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抒写无以抚慰的诗篇,饮着乳白的杜松子酒
就如同风中飘飞的风筝
.....一首牛仔之歌,听起来相当不错。
这时小胖子哈维带着李子轩一起,将铁罐子拿了出来。
“各位生活在西部的先生们,这是我刚刚发明的一种饮料,不知道各位愿不愿意品尝一下呢!”
李子轩站在篝火边,宣布道。
闻言,一群喝着威士忌的牛仔们,一个个愣愣的看着李子轩。
“新饮料,和我的酒相比怎么样!?”
“呵呵,比起酒,唯一让老子感兴趣只有女人了!”
“夏国小子,我们才不想喝什么饮料呢,那是女人喝的玩意!”
一群农场主在四周你一言我一语,却没有一个人想要喝可乐。
对此,本想让这些没文化的土老帽农场主感到震惊的小胖子,立刻不干了
“布鲁斯发明的可乐,可是世界最好的饮料,所有人喝了它,一定都会觉得好喝!”
听到小胖子如此说,包括早已知道有这么回事的李石还有老史密斯都有些惊讶。
事实上,他们虽然知道李子轩已经发明了一种叫做可乐的东西,但是连他们都没有喝过。
不过,他们显然没有料到名叫可乐的饮料,竟然一下子就俘虏小胖子哈维,让他如此推崇。
称为世界最好的饮料。
于是,不但李石和老史密斯来了兴趣,连一些熟悉小胖子的农场主也有些好奇。
这个叫做可乐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看到有人被引燃了兴趣,李子轩和哈维将大约有五升的铁罐打开,倒出还冒着气泡的褐色液体。
亲自将一些农场主的酒杯倒上后。
李子轩笑着说道:
“请各位先生,尝一尝吧!”
闻言,老史密斯看了一眼酒杯中冒着气泡的液体,然后昂起头喝了一口。
顿时眼睛一亮,甜甜的清爽味道,让吃过烤肉有些火气的口腔立刻变得清凉了起来。
“咯!”放下杯子后,他还打了一个嗝。
和他一样,很多喝了可乐的农场主们都觉得这种饮料不错,虽然和威士忌那种酒不能相比,
但是光光作为饮品的话,确实让人眼前一亮。
“这种东西应该非常适合孩子和女人引用吧!”
一名农场主说道。
因为在这个时代女性地位低下,所有的农场主都没有带女伴来party,所以不知道女人的感想。
虽然如此,在场的众人对于这种新奇的东西都十分感兴趣,
酒可以在以后随便喝,但是可乐这种东西,可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于是,很快5L的铁罐可乐就被一分而尽,一些农场主还有些不过瘾。
经过这件事后,农场主们对于李子轩和李家印象都很不错,
特别是李子轩,能够发明这种饮料,而且听老史密斯说,连最近流行的安全剃须刀都是眼前的小家伙设计发明的。
农场主们一个个都对李子轩十分欣赏。
生性耿直的他们甚至在party结束后,告诉李子轩,
如果有谁敢欺负他,就告诉他们这些人,他们会戴着猎枪过去帮忙。
对此,李子轩也只能笑了笑。
第二天,一觉醒来。
日常签到开始。
“叮...今日签到完毕...恭喜宿主获得加利福尼亚伊莎贝拉县小波士顿镇石油坐标一处!”
顿时,李子轩就从床上像是弹簧一般坐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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