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看看时间……”
苏晓樯抬起带着手表的手腕,那是一只VCA的Charms系列腕表,表盘是银白色,周围一圈钻石在透过窗户照进来的阳光下闪耀生辉,黑色的鳄鱼皮表带衬得苏晓樯手腕愈发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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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晓樯对着路明非挑眉:“已经十一点半了,你还真挺能睡。”
“十一点半!”路明非一个激灵差点翻下床,抱头哀嚎,“完了!婶婶会杀了我的!”
“婶婶?”苏晓樯迅速抓住了重点,下意识地想问一句“为什么是你婶婶”,当刚一张嘴就立刻闭上了。
她反映过来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不是很美好,所以还是不问为妙。
“你可以给她打个电话,编个合理点的借口,我让杨叔尽量配合你糊弄过去。”
“杨叔?”路明非一愣,如果他没记错,从昨晚算起,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听到这个称呼了。
“我家的管家,”苏晓樯解释道,旋即又补充了一句,“李叔是司机。”
“万恶的有钱人生活啊,”路明非感叹一句,疑惑道,“你送我去医院我可以当成人道主义救助,那你为什么要帮我糊弄我婶婶?”
苏晓樯俏皮一笑:“在糊弄家长和老师这件事上,学生们应该永远站在统一战线。”
“女侠高义!”
路明非对着苏晓樯抱拳行礼。
“过奖过奖。”
苏晓樯抱拳回礼。
路明非和苏晓樯对视一眼,沉默两秒后突然一起笑出声来。
笑了一会,苏晓樯又劈手夺走路明非手里的纸杯,再倒好水,待路明非接过去后放下暖壶开口道:“我刚吃完午饭,现在要去睡个午觉,糊弄你婶婶的事待会你想好借口后直接去客厅找李叔就好了,我已经提前跟他交代过了,他会配合你的。”
苏晓樯理理额前散乱的刘海,转头走向门。
“对了,”她突然转过头,“我午休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所以……小明子,你懂的。”
这一声“小明子”叫的路明非瞪大双眼,他刚要说些什么,苏晓樯眯起眼睛,修长睫毛弯起,再次开口:“别忘了你还需杨叔的配合哦!小、明、子。”
“喳(zhē)!”
……
苏晓樯关上客房的门,走向客厅里整理高脚杯的中年人。
中年人穿着黑色的燕尾服,脊背挺直,动作神态一丝不苟,双鬓微白但理得非常整齐。
“杨叔,待会我同学出来麻烦你配合一下他,就跟我之前说的一样。”
苏晓樯走到杨叔身边道。
“好的,小姐。”杨叔点头,然后又有些好奇道,“小姐,你问那位小先生他是怎么受伤的了吗?医生说他身上的伤口很奇特,完全想不到在什么样的情况才能造成这种狭长而浅的伤口。”
“他昨晚都吓得跟见了老虎的京巴似的了,我哪敢问他啊,我生怕我一问,他想起什么来直接尿床上,”苏晓樯摇头道,“揭人伤疤也得等伤彻底好了再揭,要不然伤口呲血怎么办?”
“也是,”杨叔点点头,“要给那位您那位同学准备点午餐吗?”
“准备点吧,躺着么久也该饿了。”
苏晓樯点点头。
“那您呢?”杨叔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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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苏晓樯毫无形象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又伸了个懒腰,“我就算了,杨叔你是了解我的,太困的时候我是没胃口的。”
“啊——”苏晓樯又打了个哈欠,屈指拭掉眼角渗出的泪水,“从昨晚熬到现在,我都快困死了。杨叔我先上楼去睡会,晚饭再叫我吧。”
“好的小姐。”
杨叔点头。
苏晓樯趿拉着步伐走上楼梯,向自己的卧室走去,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今天的路明非相比于以往在学校里多了一种莫名其奥妙的气质,仿佛平添了一口底气似的。
客房里,路明非将法力自灵台中散去,异常敏锐的五感回退到只比普通人强个两三倍的地步。
……
路明非曾经和死侍战斗的马路旁边的河面上,一颗戴着潜水头盔的脑袋探出水面,缓缓游向岸边。
巨大的水花溅起,一具足有两米高的漆黑尸体被从水面扔上马路,随后一道穿着潜水服,身材修长曼妙的身影跃出水面,婷婷立在死侍的尸体旁,手里还拿着半截漆黑断臂。
酒德麻衣把断臂扔在死侍尸体上,摘下潜水头盔,长长的马尾绾成团髻,旁边几个大汉立刻上前把她脚边的死侍尸体和断爪塞进停在马路上的封闭式皮卡里。
马路左右两头都有人放哨,不必担心会被发现。
死侍体内的血和混血种那稳定的血不同,普通混血种的血虽然也有龙血成分,但十分稳定,哪怕给普通人输血都没问题,也不会侵染到对方。
但是死侍已经异化,体内高度活性化的龙血具备极强的侵蚀性,哪怕被河水稀释也有可能对河中生物造成影响,以至于酒德麻衣不得不在水里泡了近两个小时来排查风险。
好在排查结果是没有风险,后面就没有其他麻烦事了。
酒德麻衣用一条胳膊侧抱着头盔,看了一眼增在努力把死侍尸体固定在皮卡里的几个壮汉,又扫了扫周围的环境,满意地点点头。
几乎所有痕迹都被掩盖了,哪怕是以她这个忍者的眼光也只能看出有些异常,却得不到其他有用信息。
薯片妞的这些手下虽然本身不是混血种,对混血种和龙族也一知半解,但是专业水平相当过硬,清除痕迹和善后确实是一把好手。
尤其是地上的两摊死侍血,她下水的时候死侍血基本已经在表面密布着小坑洼柏油马路上凝固,变得很不好清理了。
现在再看那两摊血的位置,柏油路面依旧是小坑洼密布,没有明显的改变痕迹,但是死侍凝固的血液已经彻底消失不见,比狗舔的都干净。
“你们做的不错,”酒德麻衣的对着几个大汉中领头的那个称赞道,“现场处理得非常好,尤其是那两摊血,凝固在柏油马路上的血都能清除掉,而且还丝毫没有影响到路面本身,你们挺有本事啊。”
“我们毕竟是吃这口饭的嘛”,领头的大汉憨厚地笑笑,又道:“不过您说的那两摊血准确的说其实不是我们干的,而是一条路过的流浪狗舔干净的。说实话,它来之前我们也正为那两摊血发愁呢。”
酒德麻衣瞪大眼睛。
我靠!还真是狗舔的啊!
她要收回之前的评价,薯片的手下跟她本人一样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