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五月的上海。
道路两旁种植着的梧桐树郁郁葱葱,日光从交叠的树叶之间的缝隙里倾泻下来,在路上形成树影中点缀的细碎的光斑。
这让春夏之交的上海多了一种使人坠入爱河的力量。
我与叶斯言约好本周六去约会。
他的那桩案子好像终于尘埃落定,而最近Salmon先生忙着其他项目,我手头上的论文也就没有人催,一时间也闲暇了不少,也有了时间进行社交。
当我与陈瑾宜几个人一起喝下午茶的时候,不出意料地再次被迫参与了将近半个小时的“许欢龄如何追傅阳”的八卦研讨会。
傅阳离开伦敦之后,到瑞士又呆了一周,上周才回到了上海。正好许欢龄新片戏份拍得差不多了,于是一场好戏就此拉开帷幕。
我作为傅阳的前未婚妻,自然是少不了被询问对此事的感想和看法。
陈瑾宜说:“我相信Nate连约会都不会答应她。”
她抿了一口红茶,笑得虚情假意:“无意冒犯,这只是……许欢龄完全不是他会喜欢的型。”
我表示无所谓。
她们都知道我在和叶斯言约会,或者说,所有人都知道我在和叶斯言约会。
——于是她们在讨论的全过程都表现得十分肆无忌惮、百无禁忌,就差列一个“被傅阳dump过的女人”名单了。
陈瑾宜还安慰我:“Estelle,严格来说你是他唯一date过的女人,而且是你dump的他,你不列入表里。”
我呵呵一笑,吃了一口千层蛋糕。
我并不赞同陈瑾宜所说的“不是他的那一型”,傅阳从我们分手起空窗了一年多,谁也不能判定他会不会口味突变喜欢上许欢龄那种无趣至极的名门闺秀。
……不过任何女人跟傅阳谈关系的下场无一例外都是——
“bad ending”。
我谢绝了她们晚上吃怀石料理的邀请,打算回去一边啃沙拉一边看《实习医生格蕾》,然后抱着我的电脑和论文共度春宵。
然而,在离开的时候,我没料到竟然会在电梯里遇到傅昭。
傅昭,傅阳三叔傅青巍的独女,也是傅家孙辈嫡支里唯一的女孩。
正因为这“独一无二”,使得傅昭和我注定从一开始就不对付。
傅昭人如其名,“金昭玉粹”,如金玉般美艳得不可方物。她继承了傅家代代相传的美貌,同时也继承了傅家人唯我独尊的坏脾气。
当看到我这个“破鞋”带过来的“拖油瓶”居然得到了她未曾拥有过的傅阳的偏爱,和她拥有的傅家女的待遇时,她自然无法忍受。
电梯里只有我和傅昭两个人。傅昭今天一袭红裙,红鞋,加上红唇,像一朵怒放的红玫瑰般美得极具侵略性。当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她看到了我,然后带上墨镜。
——鉴于我泡了她想泡的人,并且现在人人皆知,我对此并未感到一丝一毫的惊讶。
我与她并排站着,肩与肩之间大概距离半米,光可鉴人的电梯门上映出两道身影:一红一白,对比极鲜明。倏地,我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关于蚊子血与白饭粒的形容,虽然风马牛不相及,但还是忍不住翘了翘嘴角。
“Estelle.”
傅昭突然叫了我的名字。
我侧过眼去看她,她藏在墨镜下的面容美而煞,像一只狩猎准备中的母狼。
“‘人贵有自知之明’——这句话你应该听过吧。”
我别开眼,注视着她在电梯门的上的倒影,不紧不慢地说道:“Rebecca,你是新教徒——箴言书上说,‘嫉妒是骨中的朽烂’,你应该听说过吧?”
傅昭的嘴唇动了动,最终弯成一个冰冷而又讥讽的弧度:“如果我是你,我不会白费力气,试图实现不可能的奢望。”
我也笑了:“可惜你不是我,不然那就真的是不可能实现的奢望了。”
然而,出乎我的意料,傅昭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因为我的挑衅而勃然大怒,她只是摘下了墨镜,半眯着那双点缀着浓丽色彩的猫眼,仔细地端详着我。
那目光如刃,细细地刮过我的面容、我的脖颈,有着令人不寒而栗的力量。
“You know nothing.”
傅昭慢慢地笑了,笑得我隐隐生出些不安。
“我以为你在纽约已经吃够教训了,没想到你还是这么蠢。”
电梯到达了一层,随着“叮咚”的提示音,电梯门缓缓打开。傅昭再次戴上了墨镜,可这一次,她的姿态竟透出些许高高在上的怜悯。
她在走出电梯门的一瞬间,稍稍停顿了片刻,然后用余光睨了我一眼:“你什么时候才不会轻信男人呢,宋纤澄?”
我愣住了。
傅昭头也不回地走了。
有风吹过来,那条摇曳的猩红色裙摆如同一条美丽却危险的藤蔓,缠绕上我的心脏,然后缓慢而又无法反抗地将它紧紧束缚在其中。
……
“You know nothing.”
她在向我暗示些什么?
我突然不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