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有人投稿啊?”曹化淳感兴趣道。
“是啊,厂公,稿费给的挺高呢,至少一两银子,”高起潜笑道,“有个笔名叫隔壁老王的家伙,一连五天每天给报社送稿,简直是锲而不舍,而且水平进步很快,我已经决定录用了他一篇。”
说着,高起潜拿起一篇文章递到曹化淳面前,曹化淳大略的看过,微笑道:“还行,作为给普通百姓看的通俗读物已经可以了。”
不管是高起潜还是曹化淳,都是打小在内书房读书,教授他们的都是翰林进士,学问都是非常好,文章的好坏自然能看得出来。
和他们相比,驸马巩永固学问就差了很多,拿起隔壁老王的这篇《挑货郎独占花魁》看时,就觉得非常好看。文笔通俗,能轻易便看懂,情节曲折,激人上进,立意竟然也挺好。
说的是一个叫做王郎的挑货郎,无意中救了一个花魁娘子,二人互生好感,但王郎太过贫困,连去青楼看花魁娘子的银子都掏不出,每次都还是花魁娘子为他付嫖资。青楼老鸨对王郎极为不满,经常辱骂他,看在花魁娘子份上,王郎都忍了下来。
这一日,王郎正和花魁娘子在房间郎情妾意的时候,一个富家公子到了青楼,指名要让花魁娘子陪,没钱的王郎只能无奈的看着花魁娘子陪着别的男人强颜欢笑,心中满是凄凉,临走的时候又被老鸨习惯性的羞辱一番,王郎一怒之下指天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为花魁娘子赎身。
接下来的日子,王郎一边挑担卖货,一边刻苦读书,经过刻苦的学习,一年后考上了秀才,三年后考上了举人。中了举人,便跃过龙门成为官身,王郎终于有了钱,扬眉吐气来到青楼给花魁娘子赎身,老鸨陪着笑脸巴结,青楼大茶壶们人人奉承,姑娘们都万分羡慕花魁娘子......
“哈哈哈,虽然一个是花魁,一个是货郎,但二人感情可比金坚,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真是好文章啊!”巩永固哈哈大笑。
曹化淳和高起潜相视了一眼,都撇撇嘴,什么好文章,完全是没有逻辑好不好?一个卖货郎,自己看了一年书便能考中秀才、举人,真当功名那么好考?再说了,既然成为了官身,有的是大户人家小姐可娶,还找那万人骑的花魁作甚?这样的文章,也只能骗骗没有头脑的普通百姓。
不过。
“皇家百姓报,何为百姓报?就是给普通百姓看的,既然驸马都说好,这样的文章以后可以多收一些,这样报纸也能卖的更火。”曹化淳笑道。
“是,厂公。”高起潜连忙答应。
“一张报纸,把皇家和百姓联系在一起,既要写些百姓爱看的文章,又要为皇家张目。陛下宵衣旰食、勤于政事,抚民爱民,在陕北救了那么多的要饿死的百姓,这些事情也要多写一些,要让百姓知道,陛下为他们做了多少事情。皇家百姓报,便是弘扬陛下仁德,为百姓张目!”曹化淳继续道。
“厂公放心,属下知道了。”高起潜带着一众编辑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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