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卫仲道的反应,曹昂并不在意。
蔡琰也从始至终没有去看一眼那个穿着喜服的准新郎官。
从卫仲道眼睁睁看着南匈奴骑兵来劫掠花轿的那一刻,她对这个新郎就彻底死心了。
这样的男人,不值得她去关注。
同时她也很庆幸,能在进入安邑城之前,看清卫仲道的品行。
若是入了城,和他拜了堂完婚,那自己这一辈子可能就完全毁了。
想到这里,她甚至有些感谢南匈奴骑兵的出现。
微微抬起头,看了眼坐在自己身前的少年,她那白皙的脸庞上露出一丝幸福的笑容。
当她处于恐惧和绝望之时,是这个少年如同盖世英雄一般出现,并救了自己。
不对,他就是盖世英雄。
从他出现的那一刻,蔡琰的心,就已经属于他了。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灭匈奴终不还。
蔡琰心中念叨着这两句诗,美眸中浮现出崇拜和迷恋。
她是大汉才女,才气比起那些世家世子也不遑多让。
但曹昂随口说出来的两句诗,却让她震惊不已。
这样的诗句,足以成为流传千古的绝句,却只是曹昂随口而作。
曹昂的才气何等的恐怖?
要有何等的文学素养,文化底蕴,才能做到如此?
一个横行沙场无敌的天将军,竟拥有着让天下文人都望尘莫及的文化底蕴,这简直太强大了。
这样的男人,对于蔡琰这个才女来说,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英雄爱美,美女也同样爱英雄。
不管以后如何,至少这一刻,她只想紧紧地抱着他。
万里烟云罩日行万里,千里烟云照日行五千,速度比南匈奴战马快太多了。
即便他们后跑,也很快便轻易地追上了南匈奴骑兵。
曹昂一锤砸死几个来不及躲避的骑兵,低头看了眼环抱在自己腰间的那双百姓玉手,感受到那紧实的力度,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
随后,他抬起头,目光再次变得冰冷起来。
“杀!”
他大喝一声,从后冲入南匈奴骑兵之中,两柄擂鼓瓮金锤左右开弓,疯狂砸人。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灭匈奴终不还。”
刘协和曹铄高喊着这句诗,只觉得热血沸腾,战意暴涨。
手中的紫金锤,尽情地挥舞。
所过之处,尸体横飞,惨叫连天。
这些南匈奴骑兵,在他们面前就如同一群毫无战斗力,蹦蹦跳跳的兔子。
而他们,却是三头凶猛无比的猛虎。
三人一路追杀至南匈奴王庭,却依旧没有停下屠杀的脚步。
“男儿当杀人,”
曹昂杀得性起,又吟起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