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冬三下五除二把这个濛古戴的头盔给摘了。
“嘶!”
头盔下露出来的,光光的头皮中间,赫然是一小截烧剩下的辫子!
细细的一小段,和电视剧里那种不敬业的麻花辫不一样,只有铅笔那么粗,这是正宗的金钱鼠尾辫!
一秒钟都不用怀疑,这他玛蛋根本就不是啥濛古人,这是建奴!
怪不得,死了一批又冲上来一批,不要命似的,原来是建奴。
天哪!
我干翻了那么多建奴?
赵长龙对上了李元冬的眼神,沉默了片刻,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做的对,这时候,不能动摇军心。”
眀朝大桐这一带的边军,和濛古经常打,凭着边墙,胜多败少。和建奴就很少遇上,倒是辽西辽东时不时会打上一场,但这些年败多胜少。雁门关这里的边军都没和建奴真刀实枪地干过,但架不住传来的消息没少听。
要是驿站里这帮菜鸟,猛然知道对上的是传说中凶神恶煞的建奴,天晓得他们腿会不会软,还有没有力气举得起水枪。
人活一口气,很多就是这样。没上过战场的人不容易理解,打仗不是一把A过去就完事的,打顺手了会士气如虹,打崩了就算人数占优一样会兵败如山倒。
赵长龙看了一下四周,左近没有旁人。把头盔重新给按回去,又把绳子给系紧,朝李元冬点点头。
“先把这一杖扛过去。”
××××××
天色已经全黑,这会儿,外面的建奴也暂时偃旗息鼓,没有再射箭或试探性地向墙边冲过来,只是在不算太远地地方休息观望。
院子里的弓箭手和拿盾的马夫们全都坐在地上歇息。
“啥香味?”
有几个马夫伸长了脖子四处张望。
“你是狗鼻子啊?!”
赵长龙刚从快递箱里运过来两大袋子馒头,在这气味复杂的杀戮场上,居然有人闻出来了。
看到有人已经察觉,赵长龙也不在遮掩,站在屋前的台阶上,拍了拍手。
“人是铁,饭是钢,刚才那两狗鼻子闻到了,没错,今天我们这仗打得漂亮,仙爷赏赐下白花花的馒头,听仙爷的,不仅得平安,还能填饱肚子!”
一听有白面馒头,所有人全站起来,立得笔挺。
一听说有白面馒头,所有人的人都不困了,肚子也不由自主地咕咕响起来。不知不觉地,赵长龙已经在驿站里建立起威信,现在还有好吃的,那就更加要跟紧,谁会和自己肚子过不去?
“来,跟着我喊,信仙爷,得平安!”
“信仙爷,得平安!”
这次下面的喊声大了许多,整齐了许多。
“信仙爷,得平安!”
喊声又大了几分,连墙头上两位放哨的都蠢蠢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