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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4章 大周幸甚 天下幸甚

赵虎头他们修筑新邺城的地方,应该就是后世墨西哥城附近。

历史的车轮,还真是特别的奇妙,原本历史上,阿兹特克人建立的第一个大城市特诺奇,就是在这里。

当然,这也是有现实原因的,因为墨西哥城所在的阿纳瓦克谷气候温和,适宜人类居住。

又因为是谷地,所以易守难攻,特别是位于特斯科科湖上的这个小岛,更是有得天独厚的防守优势,可以很好的防御来袭的敌人。

同时,特斯科科湖周围还有一个非常大的冲击平原,土地肥沃。

流入特斯科科湖的河流又带来了充足的水源,在利于发展农业的同时,还使得运输很是便利。

放到中国来说,这就是一个海拔稍高汉中平原。

是以赵思绾这种经验丰富的牙将,一眼就相中了它。

而赵虎头和赵思绾等发现的东南方强盛文明,不出意外的话,肯定就是尤卡坦半岛上的玛雅文明了。

只不过,目前这个时间线正是玛雅文明从古典文化中期,向后古典文化转变的重要时期。

著名的奇琴伊察城,将在此后几十年间迎来最后的辉煌,然后迅速衰落。

总体来说,此时的玛雅文化诸城邦,正陷入了衰退和混乱期,新的辉煌则还在酝酿之中。

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如果说玉米、红薯、土豆、西红柿、南瓜、辣椒、棉花等作物是上天对于美洲土著的馈赠甚至偏爱的话。

那么被称为杨梅烂疮的梅毒,就是相对于这个偏爱,上天给美洲土著的诅咒了。

这个破玩意在人类的历史上,称得上大名鼎鼎了,主要是它这种传播方式,在没有避孕套的时代,可以说得上防不胜防。

不但因为传播方式相对隐秘,还因为它最初起病的时候,症状不像霍乱、鼠疫、天花这么剧烈,等你意识到自己患病的时候,都不知道传播到多少出去了。

同时,到了后期这破玩意的外在表现又很强烈,浑身长疮、腐烂流脓、眼瞎脱发等。

这都不用说病症带来的痛苦了,光是外在的表现,就足以让一个人社死乃至失去活下去的欲望。

所以对于这个玩意,我张圣人那是提起了一万分的警惕,生怕它传染到了此时的中土。

特别是每当想起梅毒这个词,张圣人都能想起穿越前某次,他邂逅过一个七分小美人。

当时自觉艳福不浅,在双方进行多次热烈的技艺比拼之后,却突然从旁人口中知道,这位曾有在东莞打拼数年的经历。

那个害怕呀!

一顿百度之后,差点被吓得当场失去功能,足足提心吊胆了一个多月。

这病,太他妈可恨了!

所以赵虎头出发的时候,张圣人是千叮咛万嘱咐,不但亲自画了草图教他如何辨认,讲解有何症状,如何传播,并让赵虎头严格控制手下远征勇士的裤裆。

不是说不让跟土著发生关系,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但所有人选中的土著伴侣,都要提前仔细检查有没有这方面的毛病。

确定之没有后,也要把圈子固定下来,自己不出去乱搞,也不能让女土著去乱搞,谁要染上了,就直接在东胜身洲吧,没必要回来了。

其实呢,张圣人还是有点反应过度了,因为此时的梅毒,并没有后世那么可怕。

后世之所以可怕,能把入关意大利的法军都干躺下了,那还得多谢了当时白皮老爷们‘良好’的生活习惯。

这群家伙历来都不怎么管得住裤裆,从国王、王后到街边小贩和地里农夫,私生活都很混乱。

以至于梅毒这个在美洲土著中传染速度只能算个中等boss的疾病到了欧洲,传播的比他妈蒙古人用投石机扔鼠疫都来得快。

其二,当时欧洲卫生条件不说是个公共厕所,那也是个大粪坑,对于生理卫生知识,他们更是完全没有也不在乎。

在这种肮脏的环境下,梅毒这个外来强龙到了欧洲以后,大概率和本土的地头蛇们快速进行了资源整合。

正所谓,我整把ak,你整把来复,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最后则是欧洲皇室当时非常流行床上政治,平均一个欧洲贵族拥有几十个床伴都是正常现象,除此之外他们还经常开银趴。

这种几何指数的交叉排列组合,迅速让梅毒在欧洲完成了最终进化。

当然,也不是说现在的梅毒就不厉害。

至少在现在的玛雅文化土著中,大量城邦不断的消失除了战争、水源、耕种技术低劣导致土地荒漠化以外,梅毒也要占到一个很大的比列。

奴隶社会早期的土著嘛,也没个什么道德与礼教的观念,哪怕此时的原始梅毒并不凶猛,但经过几十上百甚至几百年的传播之后,城镇中病人猛增,健康者出于恐慌不断离开,再来个外敌入侵,立刻就齐活了,城镇基本就等着荒废吧。

。。。。

昏黄的太阳下,赵虎头正在抓紧时间奋笔疾书。

嗯,这东胜身洲还是太落后了,晚间照明基本要依靠火把,所以赵虎头一般都是趁着天黑之前把事情干完。

赵虎头正在给张鉊写奏疏,因为他们来到东胜身洲已经一年多了,情况已经基本了解。

现在是时候让一批航海者,尝试从沧浪之水(北赤道暖流)返回中土的时候了。

‘臣,龙韬院第二届,圣皇绍明七年毕业,门生赵一虎,于万里之外的东胜身洲新邺城,向圣人奏报:

门生于绍明十年四月,自燕国朝日行省仙台府仙台城出发,向东南登沧溟之水往东寻东胜身洲。

幸得圣人提点,全赖陛下庇佑,虽风急浪高、海天晦明、减员八成,战舰几乎全没,但终是到达东胜身洲,还很快遇上了绍明七年出海的僧人延寿。

门生到东(胜身)洲后,剪除叛逆,屯田耕种,征募勇士,开拓四方,今已十八个月矣。

圣人嘱托必须要找到东洲之至宝,门生基本办妥。

其一曰玉米者,有各亚种四种,乃是东洲土著赖以生存之主粮。

其产粮约与占城稻相当,无论坡地、旱田,不论肥瘦,耐热耐旱,虽飘雪之安东,酷热之岭南,都能种植,但喜水却不耐涝。

延寿大师在东洲四年中,共种六十三万四千亩。

其中上田九万亩,亩均产六百一十一斤。

中田三十五万亩,亩均产四百九十三斤。

下田十九万亩,亩均产三百二十七斤。

其除了产粮高以外,其杆与芯,皆有大用,门生曾试着烹煮之,略苦涩但能食,虽饱腹能力差,但也远胜野草、树皮。

既然人能下肚,想来喂养牲口是极好的,因此门生认为,综合来算,亩产起码还能再加五十斤上下。

以此观之,圣人言此物可解天下百姓饥馑,诚为实言。

料想玉米至中土之日,当可彻底取代粟、黍、黑黍等,为国之重器。’

写到这里,赵一虎,也就是小名赵虎头的这位天子门生,感叹的停下了笔。

把玉米的综合产量与中土相比,亩均四百六十斤的产量,可以轻松碾压河陇、宁夏、河东的二百三十斤,关中的二百七十斤。

也远胜蜀地、河南的三百斤和江淮的三百二十斤。

就是比起占城稻,也要高出二三十斤的样子,且不像占城稻那里非常容易挤占地里的肥力,味道上更是远胜。

这样一来,等玉米到了中原,基本就相当于凭空给大周多出了三分之一的地。

想到这里,赵虎头激动的手都开始发抖,想来日后某些乡里小庙中,应当有他赵虎头一个神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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