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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小新真的极有眼光,有品位,起码选的衣裳,配的鞋,立横是满意的。

立横喜欢白色,从前她的衣柜里白色也居多。从小她的衣裳均由伍里夫设计。

世人提起伍里夫,他时常被当成大众文化的标签,可他似乎又很知识分子。比方说一本庸俗透顶、物欲横流、揭秘超级阶层过着怎样污秽生活的书里,伍里夫是唯一被引用的设计师;而另一本挺有文化、高深莫测的书《计设心灵》里,他又被隆重推出,大谈他的设计精神,总结为:60年代是“结交激进派的时尚”,70年代是“唯我的十年”,80“追求权力”……

这个如今已老朽的老头儿,的确过着平常又奢艳的生活,即使嬉皮士横行的年代,他也坚持那身白色西装行头,左口袋里永远放着黑色墨水钢笔。

立横对这个白衣有型老叟的评价是:他的打扮仿佛正是出自他所批判的王国,乏味、一成不变,但又是金钱堆砌起来的瞎讲究。

却,无疑,伍里夫是最了解的立横的,这个他从小打扮的女孩儿,永远是他最神秘的缪斯……

所以,你看看小新感觉还是对的吧,他带她来的,正是“伍里夫”品牌开在满都最大的“豪奢店”:伊甸的过去。

她是伍里夫最原始的缪斯啊,你说,哪件拿出来她又不适合呢?件件为她而生!

别看小新翘着腿坐在圆形皮椅上,手撑着下巴,走马观花地看店员拿出一套一套给她换,其实,心灵大为冲击呐,似乎看懂了每套衣裳的“灵感概念”,迷人的伍里夫啊,迷人的立横……

立横戴着一只镯子走来,没扣上。

她知道伍里夫的这些配饰都有些“极致设计”,譬如这只镯子吧,通透银白,其实不是这个色儿,伍里夫会让里头灌一种“特制的红墨汁”,流动红血一样,伴随着手腕的摇摆,会更好看!

这是一只崭新的镯子,都是灌汁后再合拢,立横没打算要,所以不扣。

“这套可以。”立横说,意思她就要这套了。

小新懒懒起身,走近她,靠得极近,“都好看,都要。”一手拉起了她戴着镯子的手,“扣上呀……”“诶,”立横阻止。一旁店员赶紧上前,说了缘由。

小新一笑,“这只也要了。”说着,更叫人难以想象的,他忽抬起自己的左手,对着自己无名指腹狠一咬!——立横看着都疼。指尖汩汩流出血,小新低垂着眸,将自己的血液灌挤进镯子里,银白的镯子立即生动起来,红色的血液真实地涌动其间,妖艳异常!配上立横的腕子,堪称艺术品……

你晓得,店员们,嗯,包括里面本较少的顾客,哪个不看着这边都入迷了!

梅新的颜就是毒药,加之这样的举动;立横简直就是为“伍里夫”而生——这一对儿!挨着这样近立在那儿……梦幻得不成样子!

还有这叫人咋舌的大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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