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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子楚携成蛟拜访 吴驹以毛笔相赠

二人的眼神交流完毕,成蛟从吴驹手中接过了长匣和毛笔,看样子甚是喜欢。

然而还没捂热,就被子楚一把拿了去。

“吴卿,这东西是怎么用的?”子楚疑惑的看着手中这杆毛笔。

“笔头蘸墨书写便可,和分签差不多。”吴驹答道。

子楚还是疑惑。

吴驹见状,干脆将几人带到了书房,二话不说,挥毫又写下了一副将进酒。

遇事不决将进酒。

一副字写完,子楚看向这杆笔的眼光登时变了。

“巧思,真乃巧思!吴卿果然如词中所写一般,天生我材必有用!”子楚捧着毛笔连连夸赞道。

“咳咳咳,大王过奖。”吴驹轻咳两声,脸不红心不跳的接下了这赞赏。

对不起啦蒙大将军。

吴驹默默给蒙恬说了声抱歉。

“阿嚏!”

秦国边境的一个军营中,一英武少年突然打了个喷嚏。

“蒙恬,你最近怎么老打喷嚏?”身旁同僚问道。

“不知道,可能来了边境有些水土不服吧。”蒙恬皱了皱鼻子。

……

“与分签较之,相差不啻天渊!虽然初学有些困难,但字体效果却是分签远不能及的,这外观更是如此,笔杆修长,笔头过渡圆润,真乃君子之笔。”子楚将毛笔从上到下夸了个遍,但却是字字发自真心。

他刚刚也试了几笔,深刻体会到了毛笔之妙。

一旁的成蛟有些委屈的盯着子楚手中的毛笔,心想这难道吴师不是给我的礼物吗?

“吴卿,这毛笔可还有存货?不知寡人可否从你手中讨一支?”子楚问道,他终究没有拉下面子强占成蛟这杆毛笔。

“额这个,工艺还需改良,而且产能较低,目前存世的就只有三杆,若是大王真心想要,我可以抽空再做一杆。”吴驹解释道。

何止是产能较低啊,简直低出地平线了。

“既然如此,便麻烦吴卿了。”子楚说道。

“客气客气。”吴驹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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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笔若能推广到整个秦国便好了,届时吴卿必然名利双收,也可引领书法之改良,造福天下士人。”子楚又感慨道。

“会有那么一天的。”吴驹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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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别说,吴驹真有增大生产规模,推广到全天下的想法,毕竟他统一诸子百家的伟大计划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

关于买庄子,吴驹已经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恐怖的花钱速度。

“大王,公子,走吧,耽误了这么久,也该找个地方为公子授课了。”吴驹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看到出子楚是真被这毛笔吸引住了。

正常人也许只考虑毛笔能把字写得更好看,但子楚作为一位君王,考虑到的却是更深层次的东西,比如毛笔的商业价值,比如它给著书立学、吟诗作赋等等文化领域带来史无前例的革新。

“真乃巧思。”子楚在心中再次感叹道。

不过吴驹说的有道理,此行的主要目的还是带成蛟来拜师才对。

“那走吧。”

子楚郑重其事的将毛笔洗净擦干,重新放回匣子里。

众人一同向门外走去。

“等等!”子楚突然叫停。

“怎么了?”吴驹好奇。

子楚指了指桌上吴驹写下的那副将进酒:“吴卿,这副字可以赠予寡人吗?”

吴驹哭笑不得。

他发现了,哪怕子楚这样威严肃穆的雄主,私下里也有亲民,或者干脆称之为接地气的一面。

不过那副字确实写的不错。

由于瘦金体写的是宋体,秦国写的是小篆,所以吴驹这段时间来一直在思考二者的结合,每次总会多出些心得,写出来的字体自然也是一副更比一副强。

当然,吴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字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作为小篆向隶书、甚至是楷体演变的标杆。

“大王且拿去吧。”吴驹说。

“那寡人就不客气了。”

子楚虽然不算是书法的狂热爱好者,但奈何吴驹的瘦金体小篆写得太漂亮,哪怕相隔数千年,子楚也能感受到瘦金体的独特美感,因而对这幅字非常喜爱。

他叫来几个随行侍者,将那副将进酒带走,

随后,众人一同向吴府深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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