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镛固然是自信的。
不过,林牧也是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金镛的小说这要是放在后世互联网上面十之八九是要扑街的。
不说别的,单单是绿帽情节,就足以劝退一大堆读者了。
在这个年代,金镛的通俗小说,可以说是天下无敌的。
前世的时候,林牧也只是一个屌丝。
作为一个小屌丝,他最喜欢看的就是网络小说。
放在这个年代完全就是降维打击。
穿越到了这个时代,想要弄出几本畅销小说,实在是太容易了。
除了找到了皇易之外,林牧直接找了一群人,以千字十五的价格签约了一大批作者,然后,丢给他们设定,丢给他们大纲,让他们直接开始创作。
《号角日报》,特地开辟了几个专栏。
这段时间,他就是要把《号角日报》给做大,日销售起码也是要二十万份,对此,林牧也是充满了信心。
除此之外,林牧把后世极为娴熟的招数直接在这个年代给用了出来。
碰瓷营销
本来林牧也是不打算挑金大侠下手的,关键是,金镛都开始对着自己亮剑了,那么,林牧自然是不会客气,直接开始教你做人。
“接下来,我们要做的事情很简单!”
此时此刻,号角日报所有的员工和记者齐齐的坐在林牧的面前。
蒋瑞国正在聚精会神的听着林牧的吩咐。
这段时间,号角日报的销量增加了不少,虽然是免费的,但是,还是引起了大量的关注。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寻秦记。
性,永远都是一个不过时的话题。
林牧是按照网文的标准,把《寻秦记》的前期给塑造的极为爽快,导致这三天的时间,不少人都注意到了号角日报,不少人也都是注意到了寻秦记。
免费的报纸已经可以销量达到了十三万份。
姜瑞国对林牧还是挺佩服的,本来还以为少东家是玩票性质,万万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提一个名不见转的报纸给做的大红大紫。
林牧竖起了一根手指,淡淡的开口道:“找人,把金镛的小说全都看一遍,看完之后,直接写评论,就说他小说写的烂,前后逻辑不通畅!”
“打个比方!”林牧竖起了一根手指:“就说他的消耗江湖,岳不群是伪君子,你们就在报纸上评价,说岳不群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华山派,这是在面对五岳剑派围剿下最优秀的选择,再来说少林和武当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再看看令狐冲,这就是背叛门派,投向敌国,辜负了岳掌门的栽培!”
“当然,在写文章的时候,记得引用原文!”林牧继续开口道。
……
一群人都是有些傻眼了。
感情还能这么营销?
只是,这么做,是不是太缺德了。
说到这里,林牧淡淡的开口道:“好了,大家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老板,那我们怎么办?”一个妹子举手道。
她叫田橙,是号角日报的报社记者,不过,基本上也是混日子的,号角日报能存在多久她都不知道,琢磨着等到报社倒闭自己直接去跳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