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后我没有回N市,而是在太后的威逼利诱下留在了F市。
老头子念叨着落叶归根,太后也大义凛然:抛家弃母有逆伦常!
逆个鬼,想咱舍不得咱走就直说嘛。
将咖啡店托付给孙纱纱,隔天我就穿着一身合身的职业套装进自家公司工作了。
和太后一道走进公司的那一刻我不禁咋舌,这才实质性感觉到咱家也是一富人阶级。当年太后插手房地产时作风彪悍的在男人世界中占的一块地盘经过这些年的经营扩张又翻了几翻,踩着亮晶晶的大理石地板进门时我忍不住闭上眼以免眼睛被闪花,这闪亮的地板,闪亮的天花板,闪亮的办公室……
真是……忒俗啊。
“太后,您会不会觉得……闪了点?”
太后教训道,“这叫气派!”
“恩……高见高见。”
我一直觉得女人和龙是同一种生物,天生抗拒不了闪亮事物的诱惑,而太后更是将这一女人天性发挥的淋漓尽致。不论是闪亮的珠宝,还是闪亮的菜刀,包括闪亮的厨具,以及这个闪亮的公司装潢……
当天我在策划部安营扎寨,开始了我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周围的同事和上司知道我是太后的女儿后整天不是口蜜腹剑其实背地里腹诽我这空降部队,就是谄媚巴结整天嗡嗡嗡地在我耳边制造噪音,而公司里难得的清流多半选择明哲保身离我这是非源头远远的——终于明白当年程咬金的感受了。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
我自救。
我学陈曦端出一张生人勿近的面瘫脸,用气势和目光杀死他们。
事实证明有着前人经验总结的社会实践是科学的,世界清净了。
平均每隔几天陈曦都会来公司接我下班而后一起吃个便饭,曾问起他,“你不用回N市工作吗?”
他淡淡的说,“今年调回F市总公司了。”
公司的女职员对这个保持固定频率造访公司的美男充满好奇,我严防死守不露口风。
开玩笑,咋可能便宜你们。
某天公司下班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那头甜美的女音约我一道出门坐坐。
我换上一身雪纺长裙,描了眼线上了唇彩把自己整得艳光四射的出门。咱输人不输阵。
进了餐厅,一个长相柔弱甜美的女子先打了招呼,“你好,任金笙。”
我也甜美微笑,“你好。”
先礼后兵这道理我懂。但我没想到她进入正题的第一句话竟然是——
“你知道我是谁吗?”
——丫以为自己是成龙cosplay红番区啊?
我撑住笑脸没让它倒塌。
她识趣的自动揭晓,“我叫midiya,想必你也知道我。”
我立刻礼貌的说,“久仰。”
原来遇上正主了。听罗莉说她长得跟我有几分相像,我不着痕迹的上下打量,哪里像了。她皮肤没我白,发质没我好,智商还……扒拉扒拉扒拉。
她有些感慨的说,“几年前我曾经见过你,不过这是我们之间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
“见过我?”
“确切的说是见过你的照片,老实说照片比本人漂亮多了。”
“……”
我顶你个肺呀!
老娘温柔点你就蹬鼻子上脸啦。
她柔柔地接着说,“你知道我和他认识多久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