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谈笑风生,一顿饭下来,几人刚开始的陌生感早已不翼而飞,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酒酣耳热之时,忽听得门外有人叫唤樊超。
“樊兄,我给你送货来了。”
话音刚落,一名精瘦的汉子便已经走了进来,见到刘志等人不由一愣。
“哟,有贵客呢。”
樊超急忙站起来,把他拉到了外面,“邱老二,你信得过我就先丢到柴房里,我过后再给你算钱,今日家里不太方便。”
那邱老二恋恋不舍地朝后院看了一眼,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讪讪道:“那当真是不巧了……”
刘志是个懂行的,听他刚才那一句,便已经知道他是个专门偷狗的,给樊超送狗来了。
此时也赶了出来,“相请不如偶遇,这位兄弟既然遇到了,就是缘份,不如一起吃吧。”
邱老二本就馋涎欲滴,根本不顾樊超猛打眼色,立马就往里走。
“那可真是不好意思了,嘿嘿~”
他嘴里虽然这么说,两只眼睛却像长了勾子一般,恨不得马上把肉块勾起来。
看着他这副不争气的样子,樊超都觉得面上罩不住。
此时樊家娘子正好又上了一盆香喷喷的卤狗肉,刘志立刻招呼大家一起开动,化解了他的尴尬。
那邱老二是个嘴上没把门的,二两水酒下肚,立刻便开始吹牛打屁。
“要说这个吃狗肉啊,没谁比我邱老二更内行了,我只要瞧上一眼,便知道这条狗身上有几斤肉,哪里的肉最有嚼头。”
即使在小偷这个行当中,偷鸡摸狗也属于最低贱的,根本不入流。
但这时代狗肉属于大众饮食,偏偏又没有专门饲养的,于是就催生了这么个下三滥的职业。
偷的东西不值钱不说,却偏偏还招人恨,一旦被抓住了,就往死里打。
三天两头的不是被人撵得要断气,就是被人打得青红紫绿的,没一块好肉。
就算是这样,那也比被人扭送到衙门里强,他们这种惯偷,进去就是一顿杀威棒,再关上几天,送去服一段日子苦役,出来时瘦得脱了形。
“那你今日可有好货?”
刘志很自然地问道。
“那当然啦,这吃狗肉也是有讲究的,一黑二黄三花四白,要论起味道来,还是黑狗最绝。”
黑狗确实肉最精道,而且数量稀少,大部分都性情凶猛,并不容易弄到。
因此刘志一听,也来了兴趣。
“邱兄今日有黑狗?”
樊超早知道邱老二那点德性,本想三言两语打发了的,却被刘志给拉了回来。
此时见他越说越不像话,起先还担心刘志会瞧不起他们,谁知他却一脸兴致勃勃的样子。
“也算是……黑狗吧。”
樊家娘子恰好过来,笑骂道:“你就吹吧,明明是条黑白花的,最多只能算三花吧。”
邱老二被人当面戳破了泡泡,也只是尴尬地干笑两声,低头猛啃狗腿。
一直没说过话的陆奉,冷不丁在旁边突然冒出一句,“陆某平生最恨偷狗贼了,有本事就去劫富济贫啊。”
此言一出,场面顿时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这话不仅骂了邱老二,还连樊超这个卖狗肉的也一起给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