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依旧不用收拾桌子,林欢欢象征性地把碗摞起来,就算收拾过了。
穿上大衣,拎上帆布袋,林欢欢勾起一个甜美纯净的微笑:“萧哥,那我先回学校了。”
萧廷眉眼温和,声线清越爽朗:“我送你。”
他对待自己的态度明显与之前不一样了。
这一丝改变看似顺其自然,但背后的付出实在是太多了,更别提最宝贵的时间——任务已经开始了半年。
到了车库,萧廷难得选了一台Lambhini超跑,虽然是偏低调的银灰色,但无论是流畅的线型,还是充满力量感的车身,都在昭示着它有多么奢华和名贵。
林欢欢忽然想笑,萧廷这是在炫富?也太幼稚了点。不过,这把妹手段倒是挺符合他高富帅的人设。
按下车钥匙,车灯呼应着闪动,萧廷很有绅士风度地先拉开副驾车门,车门如翅翼往斜上方掀起,别的不说,拉风是百分百的。
林欢欢怔愣了一下,红唇微张,眼睛倏地睁大,看起来非常吃惊。
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有点慌张地坐了进去:“啊,谢谢萧哥。”
说不清是羞涩,还是自卑。
萧廷顿了一下,他这样直白的显露财富,对于普通的女人也许是诱惑,但对于孤儿院出身、学习优异的林欢欢,可能反而会弄巧成拙。
不过既然林欢欢已经上了车,他也没办法再换了,果断地发动车子,平地一声雷,排气的轰鸣声爆起。
银灰色超跑嘶鸣着奔驰而过。
按下敞篷开关,巨大的排气声直冲天灵盖,激发了林欢欢最本能兴奋,肾上腺素极速飙升,她的表情管理一秒失效,嘴角不由自主地扬起兴奋的弧度。
萧廷侧目,林欢欢放开了一切矜持,尽情地享受着绝对速度带来的快感,她把束缚着头发的丝巾拽了下来,疾速的风把秀发吹得四散飞扬,璀璨晨光铺洒在她的眼底。
这一刻的林欢欢,似乎比从前的她都要鲜活灵动。
有一瞬间的恍惚,世界万籁俱寂,只有她的笑容旁若无人地绽放。
然后萧廷听见了自己坚定的内心,也听见了自己不太沉稳的声音:“欢欢。”
他的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目光幽深漆黑,满满的占有欲。
“做我的女人吧。”
林欢欢瞬间回神。
她偏头,震惊地看着萧廷,嘴角的笑意顷刻间消失。
萧廷火热的心犹如被冰水泼灭,有些茫然无措,之前在庄园,林欢欢明明对自己很喜欢,难道她现在变心了?
林欢欢是真的难以置信,不过如果这算是厚积薄发,之前每一次在萧廷面前刷存在感,都起到了最佳效果的话,萧廷能主动表白也就不奇怪了。
她避过萧廷伤心地视线,状似羞涩地面向车窗玻璃,黑眸深处是冰寒如霜的冷漠。
萧廷说的是“做我的女人”,而不是“做我的女朋友”,这两者之间区别可大了。
柳琳曾经和林欢欢谈过,他们这个富二代圈子里,只见有人找女人的,没见过谁找女朋友的。
富二代的女朋友,几乎都是门当户对的千金,恋爱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的强强联合。一旦有了女朋友,下一步就是订婚,等于脖子上被栓了根绳,半只脚踏进了婚姻的坟墓。
林欢欢不知道萧廷是屈服于欲望,还是遵从着心动的感觉。不过对于男人来说,爱情永远与欲望挂钩,有了欲望,萧廷自然会想要接近她,探究她,直到掌控她。
只要萧廷开始追逐自己,林欢欢就有了让他沦陷的机会。
重新对上萧廷的目光,林欢欢脸色严肃,小鹿般的大眼睛眨啊眨,眸中泛着水光盈盈的期待:“萧哥,你能再说一遍吗?”
萧廷扬唇一笑:“我说——做我的女人吧!”
林欢欢点了点头,绽放出一个明媚的笑靥,是前所未有的惊艳,直达萧廷狂喜的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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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图书馆借书,在电梯里遇到大企业家萧廷了,崇拜了他这么久,没想到有一天能见到真人!
本来还想要一张他的签名,不过因为太紧张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如果真的说出口,可能也会被无视吧……
没想到下午的讲座也是他主讲,一日之内见到偶像两次,真是太幸运啦,今天是我的幸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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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偶像共乘一辆车,缘,妙不可言呀!
偶像居然让我叫他萧哥,好开心,感觉和他又拉近了距离。
我决定了,在此立下一个flag,十年以后,我要取得能比肩偶像的非凡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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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哥给我解围了,还耐心十足地安慰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点动心。
然后我好像说了奇怪的话,萧哥没有回应我,大概是拒绝我了吧。
为我那无疾而终的暗恋,默哀三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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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六,终于雪尽风停,晴空万里。
昨天借宿在了萧哥的房子里,因为身体不适,没能赶回来按时完成日记,今天要补完两天的份。
等等,萧哥的那句话,是表白吧,是表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