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宜姝认为不管是什么人,第一次杀人总归是刺激又害怕的,所以她现在怕得发抖是正常的,杀人的多了去了,杀了那么多人的南平王不就成了个大人物?更何况她杀的是个祸害,大老板本来就该死,她杀得没有错!
反复告诉自己没有错,但是第一次杀人的后遗症太强了,花宜姝心里还是有些害怕,手也抖个不停。果然,像她这种风华绝代的美人就应该在舞榭歌台纵情欢宴,奴仆成群诗情画意,这些打打杀杀的粗蛮事不适合她。
心里接受了自己作为一个娇弱美人的缺点,但是在安墨面前,花宜姝不能让自己暴露出这种缺点。按住自己发颤的手,花宜姝开始装模作样。
“小丫头,杀人而已,有甚可怕的?你难道没听过一句话,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名臣良将、开国皇帝,他们杀的人比蚂蚁还多,可他们是人人称颂的英雄。可见杀人不是错,更不是罪,端看你杀的是什么人罢了。咱们杀的是大老板那种祸害,只有功,没有过,便是将来死了,入了地府,阎罗面前,我也有话可说!”
夜色遮掩了花宜姝苍白的面色,安墨只能听见她用动听的声音淡定从容地说出霸气的话语,刚刚的后怕此时全都变作了敬佩,安墨忍不住想,人跟人就是不一样啊,花宜姝比她还小两岁多,可是花宜姝半点不像她这么胆小怯懦,她聪明又勇敢,坚强又果决,而且还长得这么好看,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竟然还被她遇到了!
安墨再一次觉得自己幸运,如果没有花宜姝,她就算背下了整本书都没有用,因为她根本没有那个智慧和勇气挣脱险恶环境的束缚,也许早就被那些地痞流氓糟蹋完然后给卖到窑子里去了。毕竟像自己这种黑户,连官府都不会管。
也许花宜姝的目的真的能达成呢?也许自己以后真的能跟着花宜姝鸡犬升天呢?
折腾了这么久,两人肚子都饿得咕咕叫起来,幸好他们准备充足,包袱里除了钱票金银还有些吃食,安墨忙翻出来吃的递给花宜姝,可惜水囊在逃跑的时候掉了,两人嘴里干巴巴渴得要命,花宜姝声音都有些沙哑了。
安墨左看右看,发现悬在驴子前面的萝卜还在,就抓起萝卜擦干净要给花宜姝补充水分。
驴子见吃的被抢走,立刻开始闹脾气,叫声吵死人,还试图踢人,安墨见状一棍子狠狠敲在它脑门上,把这畜生打服了,才把萝卜递给花宜姝。
花宜姝知道安墨这是彻彻底底被她收服了,她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点得意地翘尾巴,把萝卜掰了一半递给安墨,两人就着些糕点吃下去,在山中的冷风里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地过了一夜。
在原书剧情里,皇帝李瑜因为一场意外,被激流冲走,一直漂到了藏河山内,军队四处搜寻找不到,只有女主因为对着附近地形有所了解,第一个带人找到这里救出了皇帝。
但现在,这份功劳是她们的了。
第二天一早,两人站在高处,果然看见了河里飘着个人影,这人就停在一块大石头旁,飘在水面的上半身被石头挡了大半,要不是两人占据着高地一眼就能看到,还真不知道要找多久。
发现了目标,两人利索地下山将人从水里捞出来,安墨还找到了原书女主发现的那个山洞。
齐心协力把人拖进山洞里,花宜姝再一次确认,“真的是他?”
安墨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人虽然脸被头发盖了大半,但身上穿着铠甲,里边是明黄色中衣,手上还戴着扳指,正符合原书中的描述。“就是他没错!”
安墨刚刚点头,就发现花宜姝迫不及待地开始扒皇帝的衣服,她呆了呆,问她做什么。
花宜姝头也不抬,“当然是趁人之危先嫖了他,我就不信占了他的身子他还敢不认账!”
安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