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车,莱斯利说要他们一起去新兵营宴会厅一楼,上级领导们在那等候多时,给回来的将士们准备了庆功宴。
于浩海握着方倾的手,站在那里,犹豫道:“去那里啊……”
他的眉毛微微挑着,薄唇微抿,有些不耐。
走了二十多天,风餐露宿,顿顿都吃压缩饼干罐头之类的速食品,脸更是瘦了一圈,如利刃似的下巴颔着,如被寒风辙过,嘴角往下耷着,似乎对什么“庆功宴”没有一点兴趣。
方倾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不愿意。
“我带他去队医室处理下身上的伤口,一会儿再去吧。”方倾对莱斯利说。
“伤口?”莱斯利打量着于浩海,“没看出来啊,哪里?”
“不严重。”于浩海朝莱斯利点了下头,握着方倾的手往队医室的方向走。
“喂!你是主角啊!”
“我弟去就行了!”于浩海对莱斯利说。
“你不饿吗?”方倾问他,“我那里没什么吃的,也没有酒,庆功宴上有很多,要不我们先去吃个饭再走?”
“不饿,那里太吵了,”于浩海站住了,将方倾的手又往手心里攥了攥,“你饿吗?”
方倾摇了摇头。
于浩海拉着他又开始走,速度很快,他腿长,步子迈得大,方倾是跛着的,但黑夜里于浩海没看出来。此刻他有些吃力地小跑着,才跟上了于浩海的脚步。
到了队医室里间,方倾的研究室里,开了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方倾走到橱柜那里去翻找速食面,想给于浩海下个面吃。
“你腿怎么了?”于浩海这才看出来,方倾走路有些一瘸一拐的。
“脚崴了一下,”方倾从橱柜上方找到了一桶简装的泡面,“给你这个吃好不好?”
“不饿,”于浩海仔细看了一圈这个房间,外面是流动着□□、药品、针剂、针管等,诊疗室书柜的透明窗户里,有一个白色的小腿石膏板,上面是王俊画的蓝天白云和小岛,还写着“早日康复,加油小方”的字样,后面有日期,正是于浩海离开没多久的日子。
“你骨折了。”于浩海准确地判断了出来。
啊,那个东西在里面。
方倾有点做贼后被抓到的心虚,石膏拆下来时他觉得王俊画的图、写的Q版字体蛮可爱的,就没舍得扔,顺手放到了书柜里。
“我,把你从车上扔下去的时候,你骨折了,”于浩海直直地盯着方倾,眼里是后悔和懊恼交织着的沉痛表情,他似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些不能原谅,指着自己,“是我干的,我摔的……”
“不是不是,我训练的时候摔的,”方倾连忙跑过去,张开手臂抱住他,“你傻吗?你扔的很轻,我爬起来就走了,真的是训练的时候摔的!”
于浩海不信,把他的腰往上抬,让他坐到了研究室里面清洗试管的水池上,手顺着他的腿,轻柔地往下按着,捞起他的裤脚,顺着筋骨,往上检查了一番。
“从咱们训练的那个峭壁上掉了下来,当时很多人都看到了,小腿骨折,现在就是有点儿跛,已经不碍事了,能走路,”方倾拍了拍他的头,“真的!”
于浩海又摸了一遍,这种跌打损伤的病痛,他遇到的多,知道方倾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才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责怪道:“你怎么搞的?这么不小心。”
“你说呢?你走了以后,我每天都魂不守舍的,你不带我去,我每天都很担心。”方倾这语气里充满了压抑的怨念,可又知道于浩海刚回来,现在不能发作,不能吵架。
他这种小心翼翼地忍着不生气,让于浩海更是不好受。
“我后悔了,”于浩海摸着方倾有些卷的蓬松的短发,“我应该再等等,不应该一到驻地就去找你,应该等仗打完了再去找你,向你表白。可是我太着急了,没忍住。”
“……我以为你是说这次不带我后悔了,结果是后悔来驻地的时候找我?”
“是啊,如果孔雀旗颁奖那天晚上,我忍住了,你现在应该还在医院做医生,还是在爸爸怀里睡懒觉的宝宝,无忧无虑的,可现在你却在这里训练,每天为我担心。”
“浩海,”方倾深吸了一口气,严肃地对他说,“我知道你跟莱斯利长官他们一样,瞧不起我,把我当什么温室里的花朵,嫌我娇气……”
“不,你娇气的每一个点,我都觉得特别可爱。”
“……别说甜言蜜语……”
“不是甜言蜜语啊,我是说实话,”于浩海说,“我没有瞧不起你的意思,但我不喜欢你为我做什么,或是因为我,而承受不该承受的。你是我的人,就应该每天高高兴兴的。”
方倾看着于浩海清亮的眼眸,坚决的神情,再一次说不出话来。
很可笑,两个人明明在争执,说的每句话却都像是情话。
方倾一直觉得自己的职业素养,使自己思维清晰、能言善辩,即使对上任何狡猾的人,都能占据上风,可面对于浩海时,他总是不能很好地使出自己的真正“实力”。
因为他所有转着弯绕着圈说的话,都会被于浩海直白的话击得粉碎。
所以,他也只能短暂地放弃那从出生起就骄傲地立着的尊严,选择实话实说。
“可是我喜欢你,我愿意承受这些……”方倾没说完,就被抵住了唇,于浩海热切的呼吸声和温柔而急促的侵.占,让一切都不用再说了。
唇齿相依的感觉让他像是浸泡到了热水中,全身都有了温度和力气,因为思念而漂浮已久的神识,也终于归了位。
吻着吻着,方倾就发现不对劲了,身上那人越来越重,不住地往自己身上压着,眼眸低垂着,长长的浓密睫毛一张一阖,貌似……在打瞌睡。
“……你困了?”方倾有些好笑地问。
“嗯……有点儿。”于浩海把他往自己身上狠狠地揉了揉,眼睛干脆闭上,不睁开了。
“睡会儿。”方倾把他往后推了推,艰难地从水池边上下了地,搂着于浩海的腰,驮着这位壮汉,辛苦地挪到床边,抱着他一起摔倒在床上。
倒下的那一刻,方倾清晰地听到整个床板发出吱嘎的一声,上下震颤了好一会儿。
“把鞋脱了。”方倾见他闭着眼睛不想动,只好把自己的鞋脱掉后,用脚去蹬他的鞋,好不容易蹬掉了,又伸着胳膊把压到于浩海身下一角的被子艰难地扒拉了出来,盖到两人身上。
此时于浩海已经睡着了,像抱个半米长的布娃娃似的把方倾紧紧地搂在怀里,腿压在方倾的腰上,身子斜斜地压到他身上,把他囫囵个儿严严实实地摁在怀中。
方倾想跟他说抱人类睡觉,不能是这个抱法,这样会把对方压死。但恐怕于浩海也没抱过别的人类,抱的其他活物可能就是那只叫咪咪的猫,或是叫胖虎的老虎之类的。
他往外挣了挣,将心脏部位挪了出来,这下可以喘气,也可以活着了。
于浩海均匀地呼吸着,声音很轻,并不打鼾,睫毛微微颤动着,像小孩子似的睡得酣甜。方倾只要稍微动一下,他就手臂更紧一分,微微蹙眉,有些不耐烦的样子。他的鼻尖靠在方倾的颈部,靠近腺体的地方,一呼一吸之间,他闻到的都是木棉花的香味儿。
他好像在吸氧。
方倾被自己冒出来的这个想法逗乐了。
他只好一动不动,仔细地凝视着于浩海的脸。眼底泛青,有些憔悴,估计这二十多天,于浩海作为主帅,操心劳累,没有踏踏实实地睡一个好觉。
方倾叹了口气,伸出左手,够到了床边小柜子上的手机,给主管队医室的林灵医生发了一条信息:
于少将在我这儿休息,任何人都不能来我这里打扰哦。
发完信息,他就把手机关了,将手搭在于浩海的腰上,闭上眼睛,沉浸在大柚子的清新香气中,沉沉地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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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少将这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下午两点多,睁开眼睛时,方倾正
一瞬不瞬地看着他:“哇,你睡醒怎么是刷的一下两只眼睛同时睁开啊?把我吓了一跳。”
“……我睡了很久吧?”于浩海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方倾往怀里拉,一扳动他,就听到他骨头嘎哒一声。
“整整16个小时,”方倾一手撑着床,坐了起来,腰骨又是咔的一声响,“我终于也能挪窝儿了。”
他步履蹒跚地从床上爬了下来,扶着墙,弯着腰,一步步往浴室走。
“你怎么了?”于浩海问。
“这位哥,我几乎是承担着你一半的重量,伺候你睡到现在,你说我怎么了?”
于浩海哈了一声,从床上跳了下来,明显这一觉睡完他充好了电,现在是精力充沛。
他几步走到浴室边上,把方倾扶着墙的手腕握住,按到自己的胸膛上,坏笑道:“那我伺候你洗澡吧。”
“免谈,少来……”方倾有些恐惧地往后缩了缩,就被他笑着抱到了浴室里。
俩人走出方倾的研究室,进到外间的队医室时,在工作着的医生和护士们见到二人出来,都颇有深意地笑了。
医生林灵问道:“于少将休息好了吗?”
“啊,好了。”于浩海看了一眼方倾,笑着回答。
“这一仗打得漂亮啊,祝贺你,有你是我们水星之福。昨晚的庆功宴很热闹,可惜你不在场。”林灵说。
“没什么,”于浩海对他点了下头,小声对方倾说,“其实我不喜欢那样的场合。”
“我看出来了。”
方倾和于浩海走到了西苑操场上,往东苑走去,操场上人很少,稀稀落落的,没有人在训练。于浩海看了下表,才知道已经到了晚饭的时间了。
“去食堂?很久没和你在那里吃饭了。”于浩海说。
“好啊,大家都很想你。”方倾的手还被于浩海握着,见他丝毫没有放开的意思,就由着他牵着。
“想我?未必。我猜Omega们都很想我弟。”
方倾笑了,说:“你还是有些在意的,你知不知道你这话说的,其实是酸溜溜的,平时你也很嫉妒弟弟的人气吧?”
“是吗?”于浩海赧颜笑道,“怎么又暴露了?那我以后注意。”
方倾又是笑了好一会儿,于浩海问他:“那研究室是你的房间吧,这段时间都住那里吗?”
“是的,我腿摔了以后,没法儿训练,就住那里做研究了。”
“怎么不去你们医院治疗?你很久没见到你爸爸了,他会好好照顾你,吃的也更好些。”
“……浩海,你是不是又忘了,我是在服兵役,怎么能出去?”方倾问,“我不想你回来时发现我已经走了,像个逃兵似的。”
“噢。”于浩海心里懊恼,怎么又说错话了?他连忙问别的,“我看那石膏是很厚的一块儿,当时很不方便吧?”
“还好,王俊每天给我送饭吃。”
“是吃食堂的饭吗?营养可能不够,食堂的饭大多是给Alpha增肌长力气的,袁真说,你以前在医院时,都是吃什么……科学配比的餐。”
“你能吃什么,我就能吃什么,”方倾没好气地说,“我没那么讲究。”
于浩海不敢再说话了,他发现自己几乎是在反复踩雷。拥有方倾对他来说,一直是一件诚惶诚恐的事,所以发现自己讨他厌烦时,他就有些紧张。
方倾见他沉默了,侧着头看着他:“昨晚你很快就睡着了,我都没来得及问你,这一仗辛苦吗?”
“还好,不算难。”于浩海说。
“给我讲讲。”
“嗯,我们先是到了离隐崎最近的广瞿岛诱敌,接着拿下了隐崎,救下了Awful人质,李红波队长牺牲了自己,给我们保存了大量的火力,接着,我们就打下了格陵兰岛。”
“……完了?”方倾问。
“完了。”
“……跟把大象装冰箱一样简单,都没有军事简报上写得详细,”方倾翻了个白眼,“好汉都爱提当年勇,你怎么一点都不爱说呢?”
“没什么意思,”于浩海不屑道,“我不爱参加庆功宴也是如此,战争是残酷和血腥的,也是壮烈的,这让我觉得任何事后的表功,或是所谓的庆祝,都变得廉价和多余。”
方倾有些怔住,脚步慢了,于浩海感觉到了,立刻低着头看他,腼腆地笑了笑,“啊……其实我就是懒吧,懒得应酬别人,你别多想。”
方倾知道他又开始伪装了,他好像一直想打造一个温柔和绅士的形象,把自己包装起来,来获得自己的喜欢。
但实际上,他是嫉世愤俗的吧,甚至是冷漠的。
方倾对他说:“浩海,你可以尽情地表现出你的好恶,不用在我面前伪装,咱们……的关系,还用说别的吗?你不管是什么样子,我都不介意。”
“啊,好的。”于浩海说。
可同时,于浩海却想起方倾那套关于他是社会人,而自己是自然人的理论。
“自然人”是什么人?那不就是野人吗?
于浩海没有自信方倾会喜欢野人一样的自己。他们的成长环境太不相同了,性格、三观,都有着巨大差异。有时方倾和凯文逊聊天说笑时,于浩海会很吃味,他当然相信方倾,不是爱上了凯文逊,但他觉得方倾好像跟凯文逊很聊得来,即使都是互怼,也好像是三观契合。
毕竟,他们俩都是上层社会的“社会人”。
这种伪装也许对于浩海来说比较累,但更安全,只要能让方倾喜欢自己,他愿意装一辈子。
很多人是因为“了解”所以“爱上”,可方倾和于浩海的爱情却正相反,是两个不熟悉的人,先是因为“爱上”而走到一起,接着,才是慢慢的“了解”,可一旦了解岔了,不就崩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