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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浩荡荡的春从南方漫卷而来,涌入洛川要塞,进了上城区的花园,却不进下城区弃民的眼。
下城区有的永远都是灯火缭绕的红黑色,不见阳光,也不见春色。
不过,下城区的弃民又有谁会在意呢?
现在所有人在意的都是夜魔的头颅,用那肮脏的血换来金灿灿的钱,再用金灿灿的钱换来想要的一切。
残酷的生存环境不仅不允许阳春白雪,也不允许下里巴人,只允许拥挤成一团、简单、粗暴的喧嚣……
穿着破烂的商贩用手半敞开自己的棉袄,遮在身前,对着客人异常神秘地说道:“这可是异常宝贵的《猎魔手记》,这里面记载着夜魔的所有特征,并且详细地描写了猎杀的方法。有了它,猎杀夜魔就跟杀鸡一样简单!”
“多少钱?”客人也压低了声音问道。
“一个金币!”
“屁!你就这么一页《猎魔手记》,也敢要这么贵?!”客人勃然大怒。“就算修仙法门也不能这么贵!”
“嘿!”商贩咬了咬牙。“看你也是个实在人,不跟你多啰嗦,五十银币!”
“就十银币!”
“不卖!”商贩翻脸,直接裹上了自己的破棉袄,不再让客人多看一眼。
客人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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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对方走出十步,商贩懊悔地叹了口气,喊道:“哎——!要不是我急用钱,我跟你讲,我绝对不会卖给你的!就这东西,我告诉你,绝对就是摇钱树、聚宝盆!洛川要塞外面是什么?是夜魔吗?屁!那是遍地黄金!这玩意儿是什么?这就是捞黄金的网!哎!今儿算是让你捡个大便宜了。我是真的急着用钱,要不然……”
客人痛痛快快拿出了前,商贩磨磨唧唧拿出了那一页纸,两者各得其所,立刻分别而去。
商贩又念叨了好一会儿,见左右无人,便立刻迅速地打开自己的柜子,从厚厚的书上撕下一页,再次裹到了怀里,眼睛里闪烁着贼光,盯着下一个上钩的人……
杂乱的角落里正在发生了一场血战,双方数十人持刀互砍,最后动用了火枪,将这几步大小的地方染成了鲜红。
四周的人没有躲起来的。花眼的老大爷钉着破皮鞋,时不时地抬头看,还以为是一帮子人在唱戏;四层楼的胖大妈,敞开着怀,手里攥着一把南瓜子,看得津津有味;拿着铁风车的孩子在巷道里跑来跑去,丝毫没有觉得危险就在身边……
数十人的血战,最后只剩下一个人,从血泊中站起来,手中捏着一本浸血的《猎魔手记》,环顾了一圈,夺路而逃。
“《猎魔手记》是我的了!有了它,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猎杀夜魔!就能换来无穷无尽的钱!从此以后,我也能跟神民一样了……”
只是这名最后活下来的人不知道,在他这里奉为宝典的《猎魔手记》,早已经满大街都是。
荒诞的如同戏剧一样的事情在洛川要塞的每一个角落上演,让人觉得可笑,也觉得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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