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两个月的修养,他瘦下去的肉已经长了回来,不再形销骨立,只是不见天日的这么在家养着,一张脸越发苍白成了小白脸,不见血色。
伤筋动骨一百天,他还不到一百天,但是骨头已经长牢,他便试试探探的下了地,用虎头杖杵着走。
每走一步,他都感觉到疼,不是骨头疼,而是筋在疼。
脚掌一踩下去,一根筋仿佛是搭错了,从脚掌一直抻到大腿根,疼的他脑顶心都是汗。
第一次下地走路的时候,他甚至想拿把刀把这根筋给剔出来。
然而不能真的动手,他最为爱惜自己,自己的一根头发都比别人的性命贵重,因此只能继续走。
越是疼,就越是要走,要狠狠地把这根筋抻开,否则往后余生都要受它的辖制。
每一次腿疼,他都要想起始作俑者宋绘月。
就像现在,他摩挲着自己的腿,脑子里想的也是怎么把宋绘月的一条腿打断。
至于张家新添的那位大侄子,既不是他操出来的,也不是他肚子里生出来的,他不大感兴趣。
只是这小婴儿撞了天大的运气,托生到了张家,姓了张,和他成为了一家人。
于是张旭灵和嫡子都不约而同的幸运了。
张旭灵如坐针毡,搜肠刮肚片刻,低声道:“阿爹怎么还不来,前面还等着呢,我去看看。”
“大哥这么不想看见我?”张旭樘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多坐一会儿,我这一回从潭州回来,才感觉到亲兄弟之间应该亲密无间,以前我们太生疏了。”
“哈......亲密、是要亲密点,”张旭灵一听毒药本人要和他亲密无间,吓得天灵盖都要飞起来,“以前......我太忙了。”
他的屁股也不敢再离开凳子,顺势又坐了下去。
如果不听从张旭樘的建议,那么他的下场就是阿爹的冷眼和阿娘的臭骂。
也不知张旭樘哪里来那么多的道理,总能把他钉在错误的那一头。
一瞬间变得矮小的张旭灵,俨然不再是这个家的大哥,而是任凭张旭樘左右的行尸走肉。
张旭樘端起热茶喝了一口,放下茶杯:“大哥看见过我带回来的傻小子吗?”
“见过,”张旭灵面露不忍,“老二......既然他大有用处,你别把人弄的......”
他不敢继续往下说,怕张旭樘又要拿话来刺他。
出乎意料的,张旭樘没有反驳他,反而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我这一阵子忙着腿的事,没空去理他,大哥说的对,明天我就把他好好的收拾起来,不瞒大哥,我很喜欢这个傻小子。”
这话张旭灵一个字都不信,然而张旭樘这次没骗他。
宋清辉的呆傻,他的天真,他的赤诚,他的毫无城府,他关怀一切的眼神,甚至他吃东西时的满足,都在悄无声息地滋润着张旭樘。
无关男女,张旭樘就只是需要宋清辉,希望宋清辉永远是如今这样的天真赤子,满心满眼的陪着他。
就在张旭樘还准备和大哥好好兄友弟恭一番之时,老卫走了进来,对张旭灵视若无物,只躬身到张旭樘身边,耳语了两句。
随后张旭樘“轰”的一下站了起来,发出了最为简洁的命令。
“抓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