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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再次醒来,是在学校的医务室里。

丁晨坐在我边上,见我醒来,赶紧上前来问我感觉怎么样。

我晕乎乎的,发现手臂上吊着针,丁晨解释说这是校医给挂的葡萄糖。

接着,她又问我,知不知道班上有个男生,瘦瘦的,鼻子很挺,个子大概比她高一个头,前额有一层薄薄的刘海。

宋野?我下意识的想到他。

丁晨点头,还打听问我俩是什么关系,说整个班上都传疯啦,隔壁班的人也都来打听我俩的关系。

我问怎么了。

丁晨说,你知不知道,你中暑晕倒的时候,他第一个冲出人群把你背到医务室,教官怎么喊都不回头的那种。

我哦了一声,倒也没诧异,毕竟他在我奶家混了那么多饭,在学校里照顾我也很正常,因此对于他这一行径,我更觉得他特哥们儿,讲义气。

不愧是我老铁。

我解释说我俩是邻居,以前小学还是同班同学,非要说什么关系,大概就是老铁,同穿一条裤子的那种,关系铁的不行。

丁晨对我的解释略表失望,她“哦”了一句,要知道,在萌动的青春期里,任何和异性扯上关系的事儿,都能像是热带雨林里的蝴蝶,煽动下翅膀便能卷起一场世纪末的龙卷风。

可惜刚踏入初一进入青春期的我,对这些事情还一窍不通。

我看不见宋野在冲出人群时候眼中的急切,也看不见在校医面前流露出的担心,更看不见之前他在美国每次去超市,都在用心的收集各种各样巧克力的样子。

他是一个贯穿了我整个青春的朋友,陪着我度过所有青春的坎坷和喧嚣,起伏和吵闹,见证我的成长,也见证我的悲欢。

宋野很快就出现在了医务室里,说刚打电话给了老秦,老秦让我好好在医务室里待着,晚上放学的时候来接我。

我蔫蔫的哦了一声,倒也没觉得怎么样。

毕竟我之前摔破了腿,鲜血淋漓的惨状,老秦也只是淡淡的奚落了我两句,丝毫不见心疼的样子。

似乎只要没严重到事关我的前途,或者没任何生命危险,在大的事儿在老秦那儿,也就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儿。

用他的话来说,孩子嘛,哪儿能不磕磕碰碰的长大?现在摔一摔,那总比日后摔着了强。实在不行,摔惨了长点记性也行。天塌下来有个高儿的给顶着呢,怕屁啊。

晚上老秦开着他那辆破桑塔纳2000来学校门口接我和宋野。

他告诉我说,今天晚上我奶和宋野爷爷去个什么社区里开的讲座,回不来,晚饭我们自己解决。

他还特别明主的问我俩想吃什么,我立马举手,大声的说必胜客,丝毫没有下午中暑后的虚弱感。

那时候必胜客才刚刚在国内流行起来,相比较已经风靡全国,略见不鲜的麦当劳和肯德基,必胜客则成了新的舶来品。而平日里,因为天天去我奶家吃饭,我还真没什么机会吃这样的洋玩意儿。

老秦没搭理我,而是先问了问宋野,宋野没什么意见,最后,如我所愿,老秦载着我俩去吃了必胜客。

必胜客可真好吃哇,夏威夷披萨,红酒蜗牛,还有蘑菇浓汤,吃到最后,我央求老秦给我再打包一个披萨带走,美曰其名是带回去给我奶尝尝鲜。

但是我那点小算盘,他都懒得戳破,不过半道儿他接到个电话,他看了眼手机,指挥我和宋野把桌子收拾干净点儿,然后就去门外接电话去了。

我咕哝着,真是奇怪。

老秦很少避开我接电话的,能有啥事儿嘛,都是他那派出所的事儿。

那时候小灵通和手机已经慢慢开始流行起来了,我有个傻瓜到不行的小灵通,偶尔给我奶或者老秦打个电话汇报行踪。

而宋野有个摔不坏的诺基亚,是他妈在美国给他买的,里面还有几个小游戏可以玩,我可羡慕了。

我会时不时缠着他,借他的手机玩搭房子的游戏,可惜不管玩再久,他总能没一会儿就破了我维持的最高纪录。

真没劲。

没过一会儿,老秦就走了进来。

他让服务员打包了一份披萨带走,又带着我和宋野去新华书店买了几本教辅用书,最后把宋野送回家之后,他便载着我回去了。

晚上我坐在课桌面前看书,他以为我在提前复习马上要上的课,其实我是在看饶雪漫的《左耳》。初一的我,基本什么书都看,武侠,玄幻,爱情,甚至恐怖的,百无禁忌,唯一一点就是不看教科书。

正当我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老秦突然开门进来,我吓得手里的书都快飞了出去,不过好在他没太在意我在干嘛,只是对我说了一句,他要出门一趟,估计一个小时之后回来。

我哦了一声,说知道了。

老秦叮嘱我早点睡,别老是看书,偶尔放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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