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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招魂

“诸位兄弟,大家都是娘亲十月怀胎,一把屎一把尿带出来的,你们之中,谁又没有爹娘兄弟姐妹,父母皆有念想,现在他们死了在这荒蛮之地,化作白骨,与鞑子鬼魂混在一起,连祖宗都认不了!”

康应乾见状,知道是刘招孙又要收买人心,觉得这手段颇为拙劣,他啐了口唾沫,站在旁边,不再说话。

“你们不想自己死后也做孤魂野鬼吧?!”

众士兵齐声道:“不想!”

一名身上带伤的浙兵旗队长心有余悸道:

“大人,若是奴贼追上来怎么办?”

刘招孙停了片刻,抬头望向众人,之前与镶蓝旗一番恶战,无论是浙兵还是朝鲜兵,对建奴的恐惧又多了一层,这个问题才是大家最关心的。

他从青石上跳下来,那旗队长吓得后退两步。

“若不幸让奴贼追上,杀了我,那也是天命!不过,我会和奴贼血战到底!今日之战,没有这些死去的人在前面扛住建奴,就没有我们,若抛下他们尸体,便是我回沈阳,得了朝廷封赏,也会良心有亏,睡觉不得安宁!你们若不愿意搬运尸体,就自己走吧!”

说罢,刘招孙目光扫视全场,周围安静下来,片刻后,家丁之中忽然有人大喊:

“誓死追随刘把总!”

士兵们跟着高呼起来:

“誓死追随刘把总!”

幸存的士兵将沉重的火炮从马车上拖下来,在各营把总的指挥下,上百人喊着口号将火炮推进水流湍急的浑江中。

士兵们将地上同袍的尸体,抬到马车上,整齐摞在一起。

马车在崎岖的山道上吱吱呀呀向南前进,昏暗的天空下,辽东原野如地狱幽冥。

有了这支坚定前行的人马,周围陆续有七八百名溃兵返回军中。

对这些溃兵的处置,两位文官与刘招孙出现了分歧。

在刘招孙的坚持下,除部分浙兵,朝鲜弓手外,其他溃兵全部斩首。

裴大虎拎着顺刀到处砍头,转眼间,地上便多了三百多溃兵脑袋。

目睹这些溃兵下场,刘招孙麾下明军又惊又怕,直到此时才知道何为军纪,同时庆幸自己当初在战场上坚持到了最后,没有溃逃。

“如此杀戮,未免太过残暴。”

康应乾声音颤抖,他从未见过这样的阵势,家丁们杀得人头滚滚,监军大人看的胆战心惊。

刘招孙神色严肃,不容置疑道:

“兵士溃逃过一次,便有第二次,若无军纪,何以成军!”

“戚帅兵法,军中溃败,除无辜被裹挟者,力战之后仍不支者,其余全部斩首!”

“末将心存慈悲之心,但绝不放过一个该杀之人!便是有一万人溃逃,也全部斩首!”

于是在明军行军途中,便出现了这边运送收敛尸体,那边砍杀逃兵的奇观。

这番恩威并施之后,刘招孙在军中威望进一步提升。

三月初九,大军向南继续前行。

六千多人被重新打乱,分成三部分。

刘招孙亲率三千人马,裴大虎和金应河各率领一千五百人。

叶赫人走的匆忙,镶蓝旗的铠甲兵器全都留给了明军。

刘招孙令士兵挑选精良铠甲武器,还从鞑子身上搜到些粮草,多少缓了燃眉之急。

回沈阳时,他们走的是原路,毕竟这条路走过一次,再走也更为熟悉。

辽东三四月天气还是颇为寒冷,士兵尸体运回去应当不会腐烂。

东路军带来的火炮全被沉进了浑江,看得乔一琦心痛不已,这些火炮多时铜铁铸造,可以换做十几车铜钱啊。

刘招孙以为,将这些老古董送给杨镐,估计他会不要。

之前炸膛充分说明,这玩意儿在战场上,杀自己人远比杀死敌人效率更高,估计建奴拿去也不敢用。

考虑到浑江江流湍急,后金若不折损个百十号包衣,根本不可能把它们捞起来。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东路军运力有限,带上火炮,明军尸体就要丢在这化外之地了。

明军沿着浑江,缓缓朝南方走,走了一日,约行了四十里路。

晚上安营扎寨,马不解鞍,人不脱甲,刘招孙和家丁挤在一块睡。

忘了说一句,那个姜弘立带来的美姬,这几日穿着身鸳鸯战袄,戴着明盔,当做一名心腹家丁跟在刘招孙左右。

除了刘招孙,没人认得她是女儿身。

这位朝鲜美人,在目睹几场血战后,把刘招孙看做是父亲一样的英雄人物,渐有爱慕之心。

不过刘招孙却暂时没有金屋藏娇念想,这几日东奔西走,和鞑子搏命,义父又刚刚战死,他心思自然不在女人身上。

次日天明,大军又收拢了八九百溃兵,刘招孙下令砍了五十个人脑袋,杀鸡儆猴。

又是一队溃兵投靠。

“俺是马营的刘三儿,好多人在林子里迷路,吃的也不够,夜里黑瞎子还在吃人,有兄弟冻僵了就被熊吃了,咱命好,遇上了把总爷(刘招孙),把总爷真是活菩萨!”

刘招孙冷冷一笑。

“前日对阵,浙兵还在抵抗,我亲眼见你们几个先行溃逃,以至大军崩溃,留你不得,拖下去,斩了!”

行军第二天晚上,朝鲜弓手与白甲兵遭遇,爆发小规模激战,双方射死几人后,便脱离接触,各自消失在茫茫夜幕中。

从死去白甲兵背后小旗判断,是正蓝旗的巴牙喇,莽古尔泰还是不肯放过东路军。

刘招孙知道是莽古尔泰在试探自己,不敢停留,继续加快前进。

到第三天中午,夜不收禀告说宽甸方向过来一支明军兵马。

“白花花的长枪,头上戴着藤盔,不晓得有多少人。”

“白杆兵来了!”

旁边的朝鲜副将金应河从未去过蜀地,自然也没见过什么白杆兵,乔一琦向他解释。

“是一支西南的土司兵,不止在四川,西南各地都有,只是这支兵使用都是白杆枪,”

白杆枪是用结实的白木(白腊树)做成长杆,上配带刃的钩,下配坚硬的铁环,作战时,钩可砍可拉,环则可作锤击武器。

两边夜不收打了个照面,很快,在家丁护卫下,刘招孙和对面将领在两军中间见面。

一年后的浑河之战,浙兵、川兵气势如虹,赶来援辽。赶到辽东战场时,沈阳已在辽镇手中光速沦陷。

两支兵马都对自己充满自信,想要在浑河河畔展现强军姿态,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后金大军。

辽镇对客兵的态度,仍旧是隔岸观火,看着别人覆灭。

两支大明强军最后却被十倍于己的八旗军分别击破,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浑河血战。

刘招孙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不让浑河战役的历史悲剧重演。

刘招孙曾随义父去四川,见过秦良玉,不过那是很久以前了。

“我乃刘綎义子,刘招孙,义父生前与秦家土司乃是故交,不知将军是?”

对面白袍将领听了,仔细打量刘招孙一番,恭敬拱手道:

“末将乃是秦总会麾下千总,秦建勋,姑姑听闻皇帝召唤,派侄儿先行,她自率五千白杆兵,随后即到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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