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柳相一起坐在走道的窗户前时,偶尔会听见有一点点细碎的铃铛声。
它们随着车身晃动,隐约间叮叮当当从他身上传出来,清脆动听,好像玻璃做的风铃似的。那样静静听了片刻,我试着从先前那些所见里抽离出来,就随便找了个话题问他:“你是不是养了不少宠物?”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不大像个卖铃铛的小贩子,而且你身上也没有销售员的独特气质。”
“销售员的独特气质是什么样的?”
“每个经过自己身边的人都存在销售的可能性,所以会不遗余力地制造机会,并从机会的百分之一可能性里挖掘到百分之九十九的潜在商户。”
我的回答令他笑了笑。遂抬起手腕,指给我看他手腕上那块价格不菲的手表。
表带上所系着的两枚赤豆大小的铃铛,跟表的式样看起来格格不入,但由此可看出他对它们的偏爱。“没有养宠物,”随后他向我解释,“也不是商品,亦不是之前跟你说的送人用。其实只是单纯喜欢收集这些小玩意而已,有没有觉得它们的声音很好听?”
“的确很好听。”
“曾听人说这种声音是用来引路的。”
“引路?”
“它会指引某种方向。”
“什么样的方向?”
“这个么……”他想了想,莞尔一笑:“也是道听途说而已,就是灵魂该去的方向。”
“黄泉了?”
“大概吧。”
“那多不吉利,难怪总是给阿狗阿猫戴着的。”
“呵……”我的话再次引他一声轻笑,随后从衣袋里取出样东西朝我递了过来,在我迟疑着要不要伸手去接的时候,拈着那东西朝我轻轻晃了晃:
“那,这个送你。”
那东西由此发出阵细碎的铃响。
定睛一看,原来是在冰淇淋店里那枚落在我脚下的黑色铃铛。这会儿近在眼前,可以清楚看出它做工非常精巧,虽然只比小指头大那么一丁点,但轮廓漂亮,结构饱满,尤其那组突出在表面的图案,活灵活现镂刻着一只小老鼠的样子,微微仰着头,豆大的眼睛似乎带着生命,闪闪烁烁在昏暗灯光下,流动出窥探般的神色。
有意思的是,明明看起来像是黑色琉璃的制材,但发出的声音却锵锵如金属,可见做工有多么巧妙。当下接到手里,我由衷赞了声:“真厉害,小小一个铃铛做工也能这么花心思……”
“但凡喜欢的,就会花心思去做,无论有没有意义。”
“这倒也是。”
“说起来,你也是去北京么?”
“不是,是去罗庄。”
“就是那个产枣儿蜜的枣乡么。”
“对。”
罗庄虽然不比山东无棣或者山西大荔那么有名,倒也算担得起枣乡的美誉,因为罗庄盛产一种个头不大,但味道却蜜糖般甜的黑枣,它跟罗庄的枣儿蜜一起,是县里的两大特产。
“挺不错的地方,是去旅行还是出差?”
“回老家呢。”
“老家么?”不知怎的,一听说我的老家在罗庄,柳相的目光微微闪了闪,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那你知道北汶山那边一个叫做汶下的村子么?
“知道,我就是住那儿的。”
“那敢情巧。”
“怎么,你也住那儿?”明知不可能,我还是问了句。
他笑笑:“不是。不过最近有打算去那边转转,所以能碰上刚好是住在那边的人,确实很巧呢不是?”
“呵,倒也确实。你是去那边出差么?”
“是想去参观样东西。”
“什么东西?”
“听说那边有个天然形成的古葬坑,叫阎王井。”
猛一听见‘阎王井’这三字,我手不由得一颤,谈兴几乎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