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只有些盐,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调料,江清雪过了好久的苦日子,现在有路子赚钱了,自然不会再委屈自己。
第二日就挥手将林远笙招来,给了他五十文钱,叫他赶集时带点调料回来用,剩下的自己喜欢什么就买点。
林远笙亮着眼睛点头。
李叔说,一个女人愿意给男人钱,便是喜欢那个男人的。
他信了。
男子总是希望自己的妻主对自己是有情的,这样日子便也能好过些,也可以过的快一些。
以前的日子过得很慢,因为疼,他的身体无时无刻不在疼,在疼痛中,太阳落下的时间都仿佛延长了,现在却不一样,生活逐渐有了期望,过得便快了。
林远笙微微低头,去李家寻了李叔一起去赶集市。
李叔喜欢赶集,集市时总会有人摆摊卖些小玩意儿,运气好就能淘到物超所值的。
江清雪把林远笙放出去便没再想他,顺手拿起自己赚钱的家伙,就着记忆里的兔子,刻出个雏形。
她害怕毛绒绒的东西,所以从来没摸过兔子,当初爷爷为了教她雕兔子,可花了不少心思。
兔子的耳朵需是长且服帖的,要贴着脊背,尾巴要像个小包一样,从后面冒出来。
不知刻了多久,外面有男子说话声响起。
大约是林远笙回来了,江清雪起身出去接他。
“谢谢吴小姐送我回来。”
“啊哦哦,这就是你家吗?”
吴惜玉上下看着,这不过是一间破砖屋,看起来有些年份了,他这般贤良的男子,竟是住在这种地方?
“远笙,你回来了?”
吴惜玉发问的同时,江清雪从屋内走来,两人视线一下子就对上了。
“是你?”
吴惜玉惊讶地看着她。
这不是昨天买了她皮毛的人吗?
江清雪自然也不会忘记书中女主角,一时间与对方同时发出惊叹:“是你?”
“你们……怎么一起回来的?”
不是江清雪不相信林远笙,实在是,原书里她们就牵扯过深,这叫她心忍不住高高提起,深怕她们又混一起去。
林远笙见江清雪认识这人,忙小碎步跑过去解释:“方才我在路上没提稳东西,多亏这位姑娘帮忙,又送我回来。”
他不动声色的揪住江清雪一点衣角,形容依赖,只是江清雪一双眼睛都长吴惜玉身上了,没注意到。
林远笙也不是真的很依赖江清雪,只是此时有外女在,叫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因此拽住人的衣角,希望往她身后躲一躲。
“是这样,这位……郎君买的鸡崽方才散落一地,我刚巧路过,顺手帮了个小忙而已,不足挂齿,倒是……江小姐,没想到你已经有夫郎了。”
“啊,是啊,远笙我夫郎。”
江清雪突然不大想给吴惜玉好脸色了。
她怕剧情仍旧要按照原著发展。
对吴惜玉凶一点,让她知道她们家不欢迎她,也许就能减少她跟林远笙的接触?
江清雪正想着,忽而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她脚边乱蹭,活的,毛绒绒的。
江清雪:浑身僵硬jpg.
她机械似的低下头去,缓缓看清那个黄色的脑袋。
“啊——有鸡!”
她猛的跳起挂到林远笙身上,林远笙被江清雪的冲击力打的后退两步,撞上门框,手却牢牢抻住江清雪的后腰,深怕她掉下来。
“妻主,妻主怎么了,是不喜欢鸡吗?”
这哪是不喜欢,简直是害怕了,她永远害怕毛绒绒的东西!
江清雪死死扒拉着林远笙,脸都有些白了,咬牙叫他把鸡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