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不错不错,居然只要三个月就能长成,一年还可以播种两季,真乃神物。”
始皇高兴道,看来李策诚不欺朕,等红薯和土豆成熟之际,也就是他对外扩张之时。
不过对于究竟是先打百越人还是先打匈奴人这件事,始皇还拿不定注意。
百越比起匈奴应该是要好打的。
百越人数量比较少,而且居住的地方都是丛林,比起大漠边疆来说,丛林的物资还算丰富。
至少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士兵们也不会饿死。
毕竟丛林里面还有那么多的野兽可以捕猎来充饥。
“李斯,你说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朕究竟是先伐百越人还是先进攻匈奴呢?”
始皇忍不住对旁边的李斯问道。
李斯也毫不含糊地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依臣所见,百越易守难攻,不可操之过急。”
“先伐匈奴,急攻以震军威,方可有余力对阵百越。”
始皇来了兴致,李斯的想法与自己的想法正好相反,他想听听李斯的缘由。
“爱卿为何说百越易守难攻?据朕所知,百越皆是灌木丛林,应是极易攻打才对。”
李斯摇摇头:“正因如此,百越人才难以对付。”
“他们乃土著人,擅长丛林野战,无论是侦查还是隐蔽,在丛林中,都远强于大秦将士。”
“极易被他们奇袭,被以少胜多,若想拿下百越人,就必先采用长久之计,训练野战兵。”
始皇点点头,李斯说的的确有些道理。
是他的考虑不太周全了。
他还真是小看李斯了,没想到他除了内政做得好之外,对于军事也颇有涉猎。
“爱卿所言有理,那明日上朝再议吧,容朕再思量思量。”
李斯离开后,始皇坐回了案台前,拿起一支聿,提笔在金帛上写下了好几道谕旨。
在写谕旨时,案台上又冒出了金光。
始皇看了看外面的太阳,现在才正午,这小子就开始写日记了。
以前怎么没这么勤奋?
要是朕没在寝宫里待着,岂不是会错过今天的日记?
这小子今天又写什么了?
ps:大佬们最近的鲜花都好给力啊,谢谢大佬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