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愣了一下,跟着史地夫往外走。
“我东西。”
一抬头,发现杰里已经拿起自己的背包,快步走出了球场。
但两人还是迅速被众多球探围上。
“秦,我是掘金的球探,你报名选秀了吗,没报名的话,来我们掘金吧。”
“秦,你多大年纪了,满23了吗?”
众多球探蜂拥而至,一个个全疯了。
也不怪他们。
谁能想到,最后垃圾时间登场的秦风,表现能这么炸裂。
三分钟内,砍下10分。
关键这10分内还有一次罚球线扣篮,最后更是用扣碎篮板的方式绝杀了比赛。
这样的表现,谁能不疯!
史地夫一言不发,拉着秦风往外走。
秦风倒是想留下来的。
并不一定,非要留在活塞。
任何一支球队都可以,谁给的钱多,谁更有前途,那就去哪儿。
但想想还是先跟上了史地夫。
这些球探若是真有意向,不用秦风做什么,他们就会设法联系自己。
一路冲出球馆,球馆门口已经停了一辆加长的大型SUV,杰里招呼两人上车。
秦风上车之后发现,车里还坐着一人。
是道金斯。
道金斯兴奋的拍着巴掌,道:“秦,你太猛了,你简直就是一头怪兽,对了,你卧推多少公斤?”
史地夫喘了口粗气,自顾自的打开车载冰箱,拿出啤酒,道:“188公斤。”
“厉害!”
道金斯竖起大拇指,道:“再有十公斤,你就追上我了,当年,我可是号称整个联盟上肢力量最强的人!”
道金斯骄傲的举起双臂,做了一个大力士的动作,然后兴奋的给秦风讲述他的辉煌历史。
秦风才知道,道金斯做为NBA第一个扣碎篮板的人,联盟还特意为他更换了篮板使用的材料,进行了加强。
而且道金斯还有一个外号,犯规之王。
联盟单赛季犯规记录的第一和第二,都是由道金斯保持。
除了他打球火爆以外,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上肢力量太大,篮下对抗争抢的时候,经常收不住力气。
“达里尔,你可别带坏了秦。”
史地夫没好气的说道。
他在活塞夺冠的那个赛季,正好是道金斯NBA生涯最后一年,两人短暂的做过队友,没想到臭味相投,关系特别好,保持到了现在。
道金斯不屑的撇撇嘴,道:“史地夫,你这就不对了。”
“这是一种生存之道,有人靠进攻在联盟生存,有人靠防守,而我,靠的就是凶狠的犯规,我要让所有对手面对我的时候都感到害怕,让他们束手束脚,不敢轻易进攻,因为他们知道,我会毫不犹豫的犯规,让他们明白篮下是我的地盘。”
道金斯阐述着自己的道理,史地夫听的直翻白眼,不敢苟同。
秦风倒是下意识的点头认同。
这就跟打拳一样,有的时候,秦风根本不会防守,你打我一拳,我打你一拳,直接换血。
就是为了能够在气势上压倒敌人,和道金斯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史地夫,明天我们还来吗?”
秦风问道。
刚才那一场比赛,秦风竟然得到了七百八十点胜利点数。
之前打败小加索尔的时候,获得了两百七十点胜利点数,是最多的一次。
后面打蒂亚戈,也没获得那么多。
而眼下一场邀请赛,竟然一下子获得了几倍的胜利点数。
秦风表示,这样的比赛请多来几场。
史地夫看了一眼杰里。
杰里立刻会意,道:“我和乔商量一下。”
史地夫点头。
今天秦风的表现超出所有人预料,已经受到了众多球探的关注。
如果继续这么打,吸引的注意力只会越来越大。
现在最好的选择,当然是活塞直接签下秦风,这样就不怕别的球队来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