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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梦见小时候

独立小院又恢复平静。太孙床边有专人守着,德王回房休息,苏晓婉准备晚膳,方育和梁大夫去药堂配药。

人人都有事情做,陈晓一个人无聊待在房间,望着照片和画纸发呆。

炭笔买来了,就只是根黑炭。陈晓无心画画,看着照片发了会呆,觉得有点困,爬上床睡会儿。

昨夜他们从湖边赶到南中,除了陈晓在空间里睡了两个小时,其他人就没有睡,包括方育也是。

陈晓上床没多久就睡着了,迷迷糊糊进入梦乡。梦见小时候的外婆家。

外婆陈兰,那时候三十五岁,家在县城边上,户口是农村的,他们家在县城外路边有栋三层小楼。

陈兰的丈夫是开大货车跑运输的,这些年来赚了些钱,在宅基地上盖起这栋小楼。

丈夫长期在外跑运输,陈兰利用自家房屋,一楼铺面经营着一家小餐馆,二楼出租给别人住,三楼自住。陈晓父母当年就是来这家餐馆吃饭,然后又租了二楼房屋,这样认识陈兰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陈兰的丈夫在另一个县养了个小三,据说还出钱给小三开了家卡拉ok厅,陈兰为此没少跟丈夫闹,但是又能闹出什么结果。人家歌照唱、舞照跳,小三继续养。

陈兰提出离婚,丈夫说可以,如果她要儿子,一分钱没有;如果放弃儿子,给她四万元。——1992年的四万元,是很大一笔钱,当时的工资水平大约每月150元,人均年收入2026元。

至于分房子,那是不可能的。凭心而论,家里盖房子的钱,全是丈夫挣来的。在没有三层小楼之前,陈兰在家务农,她几乎没有多余收入,全靠丈夫养着。有了小楼之后,陈兰开餐馆、租房屋,这才有了富余收入。

为了儿子,陈兰忍着。直到那边小三怀孕,直到私生子都有了。

陈兰是个勤劳善良的女人,当她看到陈晓父母年纪轻轻(从外貌上看还不到结婚年龄)就已经有孩子,她好言规劝:回家去吧,你们还年轻,不要这样在外面漂泊,对你们对孩子都没有好处。

陈晓母亲就是这时候认她做干娘的。

这里要介绍一下,陈晓的“父亲”名叫陈常兴,“母亲”名叫陈柳苹,两人容貌上看起来二十岁不到。之后陈兰觉得,他们的名字可能是假的。她租房屋时,两人拿不出身份证,因为私人租房管得没那么严,陈兰看两人可怜,于是没纠结身份证。

不过,最后被“可怜”的居然是陈兰。

那时候陈兰丈夫几乎不回家,二十多天回来一趟。终于,他有一次回来,主动提出离婚。

离婚协议还是跟之前说的一样:要儿子,没钱;要钱,没儿子。

陈兰不想放弃儿子,儿子也不想跟着他爹。但是这样一来,她们娘俩就是净身出户,什么都没有。

这时候,陈柳苹站出来,说买下这栋房子,陈兰丈夫哪里好待、到哪里待去。

经过一番纠扯,陈兰丈夫同意了,二十万卖掉这栋房子。陈柳苹拿出二十万现金,当场点清。

陈兰和丈夫离婚了,儿子归她、房子归她,但实际上房子钱是陈柳苹出的。

陈兰十分疑惑,她哪来这么多钱?陈柳苹说,其实他们家很有钱,二十万不算什么。

这就奇怪了,既然有钱,这对“小情侣”为何要如此漂泊?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之后某天,这对“小情侣”突然失踪,从此渺无音讯。

陈兰抚养小小,一直到她六岁,面临即将上小学。为了上学,陈兰想办法将小小落户在她户口本上,取名陈晓,关系一栏写的是“养女”,不过陈晓一直喊她“外婆”。

梦里。陈晓梦见自己四五岁的时候,餐馆里有两桌客人,外婆在厨房炒菜。她颠颠的跑进厨房,对外婆说:“外婆,我饿了。”

外婆系着围裙,翻动锅铲,锅里正在炒青椒炒肉。

外婆说:“等一下,等把客人的菜炒好,我就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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