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高峰清楚地记得,李慧红多次都告诉他,让他有事给她打电话。潘高峰先拨通李慧红的电话,却发现电话是关机。潘高峰觉得奇怪,还没到下班时间,为什么会关机呢?也许是没电池了?他连拨打几次,发现都是这样。
他想到了袁健。袁健是上海人,不常住在浅港市,浅港市室内攀岩俱乐部只是他投资的众多项目之一,因此,他时常在各个城市之间转,剩余的时间多住在上海。潘高峰拨通了袁健的电话,袁健接起电话,问道:“小潘,你有什么事?”
“袁老板,我有一件事想请教您一下。”潘高峰说道。
“你简短地说吧。我现在就在机场登机口,马上要登机了。”
听了这话,潘高峰想,这事几句话说不清楚,就只好说道:“那就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袁老板,祝您旅途愉快!”
潘高峰挂上电话。接下来,他做出了他一辈子最为愚蠢的决定——将村账户上那300万,全部投资到这家“虎斯霓开发公司”。他走到梅总的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梅总从里面打开了门。潘高峰往里看,见办公室内坐着一个客户,看样子像个大老板。梅总说:“潘先生,您请等一会儿。”
“好,”潘高峰点点头道。他想,里面的这个大老板也来投资,这事应该不会有错的。
等了一会儿,那个大老板出来走了。潘高峰赶紧进去,告诉那个梅总,他决定一次性投资300万,投资时间三年,以后每年追加300万。梅总说,这次先跟潘高峰签这300百万的合同。他拿出了一份事先打印好的标准合同,在投资总额的空白处填上了“300万元”,在投资期限的空白处填上了“3年”。按照合同规定的“每月利率为10%,每过一年后本息加在一起,计复利”,到期后,还本付息的总金额是“?3194。4万元”。
梅良信在合同上签字,并盖上了公司的大红章。潘高峰也在合同上签了字。接下来,那个西装女子带潘高峰到财务部,先用网银转账10万元的定金。第二天上午,潘高峰又请了半天的假,到银行,将剩余的290万全部转入虎斯霓公司的账户。
潘高峰办完这件事,心里美滋滋地想,他筹资4900万元的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可是,那么高的投资回报率,潘高峰毕竟心里不踏实。他想,什么时候还是应该找袁健或是李慧红咨询一下。
一个周末,潘高峰带着张小娟去商场买生活用品。他从家用电器部走过,看到电视台在播一条消息,说民间借贷,利率高于24%就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他的脑子闪了一下他跟虎斯霓公司签的投资协议。他想,首先,他是投资不是借贷;其次他投资的是大型国企,不是民间企业;第三,他的利率是10%,并没有24%那么高。其实,他并不懂电视说的24%的利率,就是指年利率。而他跟虎斯霓公司签的协议年利率高达120%,只是梅良信狡猾,协议上故意不写年利率,而写月利率,以哄骗粗心人。从此,潘高峰便心安理得起来,再也不想找袁健或是李慧红咨询了。
一年后,潘高峰又到了偏距路124号去找梅良信,将当年村账户收入的200万,继续向虎斯霓公司投资,期限为二年。梅良信又跟潘高峰签了一份协议,两年后到期还本付息金额为:968万。
又一年后,潘高峰又将村账户收入的100万,向虎斯霓公司投资,期限为一年。到期还本付息:220万。
潘高峰回到住处,拿出这三份合同,算了又算,这些投资到期后,总收入就达4382。4万,再加上他们最后一年的工资收入100万,那就是4482。4万元,虽然距4900万还差417。6万,但总归差不了多少了,剩下这400多万,到时再想别的办法也没多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