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皇带着余怀恩和陈三前往御书房之时,雁门关外,战事早已落幕,灯火却依然通明,遍布雁门关外三十里的缓冲地带,并且一直延伸到天狼境内百余里。 这一百多里的地界上,漫山遍野的,除了兵,还是兵。 活着的兵,战死的兵。 战死的兵自不待言,活着的兵中,荷枪持械、斗志昂扬的,自然是从雁门杀出的大楚宁远边军。 而更多的兵,则是垂头丧气、被大楚宁远边军杀得丢盔弃甲、纷纷弃械投降的七国联军。 十一月十三日,七国联军以百万之众,兵犯大楚。大楚宁远守军于雁门迎敌,首战告捷。 十一月十四日,大楚宁远侯杨延平伤愈复出,双方休战一日,七国联军于战场收尸。 十一月十五日,双方再战雁门,大楚宁远边军出关迎敌,一战击溃百万联军。 这是流传于后世的关于这场战争的官方记载,简短而且明了。 但是,对于一场这样的传世之战,无论是各国的军方也好,又或者是民间也罢,显然不会满足于如此简单的记载。 于是,战后的许多年,人们一直在用尽一切办法搜集关于此战的详细资料。其中的许多人,尤其是领兵之人,自然是希望能够从这场战争中汲取可以借鉴的作战经验。而更多的人,尤其是平民百姓,则希望能够多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 但是,直到很多年后,尽管逐渐拼凑出这场战争的许多细节,但是,人们依然觉得,并未真正了解这场战争的全貌。 而以下,就是一些当年曾经亲历这场战争的军人们的口述。 “没什么好说的。当年老子是骑兵,本该冲锋在最前线,打最硬的仗,啃最难啃的骨头。但是,当老子带着兄弟们跟着大部队冲出去的时候,敌人已经全部乱了套软了脚。老子的战刀还没举起来,他娘的他们就直接投降了。老子和兄弟们俘虏倒是抓了一大堆,就是没正经砍过几个敌人。“这位当年的骑兵小校每次说起这场战争,都为自己没能真正打上仗而愤愤不平。 “老子后悔啊!当年入伍选拔骑兵的时候,要不是老子怂了一下,也能捞个骑兵当当,在第二拨就可以冲出去了。结果倒好,老子做了滚刀手,最后一拨才出战。“这是当年的一位滚刀手。 “我听说当年那一战,所有出战的将士都抓了很多俘虏,都立了战功啊!“听这位滚刀手抱怨的人说道。 “屁!那能叫抓俘虏吗?那他娘的就是赶鸭子!等到老子们出战的时候,敌人已经完全怂了。老子和兄弟们跟着老大就是他娘的在赶鸭子,一人赶一群。这样的战功,老子自己捞得都寒碜!“这位滚刀手愈发郁闷。 “你说啥?杀敌?杀个鸟的敌!老子跟着兄弟们扛着长枪跑了十几里地,累出个鸟来,连一个拿兵器的狼崽子都没见着!尽是他娘的举手跪地的俘虏了!”这是当年的一位长枪手。 “我啊!我倒是看见一群拿刀拿枪的敌人了。但是,等我跟兄弟们冲到跟前,那些狼崽子一看我们是骑兵,直接就把家伙给扔了。”这也是一位当年的骑兵,说起那一仗,也很是不爽。 从所有当年曾经参与此战的宁远将士的叙述中,人们发现,每个人的叙述虽然各有不同,但却有一个最大的共同之处。那就是,所有这些将士都在抱怨,他们当年没能真正地杀敌,更没能痛痛快快地杀敌。 “上百万联军呢!你们都没杀敌,他们怎么就败了?”于是,很多人这样问。 “我们是没杀敌,但是有人杀敌啊!”将士们这么回答。 “杀敌的是谁?最先冲出去的那支队伍?”对于这场战事,所有人都知道,最先冲出去的,是一支骑兵。 “是啊!杀敌的是他们。等到我们冲出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把敌人的胆都杀破了。”提起这支队伍,所有被问到的将士脸上都焕发出奇异的光彩。 “他们能有多少人啊?我听说好像不足一万吧?那么多联军,就是站在那儿给他们砍,他们的手也砍软了吧?”曾经有一群好事者凑在一张酒桌前,这样问一位曾经亲历此战的边军。 “你懂个球!当年老子可是站在城头上看得清清楚楚的!那支队伍,那些兄弟,啧啧!”那边军道。 “那支队伍怎么了?快说说啊!” “嘿!砍瓜切菜,懂不?那些兄弟们干的,就是这样的活儿!” “不能吧?狼崽子们也不是吃素的啊,怎么可能就变成了砍瓜切菜呢?” “狼崽子们当然不是吃素的。但是,在那支队伍面前,他们就是瓜,就是菜!” “你这还是没说清楚啊!“听者愈发好奇了。 “你哪儿那么多废话?“这边军有些不耐烦了。 “来,老哥,详细说说,详细说说!掌柜的,再给上两坛酒,切几盘酱牛肉!“听者开始喊着加酒加菜了。 “兄弟们既然这么敞亮,我也不藏着掖着了。“那边军咕嘟嘟又灌下一碗酒,夹了一箸酱牛肉塞在嘴里嚼了嚼咽将下去,说道:”当年我是守城的,没捞着出关杀敌的机会。“ “啊?“听者顿时都露出失望的神色。 “你们他娘的这是什么表情?老子可不是怂货!老子得服从军令,懂不?“那边军似是被众人的神色给激怒了,呼地站起身来,刺啦一声将上衣给扯开,露出胸前的一条疤痕。 那条疤痕,从其左肩斜斜地一直延伸到右腹,看上去极为吓人。 “看到没有?老子这条伤疤怎么来的?这是老子在城头上跟狼崽子们的一个登城卒硬拼出来的!“也不知道是被酒劲给催的,还是被众人的神情给激的,那边军脸红脖子粗地吼道。 “啊?登城卒?那可是狼崽子们的杀手锏啊!”众人齐齐惊呼道。 “才知道啊!”那边军哼了一声,坐下身去,伸手端起又被满上的酒碗,咕嘟嘟又干下去一碗。 “老哥,这仗才打了三天就结束了,您这受伤了,怎么又上城头了?”听者中有杠精这样问。 “你懂个屁!老子是第一天就受伤的。受伤之后老子就被送到那个地方,待了不到半天伤势就痊愈了。要不是老子犟着要回城头,在那里再多待一天的话,这条伤疤都留不下。”说起那个地方,那边军的脸上又露出奇异的神色。 “就是那个神迹?真有那么神?” “你别老打岔!老哥,您接着说,您在城头上都看到啥了?“另一位听者呵斥杠精道。 “我在城头上亲眼看见,两个时辰之内,咱们的那支队伍在狼崽子们中间杀了七个往返。七个往返啊!“那边军脸上的每个毛孔似乎都在发光。 “七个往返?狼崽子们就拦不住他们?“ “拦不住!”那边军放下酒碗,脸上的光彩愈甚,说道:“我亲眼看到,狼崽子们的马刀砍到那些兄弟的身上,根本就砍不进去。狼崽子们的箭射到那些兄弟们的身上,直接就弹开了。但是,只要那些兄弟们一出手,就没有落空的。” “这么厉害?他们身上穿的究竟是什么?“听者愈发好奇了。 “这个嘛,嘿嘿,“那边军嘿嘿一笑,说道:”老子也想知道。“ “您也不知道啊?“听者又都露出失望的神色。 “这是军事机密,懂不?这不是你们能打听的事。”那边军虽然灌了不少酒,但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却清楚得很。 “阿爷,当年楚国的那支骑兵,真地就有那么厉害?”这是在天狼朝发生的一场对话。问话的,是一位天狼少年。他问话的对象,是他的爷爷,当年曾经参与此战的一位天狼老兵。 “孩子,阿爷知道你想问什么。记住爷爷的话,永远不要打仗,特别是不要和大楚打仗。”天狼老兵摸了摸自己孙子的头,说道。 “阿爷,我连黑熊都能杀死了,难道还会怕楚国的骑兵?”天狼少年有些不服气地说道。 “孩子,大楚的那支骑兵,不是骑兵。”提起当年的那支骑兵,天狼老兵的眼神有些迷离,又有些掩饰不住的恐惧。 “阿爷,他们不是骑兵又是什么?“天狼少年问道。 “他们是恶魔。是狼神派来惩罚我们的恶魔。“天狼老兵的声音竟似有些微微颤抖。 “恶魔?狼神为什么要惩罚我们?“天狼少年皱起了眉头。 自从记事以来,他便总喜欢缠着自己的爷爷问当年的事情,但是,他的爷爷却总是不愿多说。 天狼老兵没有再回答自己孙儿的话。他的思绪,又飘飞到那个每每想起便会将他从睡梦中惊醒的战场。 大楚的那支骑兵,确实是恶魔。一直数千人的恶魔大军。 当年他也是骑兵,而且是第一波就冲上去迎战的联军骑兵。 他亲眼看见,当大楚的那支骑兵如同旋风一般冲过来的时候,他的千夫长、他的同袍、他的战友,甚至连手中的兵器都没有举起,就已经栽落马下。 他之所以能够捡回一条命,只是因为突然马失前蹄,在大楚那支骑兵冲至身前之前就已经跌落到了马下,摔断了一条腿。 躺在地上,躺在战友的尸体堆中,好不容易等到那支骑兵全都冲过去了,他还未能挣扎着站起来,那支骑兵便又杀了回来。 然后,他就看到更多的战友倒在他的身边,直到他们的身体完全将他掩埋。而等到这些尸首终于被掀开,他得以重见天日的时候,他就成了大楚士兵的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