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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出洋

两人偶尔也会去人牙处,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但是伙计干粗活的人不缺,识文断字,能当账房管事的人就没那么容易找。

找了半个月,都没遇上合适的人。

而这半月里,霍二淮和杨氏已陆续在湖州,嘉兴,平江等地买了六顷地。三顷上好的良田,用来种粮食,三顷中等地,用来种桑养蚕。

杨福跟着去了一趟,跟佃户桑户都签了契约,要求租自家田地的田户桑户,以粮食和蚕茧生丝代替租子。

且他们得的部分,不允许卖给其它粮商和布商,需得优先卖与霍家。

虽限制了他们自由售卖,但霍家的租子比其它地主低了半成,大伙都挺乐意的。

至此,霍惜手里便有了六顷田,三顷地。

离百顷大地主的目标又进了一步。

六顷田一年的产出,按四石的亩产算,能收租子差不多一千石,若是种两季粮,能再翻一倍。

就算不种两季粮,只算上地里其它杂粮,一年收两千石租子还是不难的。

而三顷桑田目前能得多少担生丝,现在还不得而知。

等把北边的商路打顺,自家收的粮,加上贩来的,只要一年往北边运一万石粮食,卖粮就能获利小几千两银子。

而且这是个稳当生意。

霍惜拿着地契,心中有股小满足感。

而正使太监关禾带领将近三万人下西洋后,朝廷先后在浙江、福建、广东三地,设立了市舶提举司,专门负责管理海外贸易。

随着海上商路开禁,各处码头日渐繁盛。

走在街上,都能听到大伙讨论海贸的事。而如今卫朝的海上贸易,主要为“朝贡贸易”和“民间贸易”。

“朝贡贸易”就是朝廷准许外国使节在进贡的前提下,随所乘船舶、车马携带商货来本朝进行的贸易。

在卫朝的朝贡贸易法律中,严格限制各国来华朝贡贸易的时间、路线和人数,预先发给勘合以备查验贸易资格。

这种“勘合”就是朝廷发的一种纸质凭证和文书。

有了这个东西,国外使臣才能进入卫朝进行朝贡贸易。

这朝贡贸易,就跟那年霍家的船被征调运送漕粮一样。我征用你的船运粮,你船上夹带什么货物我不管,我也不向你征税。你自赚你的脚钱。

朝贡贸易,说白了,就是你想来卫朝做生意,先向我朝朝贡。带来的货物,我不收你的税,但得朝廷先挑。当然会给你货款不会白拿。

剩下的货物,朝廷挑剩的,洋人们就可进行民间贸易了。

而民间贸易,则没有太严格的规定。

只要你合法取得路引,即可进行海上经商。《大卫律》规定,百姓如果没有路引,出百里之外,便会被以私度关津论处。

这私度关津罪,是一种防碍国家统治安全的罪行。轻则打板子,重则关你一年三年的。但只要取得合法路引,随意你来去。

所以这“朝贡贸易”和“民间贸易”有点像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

这卫朝的进口贸易,不收税,但你得给我好处,我才让你进来。而你带来的东西我要先挑,挑剩的你才能拿去民间卖。

而出口贸易,你随意。

永康帝既然要营建北平城,也深知耗资巨大。现在开通海禁,是想通过海外贸易获取经济利益,坐拥珍宝、帮补朝廷各项开支。

所以对于民间商人踊跃参与海贸,自然是乐见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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