好的啊!”
林立早已经站到了一边,听着这话也很奇怪。
就林立了解的,王婶子重男轻女,自己的儿子宝贝的连学堂里都不送——只送了一天,就坐不住跑回家了。
杀了不能动的丈夫还有可能,儿子,怎么也舍不得的。
县令再问了几句,又询问了村子里的人,和身边的师爷商量了会,重新掀开布亲自动手搬开两个尸首的口。
王婶子又哀哀地哭了起来,被衙役斥责了,不敢出声了。
县令和师爷蹲在两具尸首旁边看了一会,站起来擦了手,回到原位惊堂木一拍。
对着众人道:“王刘氏离开家里时,王大本在床上,但尸首却是在门口。
如果有人纵火,目的是烧死王大和王宝宝,应该是关紧房门,将人烧死在屋子里。
但王大却在门外,躺倒在灶台前,手里还抓着五岁小儿。”
县令环视众人:“王大倒地所在既在灶台前,旁边又有柴火被烧灼痕迹。
王刘氏,可是你在离开之前,口出不逊,致使你夫不堪受辱,选择纵火身亡!”
围观众人中传来惊呼的声音,有邻居作证说,王刘氏平日里就虐待丈夫,一日只给一个饼子或者一碗稀粥度日。
王大睡在草垫子上,屎尿全是两个不到十岁的女儿负责,还动辄对王大打骂。
很快,案件就似乎明朗起来。
王刘氏不断喊冤,县令吩咐动刑,几板子打下去,声声入肉,王刘氏连哭带骂,只承认临走之前与王大哭诉被村人欺负。
姜县令最后断案:“王刘氏虽然不曾纵火,然而虐待丈夫女儿,以致丈夫不堪忍受,纵火烧村杀子。
判王刘氏杖责三十,没入奴籍,所卖银两偿还村人损失。”
这判决林立说不好是否公正,然而王婶子虐待丈夫女儿却是事实,全村的房屋财产毁于大火,也与她有间接关系。
村里人眼看着王刘氏挨打惨呼,竟然无一人求情。
林立心里却也没有恻隐之心。
只可惜了无辜的五岁小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