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深沉。</p>
道旁的棕榈树下。</p>
芙琳吉拉的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她不住摆弄着头顶镶嵌有红色,绿色与蓝色宝石的发箍,时不时调整一个角度,询问道:“大人,我好不好看?”</p>
“好看。”</p>
洛萨有些无奈地敷衍道。</p>
的确是很好看。</p>
可问题是,这个问题,芙琳吉拉已经问过他第四遍了。</p>
他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了一眼般若,见她也抬起手,轻轻抚摸了下雪白脖颈下,佩的一条镶嵌有祖母绿宝石的金项链。</p>
他忍不住嘴角扬起,心生喜悦。</p>
送出去礼物,能得到两人的欢喜,也不枉费了他这么一番精挑细选——起先他还担心,送这两份礼物,不如拿等值的钱财为两人升级来得实在。</p>
看来,无论是什么物种的女性,都难以拒绝亮闪闪的宝石。</p>
“我们到了。”</p>
他们下榻的旅店名为“橡木与榛子”,原先主要是接待从萨拉森人统治范围内过来的朝圣者——多为犹太人,科普特教徒。</p>
拜火教徒们往往慑于雷纳德伯爵过往的恐怖名声,而不敢从雷纳德伯爵的领地通过。</p>
即使通过也无用,这家旅店主营的酒水服务,而虔诚的拜火教徒们是不饮酒的,因此,这家旅店在战争爆发后,生意罕见没受影响,反而有越做越大的势头。</p>
必须要承认的是,同是异教徒,但犹太人在萨拉森君主手底下,生存的要远比在基督君主手底下幸福多了。</p>
比如在尹比利亚,生活在伍麦叶王朝统治下的犹太人,地位比阿拉伯人也差不了多少,许多甚至能身居高位。</p>
他们将此地视作犹太人的机会之地,大批犹太人从高卢,亚平宁地区迁徙于此。</p>
但尹比利亚“再征服运动”兴起后,来昂王国,卡斯蒂利亚王国,葡萄牙王国,纳瓦拉王国以及阿拉贡王国等十字军王国,不断向南开拓,征伐。</p>
他们每攻破一地,便对当地的犹太人和拜火教徒们施以同样的刑罚,进行大肆屠杀,按照原定历史的发展轨迹,要不了两百年,犹太人最后的乐土也即将逐步被蚕食殆尽。</p>
洛萨住的房间,是整个旅店最昂贵的“上等房”,是个两间的“套房”,除客厅,卧室以外,还带了一个小阳台。</p>
整个旅店居住的都是王家骑士团的军士和骑士。</p>
他现在手头有了钱,自然也不再计较这么点花销。</p>
进房间的第一件事,便是例行的抽奖。</p>
片刻后,紫色的光芒闪过,充斥整个房间。</p>
光芒凝聚于洛萨的手心,形成了一柄长约三米,通体由黑色金属打造的细长骑矛。</p>
只一入手,洛萨便感觉到了一种沉甸甸的冰冷触感。</p>
这把骑矛的重量,恐怕至少得有八十斤的分量,如果不是骑矛大多是以端举的姿态使用,而非像三国武将里使用长枪那样挥舞,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恐怕根本不存在能使用如此沉重武器作战的人类。</p>
你获得了具装骑兵的骑矛:这柄骑矛使用陨铁打造,无坚不摧,同时兼具无法被损毁的特性,在冲锋时,增加所属骑兵队伍的防御力百分之二十。</p>
可以用来解锁拜占庭式或萨珊式具装骑兵军营,使用“全身鳞甲,鳞甲马铠,钉锤,骑矛,骑弓等装备”。</p>
招募价格为100苏勒德斯,需自配战马。</p>
解锁里程碑:军区将领(你的麾下拥有至少五十名具装骑兵为你效力)</p>
看描述就知道,这是跟翼骑兵的燕尾旗相对应的道具。</p>
洛萨皱起眉,具装骑兵究竟是否实用,一直是个难题,就连东帝国和萨珊都开始逐步放弃使用具装骑兵了,就可见一斑。</p>
因为防御力本就只是骑兵们需要考虑的第二侧重。</p>
第一侧重永远是机动性。</p>
二战时期,打闪电战的如果都是虎式,三德子照样闪电不起来。</p>
如果这柄骑矛,是跟翼骑兵的燕尾旗同时出现在洛萨手中,他肯定更愿意用它来解锁军营,留下翼骑兵的燕尾旗作为道具,哪怕它的价格更为高昂。</p>
“百分之二十的防御...唉,这又不是游戏,增加了百分之二十的防御,效果跟百分之二十的速度完全是两码事。”</p>
骑兵们的防御力已经足够强了,弱点是甲胃薄弱处,那里即使加上百分之二十的防御,该被一刀捅穿还是被一刀捅穿。</p>
人皮总不能像般若这样,既柔软又坚韧,摸起来还滑熘熘的。</p>
只能说,聊胜于无罢了。</p>
思索片刻,他决定把这件事暂时抛到脑后。</p>
反正一时半会儿,他也没办法返回约格律斯堡,这柄骑矛看起来还算合用,留在手中当做武器也是好的。</p>
汉斯无疑更适合这件装备,因为他有枪剑双精的技能,这个技能对汉斯剑术的提升洛萨已经看在眼里。</p>
若是能给汉斯换上这样一柄神器,战斗力肯定会暴增。</p>
但问题是,这样一柄骑矛,对于坐骑的承受力也是一种巨大的考验。</p>
窗外,突然响起一阵嘈杂声。</p>
洛萨匆匆冲下楼,神情有些疑惑:“怎么回事?”</p>
有人忿忿不平道:“丕平骑士要跟一个蒙特利尔骑士决斗,起因是他质疑我们的荣誉,可我们明明俘虏了萨拉森人的王子。”</p>
洛萨皱起眉。</p>
果然,我就知道这群大头兵一喝了酒,就会把他“不要向外人透露我俘获了扎希尔王子”的命令抛诸脑后。</p>
这个丕平当然不是法兰克那个赫赫有名的矮子丕平,而是王家骑士团一个勇勐的骑士。</p>
在战场上,他毫发无伤,斩杀两名精锐的马穆鲁克骑兵,算是不可多得的勐士。</p>
洛萨没有制止,而是高声道:“那就决斗吧,骑士的荣誉,不容玷污,让天父来见证,究竟谁更有资格活下来。”</p>
丕平看了一眼洛萨,激动道:“没错,老子在战场上能像杀鸡一样杀死萨拉森的奴隶骑兵,捏死你这种软蛋更是轻而易举。”</p>
“就...就因为这个便要决斗吗?”</p>
对面的蒙特利尔骑士们面色如土,结结巴巴,再没有了一开始的嚣张气焰。</p>
这个时代就是如此,任凭你嘴巴再怎样厉害,对手直接丢出手套,要跟你决斗,一切还是要按照武艺高低来论高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