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尽管狗的速度很快,它仍然没有尝到早餐的香味儿,老三手中的柴刀毫不犹豫地劈向了它的狗头,老三素以快手自居,虽说今天不是跟大哥抢东西,可是为了大哥的猫,他也乐意施展一下绝技。因此,这一刀的确出得很快,寒光一闪,下一步该是血光飞溅狗头落地。可事情却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地上既没有血,也没有狗头,而是大狗惊天动地的叫声,老三的刀确实用力不小,可是,忙中出错,居然用的刀背,尽管这样,狗的头上还是留下了一条血印,紫红紫红的,肿起很高。
随着狗的叫声,巷子里走出几个人。
走在前边的是个青年,身材很高,脸长得很白净,可见娇生惯养。他一脸轻浮的表情,看了令人讨厌。不是冤家不聚头,他就是张松。老三在电话中向柯南提到的那个人就是他,这条不争气的狗就是他的。
在他身后是他的几个朋友,个个贼眉鼠眼的。左边是个秀气的青年,很英俊,然而,一脸色迷迷的表情却让他不能与好人为伍。后边一个,在张松身后,靠近青年一些,只露出半边脸,他皮肤黝黑,甚至看不到眉毛,右边的那个人比张松略矮一些,一脸姜黄色,小眼睛几乎睁不开,却很蛮横。
看到主人过来了,大狗不再狂叫,它走到主人脚前,讨好的舔着主人的脚,摇着尾巴。然而,它的摇尾乞怜的作风并没有得到主人的欢心,张松一脚把它踢出很远。
“不争气的东西,以前咬人的本事哪儿去了?”他恶狠狠地说。
柯南依旧不动声色,冷眼旁观地看着这一伙人。蓦然间,他想到了三弟在电话中说的话,一股无名的怒火在心中燃烧着,那个“公共食品”的侮辱性绰号令他无法忍受,然而,表面上他依然很镇定,泰然自苦,仿佛一个局外人。他庆幸没有将匕首放在家里,让它更感欣慰的是,匕首没有绑在腿上,而是在他的裤兜儿里,这比什么都重要,在关键时刻,匕首就是生命。
“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狗。”柯南挑衅的说,声音很大,张松一字不落地全听进了耳朵里。这种指桑骂槐的话谁听不出来?
他看看柯南,语气也很难让人接受,“我刚才似乎看到两只狗在咬架,把我的狗都咬坏了。”
他身后的人哄然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