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之后,石闵便准备结账,带着花木兰离开这家酒肆,没成想,半道上却生了一些周折。
“站住!不许走!”
回头一看,一名酒肆的小厮气急之下,抓住了一个酒客的手腕。
“放手!”那酒客亦是一脸不悦,眉目含煞。
“嘿!我说你这人,没钱还敢进酒肆喝酒吃肉?莫不是来消遣咱的?!”
酒客闻言,直接甩开了那小厮的手,怒道:“本……我且把酒菜钱与你赊账,明日便还!你怎地还不依不饶?”
“我信你不过?小子,我告诉你,今日你交不出这酒钱,我便将你扣这儿!想吃霸王餐,也不打听打听,这是什么地方!”
说着,那小厮便招呼两个帮手过来,拿着擀面杖就要将这酒客擒拿下来。
“你好生无礼!”那酒客倒是一个斯文人,生的清秀,此时此刻见到这副情景,气急败坏,却是涨红了脸,没爆粗口。
“住手!”
关键时刻,石闵站了出来。
石闵不是好事者,不想多管闲事,但他却不想被这么一件小事情,破坏了心情。石闵可以说是财大气粗的了,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在他的眼里根本不是事儿!
那小厮见到石闵的打扮,不敢得罪,忙低眉顺眼:“这位大爷,不知您有何贵干?”
“这人的酒菜钱我付了。”
“谢谢爷!”
把那人的酒菜钱付了,石闵与花木兰没有停留,径直离开了酒肆。
那酒客连忙追了上去:“仁兄且慢!”
石闵站住脚。
那人上前行礼道:“适才多谢仁兄解围。若不是仁兄慷慨解囊,在下可能都无法脱困了。”
“不必如此。”石闵打量了这个年轻人几眼。
这个年轻人皮肤白皙,面貌姣好、清秀,眉目间一股子狐媚之气,长发束起,作侠客打扮,腰间还挂着一柄剑,脚踏小蛮靴,腰束锦带,当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
呃……石闵扫了一眼这年轻人的喉咙和胸脯,果然,又是一个女扮男装的。
石闵道:“小兄弟,我看你的衣着气质,不似普通人,何以连酒钱都付不起?”
闻言,那个年轻人颇为尴尬:“此事一言难尽。我初来邺城,见得难民乞讨,便施舍了一些财物,没成想被贼子浑水摸鱼,连身上仅有的一点银两都偷走了。”
石闵微微一笑:“小兄弟倒真是一个善人。”
“仁兄,在下姓庾,单字一个文,不知仁兄如何称呼?”
“冉闵。”
“冉大哥,小弟这厢有礼了。”
“庾小弟是一个游侠?”
“正是。”
“呵呵,这年头,游侠可不易啊。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好诗好诗!”庾文赞道,“冉大哥的这首诗,真是道尽了古往今来的侠客们的侠义之风!有诗一首,夫复何求?”
“庾小弟过奖了。”石闵又打量了庾文几眼,直把她打量得浑身不自在,方才笑着道,“庾小弟若是不介意的话,与我一游邺城如何?”
“也好,也好。小弟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还请大哥多多提携。”
“好说好说。”
石闵换了常服,本是想体察民情的,这一下与这位“庾小弟”结伴而行,并无不可。
于是乎,三人循着大街小巷而走,看惯邺城之浮华,同时,也没有忽略了阳光照射不到的昏暗的角落——若是太阳还在的话。
“公子!可怜可怜我吧!……”
石闵三人进入的这个地方,比城郊的贫民窟还要“穷酸”!
不,这已经不能用穷酸二字形容的,毕竟贫民还能自力更生,在这个乱世里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但是在这里的难民却是过着饥肠辘辘,朝不保夕的日子。
石闵他们一进来,就被一群衣衫褴褛,浑身臭烘烘的难民围住了。
庾文的心里不忍,将头侧过去:“冉大哥,不知你身上可带有钱两?”
石闵微微颔首:“有一些。”
“可否借一点给小弟?改日便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