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的信?拿过来我看一看。”
早早忙完的姜素刚准备躺在躺椅上好好的晒一晒太阳,结果就看到穿着自己专门设计的古代OL装的惊鲵走了过来,她的手里还拿着一封信。
“这封信是农家侠魁田光写的。”
说着惊鲵便将信交给了姜素。
姜素拆开信封一看,随机笑出了声的。
在信中田光还有一笔大生意要和姜素亲自谈一谈。
看完信的姜素则是认为这田光是不是对大生意有什么误解。
对于现在的姜素来说十万两黄金以下的生意都算不得大生意,而农家六堂的财富合起来才刚刚达到这个标准。
这田光总不至于把整个农家都拿出来和姜素做生意吧。
“要我写信回绝他们吗?”
经过这几天的锻炼,惊鲵也终于知道这所谓的“秘书”其实就是给姜素处理杂事的,一些不重要的事情以及姜素的日常生活都基本上都归她管。
“嗯。。。你帮我写封信就说我会亲自去农家面谈,还是要给侠魁一个面子。”
姜素本身就是农家弃徒,现在发迹了自然要好好的去秀一把。
这也算是一种衣锦还乡。
三日之后姜素带着古庄来到了东郡,这一次姜素并没有穿上自己四季不换的蓝色衣衫,而是换上了一声白色丝绸衣服。
这一身衣裳看起来并不如自己那个蓝色的衣衫华丽,但价值确实那衣衫的上千倍。
这套衣服全部由天蚕丝所制成,不但水火不侵,而且刀剑不能加身,可谓是极品至宝,单单是这一套衣服所用的天蚕丝差不多就值万两黄金。
再加上,衣服上还有用金丝勾勒图案,在这个黄金基本上很难炼化的时代,这金丝本就是无价之宝。
综合算下来,姜素这一套衣服的价值可以换五座城,要知道作为传国玉玺的和氏璧也不只能换十五座城池,姜素的这一身衣服的价值相当于三分之一个和氏璧。
“老板你这一身衣服,是不是有些。。。”作为罗网的天字一等的杀手,惊鲵的眼里自然不是盖的,一眼就看出姜素的这身衣服和他之前穿的截然不同。
“呵呵,这次去农家自然要好好的现一把,让他们好好见识一下什么叫做有钱人和穷人的差距。”
当你有了钱怎么做开心?当然是向自己的小伙伴炫耀了,更开心的是什么?那自然是这个小伙伴还和你有仇。
姜素当年满脑子想做生意,不去耕地,结果被田猛给赶出了农家,现在去农家自然要好好的秀一秀自己的经济实力。
惊鲵的看向姜素的目光中多了一丝诧异,姜素一直以来都是以一种淡然出世的样子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只要不提钱,说他是一个世外高人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