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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读网 > 诡异复苏,我神明的身份瞒不住了 > 第一百零九章 婴灵

第一百零九章 婴灵

医院门口旁边的围墙下,</p>

一个身材不高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抱着个孩子,鬼鬼祟祟走到一对年轻夫妇面前。</p>

年轻夫妇有些紧张地左顾右盼。</p>

中年男人递过去一个东西:“这是孩子的出生证明!”</p>

年轻男子打开看,暗松口气:“是健康的就好。”</p>

“孩子给我吧。”女人有些迫不及待。</p>

中年男人很警惕:“不行,先把钱转过来!”</p>

“好歹先让我看看孩子。”</p>

“我抱着你看就行,在睡觉呢。”</p>

女人心有不甘,却也只能作罢,近距离观察婴儿五官和皮肤,确定没有异样后,看向丈夫。</p>

年轻男子微微点头:“行,你稍等下。”</p>

说完掏出手机转账。</p>

“转过去了,你看下有没有收到。”</p>

中年男人看见手机短信提示,顿时喜形于色。</p>

就在他准备将孩子递过去的时候,旁边突然一下窜出好几个大汉:“都别动!举起手来!”</p>

三人直接懵了。</p>

这、这什么情况?!</p>

……</p>

能在妇产科工作的,都是喜欢小孩的,不然根本坚持不下来。</p>

一想到一个残疾女人,怀胎十月,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要被自己丈夫拿去卖掉,李娟感觉浑身发冷。</p>

“这事必须要管!”</p>

如果不知道就算了,知道的情况下,发生在自己面前的情况下,不管不顾,良心道德方面说不过去。</p>

于是她选择了报警。</p>

治安局那边听完情况后,很是重视。</p>

毕竟涉及到残疾人跟婴幼儿这两个弱势群体,换句话说,若真确定是拐卖儿童,这送上门的功劳,没人会拒绝。</p>

不过没有贸然打草惊蛇,而是选择先安排便衣盯着,观察情况。</p>

只是没想到男人这么急切,才第二天,就约买家见面了。</p>

于是,买卖双方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治安所的人现场抓住!</p>

……</p>

审讯室。</p>

中年男人坐在后悔椅上,神情萎靡,两名治安员坐在他对面,表情冷漠。</p>

“姓名?”</p>

“李洪基。”</p>

“性别?”</p>

“男。”</p>

“出生年月日?”</p>

“1981年9月15。”</p>

“民族?”</p>

“夏。”</p>

“家庭住址?”</p>

“荷塘镇那坑垌村。”</p>

“……”</p>

问完基本信息,其中一个治安员冷声道:“我们是潘州县治安局永正治安所的治安员,现依法对你进行询问。依照《大夏行政处罚法》和《大夏治安律》及有关规定,你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对于与桉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但是故意隐匿事实,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听明白了吗?”</p>

李洪基木然点头:“明白了。”</p>

在随后的问讯过程中,李洪基对自身买卖婴儿的事实,供认不讳。</p>

当民警问及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他回答:“缺钱啊,打工赚的那点钱根本不够花,一个小孩,怎么也能卖五万,我一年都赚不到五万,还得供她吃供她喝,让她给我生几个孩子怎么了?”</p>

这种无所谓跟理直气壮的态度,简直让人怒从中来。</p>

“你知不知道这是犯罪?”治安员怒斥道。</p>

李洪基都囔说:“不知道……不过你情我愿,又没碍着谁。”</p>

治安员又好气又好笑又悲哀。</p>

这叫没碍着谁吗?</p>

难道婴儿的生母就不算受害者?</p>

就算双方同意,那也不行!</p>

法律明令禁止人口买卖,遗弃也不行!</p>

可见农村普法之路,任重道远啊!</p>

治安员突然想起之前在网上看到一个热搜问题,问:农村什么最可怕?</p>

有人说穷,</p>

有人说无知,</p>

有人说不懂法,</p>

有人说重男轻女,</p>

有人说见不得人好,</p>

其实都对。</p>

他出身农村,很清楚那里是什么样子。</p>

但城市也不见得好到哪去。</p>

正所谓:农村是有产者的田园牧歌,城市是无产者的血肉地狱。</p>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在那些镜头看不见的角落,住着太多边缘人,他们是被无视的群体,却又是这个国家的大多数。</p>

“人手不足,管不过来啊。”</p>

年轻治安员感到深深的无力。</p>

不过,正因为各种不好,才更应该努力去建设。</p>

而不是让它继续烂下去!</p>

……</p>

治安员冷着脸:</p>

“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被你卖掉的孩子,已经超过三人,所以至少会被判十年,甚至更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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