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焰灼烧着她的一切,让她想起了烈日纪元。
永恒的烈阳,横亘在天空之上,大地黄沙一片,万物都难生存。
是那位神灵,改变了这一切,让万物得以生存。
他们一族,因此心甘情愿的侍奉着神灵。
她知道神灵的伟岸,也知道那不是人力所能抵挡的。这群新生种族,没有经历过那一刻,不明白神灵的伟大。
这一场滑稽的闹剧,将会以悲剧结尾。
但她从未说出这件事,因为她全心全意的听着别天的话。
即便——明知结局是死亡。
透过烈焰,她看向远方,别天站在那棵树下,全神贯注的看着河水。
“再见了,我的爱人。”
她的爱,是如此的深沉,那别天,是否明白她的爱?
没有答案。
下方,战歌激扬,人群兴奋,无比热烈之中,23号烟消云散。
一切如他们所期望的那样,神灵照常降临。
但他们的呼喊声,就像被捏住脖子的鸭子,骤然停顿,一瞬间,恐惧降临。
长空之上,忽然覆盖上了巨大的阴影。
阴影撕开天空,露出其中的山川河岳,一个洁白无瑕的圣灵降临。
他是那么的神圣,那么的伟大。
光是看着,就让人想要臣服。
生不起一丝反抗的念头。
单单立在空中,没有任何举动,也没有神罚降临,帝国的子民,就自行崩溃了。
“终于……终于再见到你了……”
喀什的眼睛里,闪烁着癫狂。
他认为,自己有资格挑战神灵,即便他的资格,是神灵赋予的。
无坚不摧的神器——达摩克利斯之剑。
内涵无尽力量,可以让人返老回童的神血——波塞冬之血。
神灵的眷族,感悟天地大道的存在——苦我的巫法刺青。
他都拿到了,他全获得了!
他很清楚,神灵不会赐予他永生,所以,他要自行获取!
他所赏赐下的一滴血液都如此强大,那如果是他本身呢?
多年以前,他站在神灵的手掌中前行,那时的他,弱小如蝼蚁。
多年以后,他拿剑指着秋长天,意气风发。
喀什身上的刺青,亮如骄阳,他的剑,即将刺透秋长天的眉心。
史官记录着这一切。
【喀什王朝297年,英勇的帝王,创建不朽的丰碑,之后,将目标放在了神灵身上,获取世间三大秘宝,举国之力,引诱神灵降临,欲对其挥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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