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筝脸色瞬间苍白了下来。
短褐男人神色也跟着一变:“赵叔,你再想想法子,他们救过阿昭,是我的恩人。”
老大夫为难道:“寨主,不是我不救,是这人真的救不回来了。治他这身伤,必须得下烈性药,可一剂药下去,他身上必然得烧起来啊!他如今的身体状况最忌发热,一旦发起了热,十有八九就熬不过去了。”
老大夫越说,秦筝一颗心就越凉。
可太子眼下的情况,不用药怎么行?这一身伤会把他活活拖死的。
秦筝想着昨夜他也发烧了,自己用温水给他擦拭把温度降下来了,狠了狠心对老大夫道:“您用药吧。”
总得试上一试。
大夫想说用药了怕是人还死得快些,但见秦筝态度坚决,便也随她了。
只是去配药前又提醒了一次:“丑话我可说前头了,若是人没熬过来,小夫人别怨我。”
秦筝苦涩道:“大夫肯救拙夫,我已感激不尽,哪会埋怨。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她跟太子好歹患难与共了这么久,如今有个可以暂时安身的地方了,他却性命垂危,秦筝只觉心口沉甸甸的,难受得紧。
有了她那句话,老大夫没再说什么,下去配药去了。
短褐男人看了秦筝一眼,宽慰道:“凡事无绝对,程公子吉人自有天相,定会平安无事的。”
经历了这么多,秦筝脸上是再明显不过的疲惫:“多谢大当家。”
院外突然有个汉子急匆匆奔进来道:“寨主,二当家的带着人在西寨闹起来了!”
短褐男人脸色一变,对秦筝道:“程夫人,您和尊夫先在此住下,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就是,我有些事需处理,先告辞一步。”
秦筝注意到寨子里的人都管男人叫寨主,但他先前自报家门时,说的是两堰山大当家,此时又冒出来个二当家。他对外的自称和寨中人对他的称呼,似乎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她道:“大当家去忙就是,不用管我们。”
短褐男人抱了抱拳,转身离去时,吩咐边上梳着尖刀髻的女子:“喜鹊,好生照顾程夫人夫妇。”
“是。”女子应声。
短褐男人离去后,秦筝坐在床边看着太子苍白无一丝血色的脸,一时间竟有些脑袋空空。
喜鹊看出她想独自待会儿,便道:“夫人饿了吧,我去厨房给夫人弄些吃的来。”
秦筝勉强牵起唇角冲她笑笑:“多谢。”
喜鹊离开后顺手带上了房门。
房间里只剩他们两个人了,秦筝看了太子一会儿,闷闷地道:“上回太医们说你没救了,你都醒过来了,这次也能撑住的吧?”
太子脸上了无生气,好看的唇都干得有些皲裂了。
秦筝拿起桌上茶壶里倒了杯温水,小心地喂给他喝,但多数都顺着他嘴角流出来了,秦筝有些沮丧,想到太子可能真的会死,鼻尖又莫名地有点发酸。
从她穿越过来,就是太子带着她一路逃亡。
如果太子这次真的熬不过来了,她今后去哪儿呢?
难过之余,秦筝心里更多的却是迷茫。
她们离开汴京时,秦国公府已经被叛军围了,不知现在是何情形。原书里是沈彦之保住了秦国公府,可那是她和太子都死在了东宫,叛军没有威胁了才睁只眼闭只眼。
现在她和太子逃了,汴京城那边是怎样一番腥风血雨还不得而知。
***
京城。
面容苍白隽秀的青年步上御书房前的汉白玉时阶,一身红袍玉带的官服穿在他身上,清贵尽显。
宫里新提拔上来的总管太监见了他,都殷勤唤一声:“沈世子来了,陛下在殿内等着世子呢。”
沈彦之冷淡点了下头,越过他直接步入殿内,总管太监脸上也还堆着笑,半点不见忿色。
总管太监心知,眼前这位可是御前红人,城破那日,直接在东宫拔剑斩了陛下的亲兄弟,都不见陛下降罪,反而夸他治军严明,对其褒奖有加。
天色还早,但殿内已掌了灯,沈彦之瞥过玉阶下方两排燃了数百来十支明烛的烛架,眼底划过一抹讥讽。
叫嚷着前朝无道、要顺天起命谋反的人,在夺下这江山后,不也是做着和前朝昏君一样的事么?
他垂下眸子收敛了所有神色,躬身行礼:“微臣参加陛下。”
龙椅上的李信从奏章上抬起头来,他刚过不惑之年,蓄着一把美髯,布满细纹的眼角微微有些内陷,鹰钩一般,看人时眼神也利得像把刀子。
“沈爱卿来了。”他搁下笔,吹了吹自己刚理好的一封诏书,“追查太子和太子妃一事可有眉目了?”
“微臣无能。”沈彦之本就躬着的背脊下弯三分:“当晚义王殿下的马车就载着太子妃出了皇宫,臣闻讯去追,却终是晚了一步,马车中途被掉了包,臣追上的那辆马车里不是太子妃。这两日严加拷问了义王殿下身边的亲信,还是没能问出什么线索来。”
义王便是那夜沈彦之在东宫斩杀的那名大将,李信的胞弟李义,他为引走沈彦之,当晚的确弄了一辆马车出宫,并对外宣称车中是太子妃。
沈彦之杀了他后,便将计就计,推诿说是他是为了美色劫走太子妃,让太子也跟着跑了,一怒之下才杀的他。
有了这样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沈彦之又是世家子弟,李信若还想让朝中旧臣都归顺他,非但不能动沈彦之,还得许他高官厚禄。
听到他的说辞,李信皮笑肉不笑道:“罢了,前朝余孽的事暂且放一边,朕这里有件棘手事还得沈爱卿去办。”
他将那纸诏书扔至他脚下。
沈彦之捡起一看,脸色倏地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