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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第 66 章(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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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留了一半人手在这里抓人, 舒尔顿的弟弟被他留在这里做负责人。奥尔自己带着剩下的另外一半人手,还有那位凶手养子前往下一个地点——和那些穷凶极恶的家伙塞进一辆囚车里, 他可活不了多久。但至少在到达分局之前, 他得活着。当然,写完了笔录后,他要死要活奥尔就不在意了。

下一个地点, 第二具尸体的抛尸地,梧桐区蓝裙大道。

这条道上有至少四家佣人公会:索德曼高级家庭管理人介绍所、索德曼技能佣人介绍所、住家佣人公会、帮佣公会。

四家公会一个名字比一个短,面向的顾客阶层也是从高到低。虽然佣人有男有女,但人们想起这里的印象,还是无数穿着蓝裙子的女佣,这条街道才因此得名。

看死者的状况, 她应该属于层次较低的那种:杂活女佣、洗衣女佣、厨房帮佣之类的。

介绍这种工作的帮佣公会在南边,她也是在南边的一家旅馆后边被发现的。蓝裙大道的南边一侧也更热闹, 那有许多“拉私活的介绍人”, 或者就是佣人本身站在那。他们大声吆喝着,拉住那些看起来应该是顾客的人,介绍着自己手下的佣人或者就是自己本人, 那场面和牛马市场看起来差不多。

在这么热闹的场景下, 一具尸体躺了几个小时才被人发现,不知道是该说灯下黑,或者是别的什么。

——北边也有这种人, 但很少,毕竟公会介绍的佣人身份更有保证。这些路边的人, 谁知道会不会有xing病、伤寒或肺炎呢?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强盗、小偷、杀人犯呢?恶臭引来邻居上门抗议,结果发现一屋子的人已经被杀绝的事情,在索德曼可不只是小说的剧情。

警察们显然不是来这找佣人的, 警车的出现让吵闹的集市短暂安静了一会,一些人甚至偷偷躲藏在了建筑物后边,警车过去了再出来,这些家伙很可能底子不干净,但他们现在没时间找他们的麻烦,况且这是梧桐区的辖区。

警车停在了发现尸体的旅馆前面,它的招牌上写着“裁纸刀旅馆”,如果只能看见招牌的前半截,会以为这是一家文具店。不过,左边的餐厅叫墨水瓶餐厅,右边的旅馆叫鸡毛掸子旅馆,看来拿这些用品起名字,也算是这条街道的风俗。

女尸被发现在裁纸刀的后门,奥尔让大队人马进入旅馆搜查,他、伊维尔,还有罗森伯格以及他的助手,没有从正门进入旅馆,而是直接走进了旅馆边的巷子里。

巷子里很干净,没有积水,没有屎尿的臭味,两边旅馆的墙壁甚至还是白的。

走到半路,背后有个人追了上来。那是个脸色苍白的方脸中年人,他穿着白衬衫和灰马甲,头发用发蜡牢牢的固定住,虽然是跑着,但也压着脚步,看起来更像是一位管家,而不是旅馆老板。

“警官先生!警官先生!”

“有事吗?”

“杰森·潘奕,裁纸刀旅馆的主人,向您问安。”虽然焦急,但他依然优雅行礼,“请问你们是为那件悲剧而来的吗?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我愿意全力配合。但是、是否可以动静稍微小一点?”

“有。比如,请告诉我们,您是不是有个竞争对手?”

“这里的所有旅店,都是竞争对手,先生。”

“别在这件事上保持您的风度了,潘奕先生。我很直白的告诉您,那位女士是被二次抛尸在您的旅馆后门的,所以您明白了吗?抛尸者不一定是杀人犯,但很可能和您有矛盾。当然,对方也可能与您并不是竞争关系,而是在其它方面有仇。”

第二具女尸已经形成了尸斑,她被发现时是脸朝上平躺在地上的,她的尸斑却在面部、胸腹部,还有小腿与前脚掌上。所以她死后至少两个小时内,都是脸朝下的。再加上她腿部奇怪的尸斑分布,她的上半身和腿,很可能处于不同的高度。比如脸朝下倒在床上,双腿却跪在地上。

同时女尸的脚后跟也有擦伤,但伤口上没有血迹,并且没有任何愈合的迹象,那很可能是死后伤——鱼尾区分局缺乏必要仪器的兼职法医能在短时间内发现这一点,已经难能可贵了。

潘奕沉默了十几秒,抬手指向了隔壁的鸡毛掸子旅馆。

同行是冤家,更何况只有一米半距离,几乎等同于脸贴脸的同行。

“非常感谢您的指证,但有鉴于尸体是在您的店里被发现的,我们还是要对您的旅馆进行搜查。”所以动静还是不能小的。

“警、警官先生……”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小钱袋,从钱袋鼓鼓囊囊的情况看,反正是比刚才那个旅馆老板给的2艾柯多。

奥尔没出去重新下达命令,他看见两家旅馆并列在一起后,就已经吩咐警官们那么干了。现在那边应该已经分出人手去隔壁了。

奥尔当做没看见那个钱袋——你在记者面前给我行贿?脑子怎么想的?如果我心胸狭窄可是会吓唬你的。

“尸体具体是在什么位置被发现的?”

尸体这个词让潘奕小跳了一下,就像是他突然看见脚边出现了一只恶心的虫子,或者什么脏东西。

“具体位置……”

“你真的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吗,潘奕先生?”

潘奕露出尴尬的笑容,他翘着手指指向一个方向,脸却又瞥向相反的方向,甚至喉咙抖动溢出了几声干呕:“应、应该是在那里。”

这是洁癖?那就没办法了。

奥尔退后一步:“这案子你应该比我更擅长。”

虽然尸体已经被搬走了两个小时,并且这里的人流量密集,但伊维尔从刚才就给他打眼色,显然没有人证,他也能闻出尸体的气味。

“蒙代尔?”伊维尔一愣。

奥尔却很坚定:“你擅长,你负责。”

伊维尔顺着尸体的味道带着他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再顺着尸体的味道找到转移尸体的人,幸运的话,还能找到抛尸者。

全过程有奥尔的事吗?他为什么还要负责,就为了通过口才把伊维尔的功劳鼓吹成自己的推理吗?不,谢谢,他是看起来有点婴儿肥的娃娃脸,而不是注水的大脸或结了老茧的厚脸皮。

罗森伯格眼睛瞪大,嘴巴微微张开,虽然前边的过程已经让他觉得这个血族很神奇了,可现在奥尔的行为还是惊到他了。

作为知情人,他是很了解血族和狼人间的关系的,狼人就是血族的附庸骑士。“骑士”这个词说起来很好听,充满英雄主义和浪漫色彩,但至少附庸骑士没那么美好。

他们可以理解为身强力壮的,从小接受杀戮训练的贵族打手。和农奴的不同,也只是他们从小被分配的职责不同,附庸骑士的待遇更好一点,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的上升空间,比如娶了贵族的私生女之类的。

在这种情况下,狼人奋战的一切,当然都属于他们的主人。

“报导的时候,需要把这位警官的名字替换成您的吗?”罗森伯格甚至特意问了一句。

他得到的回答,依然是毫不犹豫而坚定的:“谁干的是谁的。”

伊维尔有短暂的茫然,甚至羞涩,他真的脸红了,大眼睛左右张望了几眼,看起来相当无措。然后他开始动了,直接走向了隔壁鸡毛掸子旅馆的后门。

“砰!”鸡毛掸子旅馆紧关着的后门突然打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男人站在那,惊恐的看着奥尔……身上的红色制服。

“汉森先生?”裁纸刀的老板潘奕恰到好处的发出了一声惊呼。

这位汉森先生想朝另外一个方向跑,但毫无疑问的,他没能跑出两步,就被伊维尔拽住了:“鸡毛掸子的老板?”

如果是卖鸡毛掸子的也就算了,但是一个开旅馆的为什么要给自己的店起这种名字呢?奥尔差点笑出来,但忍住了。

“不,我……”

“是的,他是,他是沃特·汉森,鸡毛掸子旅馆的老板。”

汉森用“我谢谢你祖宗八辈子”的眼神看着潘奕。

“是的,我是鸡毛掸子旅馆的老板,先生们,你们的很多同事也正在我的旅馆里,你们真的太辛苦了,我正想去给你们弄点啤酒喝。我——轻点!”

伊维尔已经拽着汉森,从后门走进了鸡毛掸子旅馆。在奥尔眼神的示意下,潘奕跟了上去,然后就是奥尔和罗森伯格以及助手。

鸡毛掸子旅馆里正一团混乱,楼上楼下的客人们被巡警们驱赶下来。巡警们都很规矩,但还是有胆小的男女发出惊恐的叫声,只是叫归叫,没人反抗,所以一切倒是还算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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