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
凌王府的马车稳步走在官道上,在小皇帝的出行行队的第六位。第一位是小皇帝的保镖四大保镖团队——夜莺,寓居,李博,韩枫。第二位就是小皇帝的马车了。小皇帝的马车后跟着的是魏莫笙的马车,魏莫笙作为大魏的太子,小皇帝处处都对他十分客气。魏莫笙后就是马思雨的马车,马思雨后是张恒之的,张恒之后就是我们苏大王爷的。
这两日间,我收拾了三套可以换洗的衣服,这春猎去的是霖虞山的皇家猎场,相当于春游吧,反正我是如此想的。
前面都是上流社会的马车,我与芭歌这种下人级别的,就不知道排到什么地方去了。总之,就算我站在马车上遥看前川,我也看不见苏凌他们的马车。
三叔是冰山男的侍卫,自然是骑着马跟在苏凌马车旁边的。
“芭歌,这次春猎要多久哇。”我坐得端端正正,问着。
芭歌掀开车帘,道:“照大晋的惯例来说,应该是十日。”
十日……
啊……感受美好的大自然。
这次的春猎会与以往不同的的一点就是,每家大臣都多带了些护卫,大概是狐妖案闹得满城风雨,这心里有鬼的人心中都不太平。反倒是我们苏王爷坦荡,非但不多添人,还更是只带了三叔一个。真是忘了自己辜负林雨的事?就不怕林雨化作妖邪来找他索命?
啧啧啧……我呸呸呸……林雨化作妖邪,我不就是在说我自己吗。
当我没说,当我没说。
去霖虞山的路很长,皇家战队浩浩荡荡,十分壮观。我打了个哈欠,靠在芭歌身上睡去了。
到了霖虞山,已是四个时辰之后了。小皇帝选了块平地扎营。扎营的形状是圆弧型的,小皇帝的营帐在中央,接着围着小皇帝的一圈就是侍卫f4,然后就是苏凌马思雨魏莫笙张恒之余寿之的营帐了。最外围是大内高手,负责保护整个营地的安全。我们今日稍作休息,明日一早,小皇帝要举行祭天大典。随即宣布春猎开始。
因为芭歌是女孩,我又是以男装出席的,所以芭歌不会和我住在一处,这里有专门女眷的营帐,她便去那处了。三叔是苏凌的贴身侍卫,所以和王爷住在一起,我……我当然沦落到和一群大男人挤一个营帐了。
我的妈呀……苏凌的心也真大,我一个女孩子家家,和一大群男人在一起……
他就不怕……
他就不怕……
他就不怕……
他就不怕我把别人吓死了吗。
造孽啊。
“小兄弟,快到这儿来。”
我刚一进营帐,就有络腮胡子大叔向我招手。我愣了愣,闻到一股深深的汗臭味,好吧……我竟然要在这里住十天晚上。苍天啊,大地啊……
“小兄弟,快来啊。”
面对这么热情的络腮胡子大叔,我只好沮丧地走到他身边的床铺下坐下。由于是临时搭的营帐,这是一张大通铺,我们都睡在一张床上,每个人有不同的被子罢了。
“小兄弟,哥几个注意你好久了。”络腮胡子大叔说着,有几个小护卫兵也跳着凑过来,窃笑着说:“是啊是啊。”
“啥啊……”我压低声音,一脸懵逼。
“你与众不同。”
“我……与众不同?”我咽了一口水,问着:“今日赶路,小弟都没怎么出过马车……几位大哥是怎么……”
络腮胡子大叔道:“就是你不出马车,才与众不同啊。”
“啊?”
“我们做随从的,是没有坐马车的资格的,你看我们哥几个,汗流浃背的。这是走了一天的路呐!”
我上上下下看着他们,难怪汗气味那么重,我恭敬地说着:“辛苦了,辛苦了。”
“不辛苦,这有啥啊。”左边脸上有一道疤痕的刀疤叔说道:“那会打仗的时候,这么连着跑三天三夜都不能休息的。”
“这么辛苦?”
“休息?休息敌军就追上来啦,你小子小命不保。”刀疤叔道。
络腮胡子大叔笑道:“这是我们这儿上过七次战场的老兵了。”
“失敬失敬。”我笑着说。
又一年轻小伙子跳过来,奸笑着:“兄弟是凌王的随从?”
“是。”
“凌王可是个怪脾气的主儿。”那年轻小伙子说道:“一脸阴气,暴戾无常。小兄弟可遭罪?”
“遭罪……遭罪……”我长叹一口气:“我们家王爷的确喜怒无常,难以伺候喽。”
“都知道那凌王有个不错的侍卫,就是你吧?”
“哪个?”
“哪个传说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那位。我看小兄弟你带着一个黑面具,十分神秘,想必就是这位高人吧。”年轻小伙子道:“陛下此前也说要收那高人入宫,不曾想高人志在四方,拒绝了陛下,陛下也不曾降罪。”小伙子说着,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没想到三叔还有这么一茬伟大的经历啊。
小伙子突然站起身,拔出剑来。大喝一声,只道是:“早就想让高人指点一二,择日不如撞日。”说着,就是“哦哦哦哦呀哎呀呀”地朝我砍过来。
这我哪招架的住,灵巧地闪开,“你你你你认错人了,我只不过是王爷身边一个端茶送水的,你说的那位高人住在王爷的营帐里。”
“高人别说话!”
“哎呀我的妈。”我一个后翻滚,从大通铺滚到地上,欲哭无泪:“真不是我,我啥也不会,打不过……打不过……”
“看刀。”
“我滴个娘啊。”眼看逃不掉,我根据三叔交我的那一套花拳绣腿,灵巧地从小伙子的肩膀上撑过去,完美地落在了他的身后。小伙子大惊,一把刀随着他的他的身形旋转,我弯个半腰,又避开了。
四周传来鼓掌声:“小兄弟好身手。”
“过奖……过奖……”
“高人啊!”小伙子赞叹道。
“……”我竟无言以对。我大喝一声:“停!你认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