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说“朱小姐,平时久闻大名,今日终于得见了。”
只不过那时候的他不会想到,就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照面,那个靠在门框上、身姿曼妙的美人和她的名字,将会贯穿他的一生。
他们短暂的一生。
她当着他的面,那么狠,那么不留情地跳下去,带走了他的所有。
更何况,他们还可能有着一个孩子。
其实庞源想象过如果和朱砂有一个孩子的话,他会是什么样子的。他有可能是一个小男孩,只不过他更想要一个小女孩,有着她的样子,一双漂亮细长的眼睛,会歪着头,甜甜地喊他“爸爸”。
他会把她举起来,放在肩膀上,带着她领略世间风光,让她得到自己小时候不曾有过的一切。
庞源不是一个喜欢孩子的人,可是因为是朱砂的,所以他会去爱那个孩子。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一个孩子,一个家,都没有了。
他亲手把一切都给毁了。
那天晚上他拿着手枪,双目无神地盯着墙角。
她走了。
他们说她埋在楼下的花园中,可是他却感觉她就是在他的身旁,没有离开。不管她是索命,还是再想见他最后一眼,他都满足了。
更何况他很快就要去见她了。
他之前追求的一切,名利,富贵,荣华,都已经不再重要了。他在名利场与她相逢,周围都是群魔乱舞的人群,可是离别的时候,却只能在一个空旷无人的房间,自己与自己做着历史之前的最后准备。
他已经想好了,如果下去之后不能在黄泉路上见到她,那么他便心甘情愿地跳进望川河,任由河水洗刷自己一身的罪孽,给她赔罪。
对不起,生前不能好好对你。
我明明是想要爱你的,却最后伤害到了你。
这并非他的本意。
他只是想要一个家,有丈夫,妻子,以及孩子。丈夫每一天回到家的时候都能第一时刻亲吻到他的妻子,而那个孩子会蹦蹦跳跳地跑到他的身前,围着他转让他拥抱。
这些不敢是从囚/禁中得到的,可他并不知道如何去爱。
所有的一切幸福本来触手可及,是他不知好歹,毁了一切,所以他不值得一滴眼泪。
所以他是高兴她是笑着离开的。
朱砂,不要为我掉一滴眼泪,生前不要,死后更不要,因为我不值得。
我本来是想要让你笑的,不是让你哭的。
最后在把手枪对准心脏的位置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第一次见面时,她为他唱的一首歌。
子夜歌。
宿昔不梳头,丝发披两肩。
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他这才想起来,他为她擦干过头发,却没有梳过她的长发。
一梳梳到底。
二梳共白首。
三梳儿孙齐。
四梳不分离。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们之间的情缘便理不清却又剪不断,磕磕绊绊地纠缠许久,到头来月老发现二人只是孽缘,因此一刀挥断,生生让两个人阴阳相隔。
扣下扳机那一刻,他的心里没有任何畏惧。
他是去找他最爱的人了。
人间不能共白首,那么便也只能黄泉再见。
他邂逅了世界上最好的那个人,也邂逅了世界上最好的爱情。
不管结局如何,他此生无憾。
这是一个疯子的独白。
能认识你,我三生有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