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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危奇王国。

三号市场。

这里是小奴隶主的聚集地。

蒙面裹头的北部人擅长围猎野马,秋季,马群迁徙至圣河以南后,他们便开始四处捕捉奴隶补贴家用。

在无主之地上垦荒的农民、破产后欠债的小商人、没有子嗣的寡妇或者是偷窃食物的孤儿……任何缺少庇护的人类都是他们捕捉和收购的对象。

两个风尘仆仆的北部人在喝酒。

这是一对兄弟。

哥哥叫马克,弟弟叫胡鲁。

这种用甘蔗根发酵制成的酒很浑,一股馊味,像加了马尿的泥浆。如果不是生水喝了拉肚子,没人碰这玩意儿。

兄弟二人旁边。

十来匹栓了缰绳的野马正在吃草,棕红色的毛漂亮极了,在阳光下闪着令人心醉的亮光。

“正宗北部红棕,10金,不讲价……你们是看马还是看人?”马克喝口酒,过了喉,打量面前的两个客人。

一个穿绸缎的胖子。

一个穿灰袍的老头。

正值晌午,烈日烘烤大地。

贵族老爷们都在室内喝茶看戏,只有爱捡便宜的才会挑这个时间来。

清洁的水很贵,奴隶贩子自己都舍不得喝,更别提给奴隶。哪怕是廉价的甘蔗酒,也不会。奴隶喝的水在牲口槽里,和马粪、蚊蝇尸体混在一起,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

每天傍晚,因拉稀和脱水而死的需要三辆马车才能拉完。

这个点,奄奄一息的奴隶,给价就卖。

“有女人吗,或者年纪小的男孩?”穿绸缎的胖子扯开衣领,露出汗涔涔的千层脖,“我赶着回巴比特,有就拉出来瞧瞧。”

白皮金发的危奇人很受欢迎。

哪怕丑一点,都比棕色皮肤的塞恩人卖得上价。

胖子来自三角大陆最南端的巴比特。

那里靠近魔物大陆,原是流放罪犯和失格魔法师的蛮荒之境,在炼金术兴起后,逐渐发展成炼金术士和商人的后花园,情|色行业十分发达。

巴比特的商人四处采购女奴,有时候小男孩也要,听说连破碎群岛的美人鱼也能抓去筒楼里接客。

马克放下发黑的橡木酒杯,搓搓手,提起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粗鲁扯掉布裙,“您看,健康得很,皮还白。丈夫死了,她婆婆卖给我的,据说生不出来,您要是买去做生意再合适不过……”

稍矮一头的弟弟胡鲁插了句嘴,“她做过割礼。”

马克瞪弟弟一眼,吐口唾沫。

不过是睡过两夜,竟舍不得了?

不下蛋的鸡再好看有屁用,带回家都浪费粮食。

胖子弯腰检查情况,连连摇头,“不行,割得太糙了,容易裂开,我可没钱买药水治。”

马克松开女人,引着胖子到后面。

危奇王国的人谨遵光明神教义,除贵族外,平民女孩8岁以前,男孩12岁以前都要行割礼。

后面栅栏还有年纪小的。

没做过。

女奴拢着破裙低声哭泣,这样的检查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

就是家里养来拉磨的母驴都比她有尊严。

胡鲁脸颊动了动。

猛灌一口甘蔗酒,趁着哥哥不注意将酒杯放到女人旁边。

灰袍老头自顾自查看奴隶,专挑身高体壮的男性,似乎在寻找合适的劳工。

马克朝胖子问道:“那老头是您的随从吗?”

“不是。”胖子用手扇扇风,颇有几分不耐烦,“到底还有没有货啊?”

马克示意弟弟招呼老头,独自走到围栏角落抓起一个瘦削的男孩。男孩叫古恩,原本是农户的儿子,农户欠了领主两年的税后跑了,只留下老婆和儿子。古恩妈妈卖了他交税,然后重新找了个男人过日子。

男孩大概十岁,或者十二岁,太瘦了,不好判断。

一双大大的蓝眼睛天真又怯弱。

胖子眼睛一亮。

跨过围栏,摸了把古恩的脸,“真滑。”

马克脸上拢起笑,“您要是喜欢,我这就喂他点甘蔗酒。”

再过会儿,该死了。

古恩听到甘蔗酒咽了下口水,朝胖子露出讨好的、仿佛狗狗般的濡湿眼神。

胖子乐得肚子直颤。

肉手一挥,让马克给他酒。

古恩渴极了,仰起脖子咕咚咕咚灌,喝到一半,猛地止住,捧着酒杯穿过一具蚊蝇环绕的尸体,摇了摇一个小女孩的肩膀。

“粒粒,粒粒……看,是甘蔗酒!”

四五岁的黑发女孩抬起头来,细弱的脖颈套着碗口粗的生锈铁圈,皮肤如同白雪,五官说不上好看,两颊还有不少雀斑。

她瞥眼胖子,看向马克。

眼神如同幽夜中四起的寒雾,冷又重。

马克倒退一步。

“这是什么玩意儿?”胖子指着她,惊奇道。

马克脸色一僵,支支吾吾,“……海边,一个男人给我们的。”

三角大陆的原生人类只有两种,一种是雪肤金发的危奇人,发色越浅、皮肤越白,血统越纯。一种是棕肤褐发的塞恩人,发色越深、肤色越黑,血统越纯,但是在上一次对魔大战中,纯黑贵族死伤殆尽,几乎灭绝。

黑发雪肤的人类。

闻所未闻,更别提亲眼见到!

“她是危奇人,还是塞恩人?”胖子围着她小心翼翼查看,仿佛女孩是长着利爪和翅膀,会喷火的魔物。

马克摇头,“她会说话,但不是我们的语言;会写字,也不是我们的文字。”明明还小,力气却堪比成年男人。

就是个怪物。

粒粒收回目光,接过酒杯。

古恩看着她小口啜饮,开心地笑起来。他有一个妹妹,两岁的时候生病死了。沦为奴隶后,便把怪模怪样的小女孩当作妹妹,还给她取了个名字。

粒粒,也就是危奇语中“雀斑”的意思。

胖子擦擦汗,将汗巾往胸口一掖。

“这两个,都要了。”

古恩很开心。

他这样的年纪,没什么力气,想要卖出去可不容易。拥有主人,便拥有了食物和水,最重要的是,还能继续和粒粒在一起。

马克也很开心。

甩掉便宜货不说,还甩掉一个大麻烦。

从交易中心取来契纸,很快办好手续。

小男孩1银。

小女孩3银。

砰!

马克解开粒粒脖颈的铁圈,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发出警告,“小怪物,我知道你能听懂我说的话,你现在的主人是那位胖先生,知道吗?不论你力气有多大,胆敢攻击主人,胸口的金色奴隶印记就会变成红色……红阳印记无法消除,只能当一辈子奴隶。如果杀死主人,印记会变成黑色……黑阳印记烙在灵魂,哪怕你死了,轮回转世都无法消除,到时就是永生永世的奴隶!”

“听到没?”马克用力拍她脑袋,“放聪明点,别连累你那可怜的小哥哥!”

力道之大,一般小孩早哭了。

粒粒却只是晃了晃,伸手挠胸口疤痕重叠的金色太阳印记——她固执又疯狂,一直想把烙有奴隶印记的皮揭下。

哪怕鲜血淋漓。

马克悻悻收回手。

经手的奴隶多如牛毛,就没见过这么毛骨悚然的。

胡鲁见哥哥忙得差不多,喊道:“这位老先生想买一个力大的脚夫,他是魔法师!”

马克一拍大腿。

今天是走了什么运,又是巴比特的商人,又是地位崇高的魔法师。

粒粒抓住马克裤子,直勾勾看着被胖子带走的古恩——

两人走进一处矮房。

房外摆放两个腥臭的木桶,蚊蝇嗡嗡叮咬,里面是带血的筋膜和淡白色肉丸。系着皮群的壮汉靠着外墙抽烟,和胖子比划一会儿,指了指马匹。

胖子丢出一块银币。

壮汉这才点头,递过烟筒让古恩抽一口,取来血迹斑斑的弯刀。

“死胖子要干嘛?”粒粒转动勒出老茧的脖子,脏兮兮的小脸有着和年龄不符的沧桑和冷酷。

“什么死胖子,那是你的主人!”马克瞥一眼,“你的小哥哥需要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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