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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鱼复山

鱼复,春秋时为庸国鱼邑,秦惠文王时改为鱼复县,昭烈帝兵败夷陵乃屯于此,更为永安,晋时复为鱼复,贞观时改名为奉节,而鱼复山就在鱼复县畔。

......

自明崇祯十一年夏,张献忠复叛始,本来已经几乎平定的中原流寇瞬间又死灰复燃,罗汝才、袁时中相继复起,而一直被朝廷认为已经死亡的李自成也从商洛一带杀奔而出,中原烽火再燃。

然而,李自成此次复起并不顺利,先败于郑崇俭,后困于杨嗣昌,最后被打的丢盔弃甲,遁入鱼复山中,明军进围鱼复山,大有要一举歼灭李自成之势,时值深冬,又无粮草、棉衣,士卒冻毙饿死者众......

“好冷啊......”一名带着斗笠约莫十三四岁的年轻闯军士卒蹲在土垒后努力的搓着手,身上单薄的衣服根本抵挡不了二月刺骨的寒风。

“再熬熬,等入春就好了。”一旁脸上布满褶皱的老兵劝慰道,同时往着火堆里又加了几根木柴,这微弱的火焰提供的温暖在隆冬的山中聊胜于无。

“二狗子已经饿死了......俺们还熬的到春天吗?”年轻的闯兵喃喃问道。

“......”老兵沉默了,这个问题他也不知道,跟着闯王南征北战以来不知道死了多少弟兄,他都已经麻木了,不过从来没有哪一次有这么绝望过,据说闯王自己都想自尽了,幸亏被义子李双喜拦住。

“要是,闯王自尽了,该多好......”老兵突然蹦出了一个大逆不道的念头,闯王死了,他们就可以回家了,就不用被那个川耗子看着了。

“牛叔,你说.....你说,若是真的降了,朝廷真的会既往不咎吗?”年轻的小卒子突然开口问道。

朝廷已经派了几波人来劝降了,全都被闯王骂了回去,不过这不妨碍杨嗣昌用攻心之法,他派人对着已经又饿又冷的闯军喊话,若是他们投降,就供给食物跟棉衣,还既往不咎送回家乡。

“莫要乱说!”被唤做老牛的老兵赶快捂住他的嘴,“不要命了,若是让那川耗子听到,定砍了你脑壳去正军纪。”

“俺才不怕呢!昨天三雀就在山下喊,说下去就要热汤喝.......牛叔,俺娘还在家等我呢,我不能死啊......”那年轻的小卒说着说着眼眶就是一红。

看的老兵一阵纠结,他也不想死,但这么困下去不是被饿死,就是被官军斩杀。

“想走就走吧。”这时一阵声音从他们身后传来。

两人一怔,扭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湛蓝色罩甲,头戴朱漆勇字盔的少年正淡淡的看着他们。

“见过,哨总......”两人瞬间害怕了起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被他们叫做“川耗子”的哨总李炎。

“哨总......俺们只是抱怨一下,实在是又冷又饿.......没想着走......”老兵连忙申辩道,他已经注意到李炎的手已经按在刀柄上了,生怕李炎当即动手砍了他们。

“某没有怪罪你们的意思......”李炎注意到了老兵的眼神一直瞟着自己按在刀柄上的手,知道他会错意了,便顺势拿了下来,然后走到火堆面前伸出冻僵的双手,感受火焰的微弱的温度。

“如今时局艰难,你们留下来也活不了”李炎摇摇头说道:“再说,山里粮食也不够了,这几日也跑了不少兄弟,你们若是耐不住了,就走吧,我自然会当做没看见。”

“哨总......”两人闻言都愣住了,但看着李炎一脸认真的表情似乎也不像在试探。

“若是要走,就快些走,等会儿被其他人撞见了,那便走不了了”李炎抬头看向两人开口说道。

“那哨总你......”老兵颇为犹豫的看向李炎,他可是记得,几日前有个哨总手下出了逃兵当时就被闯王下令斩首了,如今李炎私纵逃兵,只怕难逃一死。

“无须管我。”李炎微微笑了笑。

“跟我们一起走吧,哨总,闯军要完了,没必要跟着闯王一起死啊!”一旁年轻的小卒子突然开口道,对这个主动放他们走的哨总,他似乎很有好感。

“走?我又能去哪里呢?”李炎苦笑着摇摇头,然后摸了摸那小卒子的脑袋:“你比我还小几岁,回去好好照顾爹娘,明白吗?”

“哨总......”老兵还想再劝,却被李炎抬手打断了,于是也只能把话咽了下去,跟年轻的小卒子对视了几眼便下定了决心。

两人其实早就想走了,只是碍于军法不敢逃走罢了,如今得了李炎的首肯,当即便叩了几个响头,一溜烟的跑下山去投降官军了。

望着两人逃走的背影,李炎微微叹了口气,时局艰难,莫过于此啊,望着巍峨的鱼复山,李炎不自觉的陷入了回忆。

他来自三百多年以后,本来只是一个在奉节踏青的历史系咸鱼学生,却不料失足落入了江中,等醒来就在附身在了这具被淹死的身体之上。

这具身体的记忆他并没有继承,不过好在身上有一个竹牌,上面写着“李炎”两个字,他姑且就把这个当做自己的名字了。

对于穿越这个现实,他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就接受了,因为残酷的现实环境让他不得不赶快适应求生,通过打探,他终于知道居然来到了三百多年前的明末,作为历史系的学生,他当然知道明末是个什么鬼情况。

农民军杀完,官军杀,官军杀完满人就来了,短短几十年一亿五千万人口就锐减到了令人发指的不到五千万,这么大规模的减员足可想象背后是多么残酷的现实。

不过他运气还是不错,身体的原主人有着一副不错的体魄,布满肌肉的臂膀,遍布老茧的大手,无疑说明原主是个经常干体力活的家伙,七尺多高的个子,也是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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