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再续,书接上一回。
上一章说到母亲与陈家老爷两人连夜为大哥订了婚。
由于事出突然又紧急,为了保护陈家小姐陈婉不会被征入宫当秀女,唯有在深夜应急做了一份订婚书。
母亲和大哥心情激动,一夜睡不好。
第二天天刚亮,母亲和大哥如常起床打理家事,大哥和二哥还要为出发到濉溪学习酿酒做一些前期的预习功课。
早饭过后,大哥心绪不安,和我在书房一起看着那份订婚书。
我忽然发觉了订婚书上有一个大漏洞:
订婚书一般都是由父亲出面写的,落款是父亲。
昨晚的婚书就是父亲作落款签名的。
但是太匆忙了,在订婚书的落款日期处,写了昨天的日期。
昨晚谁都没有注意这个细节!
父亲外出经商未回,这谁都知道啊!而且有“路引”作证明,什么时候出发是规定了的。
直到今天,父亲还未回来。但是订婚书,以他的名义、用了昨天的日期,这就是一个不小的漏洞了!
俗话说: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盖。
谎言从开始,如不停止,就会陷入无限循环的状态。
假如强说订婚书是在父亲出发前订下,这必须有媒人联合作伪证。
明明媒人第一次前来我家时,我父亲外出还未回来的!
这件事情,往大的说,就是欺君大罪啊!
媒人当然不会同意啦!作个媒罢了,用不上涉嫌犯罪啊!不会轻易跟你合谋啊!
我立即将此告诉大哥,大哥一拍脑袋,说:我就是老觉得有什么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