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姨家度过的第一个暑假,没有盛思夏想象中那么无趣。
姨父林树谦早早出门上班,不到夜晚不会回家,商人多应酬,大部分时候晚饭也不在家吃,盛思夏很少有跟他碰面的机会。
至于小姨,不是叫一些太太来家里打牌,就是约上朋友去美容院或是逛街,给了盛思夏极大的自由。
可以说,只要她每天乖乖按时去补习班报道,在家不出幺蛾子,基本等同于放养状态。
小姨给盛思夏安排了一个司机,每天送她上学。
从小姨家门口直行就可以到达小区门口,盛思夏找不到特别的理由让司机绕路,只能在放学回来时,多走几步到那幢白色房子前,试图刻意制造一场偶遇。
遗憾的是,机会并没有留给有准备的人。
那扇门总是紧闭,客厅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即便夜里“路过”,也没看见里面透出一丝光亮。
这天周六上午,家中无人,佣人都出门采购去了,盛思夏在家看漫画,接到母亲从美国打来的电话。
美国正是晚间,母亲刚刚下课,她听见高跟鞋踏在地上的声音。
“你生日那天我回不了,要去mit办一场讲座,礼物我会提前寄给你。”盛宛文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冷静,情绪平稳,没有起伏。
盛思夏说:“我知道了。”
那边犹豫一下,又说,“你也可以过来,玩到开学再回去,只是我没太多时间陪你。”
“小姨给我报了暑期补习班,我去不了,”盛思夏一下一下帮猫咪梳毛,问道,“可以剧透一下是什么礼物吗?珠宝?化妆品?别告诉我是学习资料。”
“最新款的数码产品,”盛宛文说,“我不希望你太注重外表,你才十五岁。”
“可我是女孩子。”
“越是女孩子,越要有内容,真正的美人不是靠涂脂抹粉,而是自信和智慧,我希望你懂得这个道理。”
母亲到底是教授,说话总带些说教意味。
盛思夏敷衍一声,“我知道了。”
“你没有谈恋爱吧?”
她心中忽地一惊,停住手上动作,波比不满地喵呜着,主动往她手心里拱。
她下意识否定,“当然没有!”
说完,又察觉自己反应太大,降低音量,重复一次,“我没有……”
“没有就好,我不是要干涉你,只是与你同龄的男生,大多都很幼稚,未必能带给你很好的恋爱体验,以后长大了,进入大学,会有更多好的选择。”
母亲一直接受西方教育,开明、温和,大部分时候尊重她的意愿。
她们很少见面,主要通过电话沟通,盛宛文从来不会问她吃得好不好,睡眠如何,连学习成绩也不大过问,零花钱从不苛刻,只会教她保持自信,尊重自己。
盛思夏和母亲之间,没太多话题可聊,却又可以无所不谈。
电话那头,有人和母亲说话,讲的是英文。
盛思夏聚精会神地去听,发现自己只能听懂寥寥几句简单的口语,涉及到复杂的句式,或是一些专业名词,就如坠云雾。
母亲说她临时有事,结束通话。
午饭时间,小姨从外面回来,给盛思夏带了一份酒楼的海鲜炒饭。
“怎么今天回来这么早?”盛思夏跪坐在椅子上,叉起一粒虾仁送入口中,滋味鲜香浓郁。
波比嗅到香味,几步跳到饭桌边,蹭着盛思夏的脚踝,不停“喵喵”叫着。
盛思夏无情拒绝了它,“这个太咸了不能给你吃哦,去啃你的小鱼干。”
波比沮丧地垂下头,有气无力地趴在地上。
小姨刚做完美容,神采奕奕地扬起下巴,“下午约了几个朋友来打牌,你要是怕吵,早点约同学出去玩。”
“那是当然,我才不要在家里被你呼来喝去,端茶送水。”盛思夏做了个鬼脸。
小姨没好气地一笑,“不就是上次陈妈回老家了,我让你帮忙倒茶煮咖啡吗?小家伙,真记仇,小姨还指望你给我养老呢,这下没指望咯。”
“小姨不会老,年轻貌美着呢,哪需要我来养?”盛思夏笑嘻嘻地,一派天真烂漫的样子。
嘴甜的,哄得小姨笑容更盛,从钱包里取出一张卡,让盛思夏和同学去逛街,多买几套漂亮衣服。
“我的衣服够穿啦。”盛思夏把卡推回去。
小姨白她一眼,“你那叫什么衣服?牛仔裤t恤衫,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去买几条裙子,小姨过两天带你去拍照。”
盛思夏不以为意。
同龄的女孩子都这么穿,随意方便又好搭,她反而不理解小姨的审美。
小姨早上顺便逛了街,精美的奢侈品包装袋一只只摆在沙发上,她打开其中一只,取出条烟粉色小礼裙,质地轻柔,薄如轻丝,小姨放在身前比了比,“这难道不比你那些衣服好看一百倍?”
盛思夏数学不好,家人一直笑她没遗传到母亲的智慧基因,现在看来,她数学之所以差强人意,多半是受了小姨的影响。
对她来说,这件花枝招展的小礼裙,还比不上面前这碗海鲜炒饭有吸引力。
“不过也好,穿成这样,倒不用担心你早恋了。”小姨继续冷嘲热讽。
盛思夏哼一声,“那些男生可幼稚了,本来我也看不上。”
“哎,眼光这么高,喜欢成熟款的啊?人小鬼大,”小姨手指屈起敲敲盛思夏的额头,“同学看不上,那你能看上谁?”
盛思夏不说话,脑袋都要埋进饭碗里,想起一个人,脸微微发热。
说话间,陈妈从外面回来,提着超市的购物袋,露出了两只鱼头,还在袋子里不停蹦哒。
“咦,这是什么鱼?”盛思夏偏着头问。
生命力真旺盛。
陈妈笑着说:“这是石斑,太太和先生都爱吃,待会儿清蒸。”
盛思夏缩了缩脑袋,她没接话。
她吃过陈妈做的清蒸石斑,味道还行,但仅仅是还行,她不懂小姨对这道菜的热情来自哪里。
“买了两条?正好,刚回来看见傅亦琛的车了,趁着鲜活,您给送一条过去。”小姨吩咐陈妈。
还未等陈妈应声,盛思夏蓦然抬起头,“哪个傅先生?”
小姨奇怪地觑她一眼,“还有哪个傅先生?上回来家里吃过饭的呀,你问过好几回了,真忘了还是故意的?”
盛思夏也发觉自己反应太过,淡定地找补道:“我天天背单词记公式,哪儿有时间记一个邻居姓什么?”
心中却在想,他回来了?什么时候?
好在小姨只是随口一说,不会真的多心。
陈妈要忙着杀鱼洗菜,这跑腿的活小姨不会做,自然落到了盛思夏头上。
海鲜饭只吃了一半,她已经食不知味,同那条小礼裙一样,弃如敝履。
“啧,真麻烦。”盛思夏放下筷子,擦净嘴巴,从陈妈手里接过那条鱼,还故作嫌弃地捏了捏鼻子,压住自己不太听话,即将翘起的嘴角。
她扎起马尾,涂了层透明润唇膏,换上新买的球鞋出门,波比勾住她的鞋子不让走,嗅嗅那装着鱼的袋子。
盛思夏抬臂提起袋子,警告地看猫一眼。
“喵~”它一下子卧在地上,露出肚皮。
盛思夏没时间跟它玩耍,一把捞起抱在怀里,拍拍脑袋,出门,一路朝傅亦琛家去。
心情雀跃,走路都连跑带蹦,夏日午后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她出门太急,竟然连伞都忘了打。
额头出了一层细密的汗,按门铃前,她小心翼翼地拿纸巾拭去汗水。
门铃响了五声,傅亦琛家的佣人来开门,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阿姨,满脸笑容,说话带着广东口音。
盛思夏简单的说明来意。
没看到傅亦琛,她眼底有失望,觉得这条鱼,和她一路流的汗都白费了,但还是礼貌地交给佣人阿姨。
“是谁?”她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看见傅亦琛端着水杯,出现在楼梯拐角处。
傅亦琛面目俊朗,眼神深邃明亮,穿一件蓝色衬衣,只是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幅画。
那一刻,盛思夏心中无声地说,好久不见。
阿姨接过石斑,和傅亦琛打过招呼,到厨房忙碌去了,傅亦琛请盛思夏进来,她照例坐在沙发上。
波比热极了,趴在冷气出风处,惬意地眯起眼睛,毛茸茸的尾巴一摇一摆。
“你是今天才回来的?”盛思夏抬头和他说话。
说完她又后悔,心里想着,希望傅亦琛不要是一个心细如尘的人才好,否则,他一定会注意到她一直在关注他。
“对,在长岛待了两周,今天才回来。”傅亦琛表情自然。
盛思夏一边庆幸,一边又隐隐的失落,好像希望他注意到她的心情。
“去做什么?”
傅亦琛看她一眼,言简意赅地回答:“处理一些私事。”
盛思夏没有追问,她不会因为太高兴,就忘了礼貌,他们还不是可以聊私事的关系。
佣人为盛思夏送来一杯牛奶,她眼睛转了转,正要端起来,却被傅亦琛拦住。
他说,“家里有果汁,我去帮你换。”
傅亦琛转身离开。
盛思夏心里一甜,上回她曾对傅亦琛提过她不爱喝牛奶,没想到他还记得。
盛思夏不由自主地盯着他宽阔的肩膀,连背影都是挺拔的,仍带着介乎少年与成熟男人之间的清薄。
她听见波比在叫,凭着直觉与默契,她伸手将波比从沙发底下捞起来,放在腿上。
“你乖乖的,不要闹,否则人家要赶我们出去,”望见傅亦琛走过来,她凑近猫咪耳朵,小声说,“嘘,他来了——”
波比眼尾朝上,像在翻白眼,也可能是在鄙视她。
他手里只拿着一只玻璃杯,放在茶几上。
“我不喜欢太甜的东西,你自己喝就好。”他这样解释。
盛思夏不勉强他,给自己倒上果汁,水蜜桃的味道,带着丝丝粉色,底部沉淀着果肉。
“傅亦琛,是哪几个字?”
她从包里拿出纸笔,递到他面前,示意他直接写下来。
傅亦琛提起笔,刷刷几下,写下他的名字。
他的字迹,符合盛思夏全部的想象。
“你的字真好看,”她举起来欣赏,赞不绝口,“这是什么字体?我也要练。”
他笑起来,露出洁白牙齿,“不知道,大概是楷体、行书,还有瘦金的混合体。”
盛思夏写下自己的名字,就贴在他的字迹旁边,写完,又觉得不堪入目,将纸张藏到身后。
“给我看看。”
盛思夏抿了抿嘴,“你保证不笑话我。”
傅亦琛正色道:“我不能保证我做不到的事。”
她扁着嘴,正要偷偷将纸条收进口袋,波比从中作梗,一跃跳到她肩上,她身形一晃,纸条掉到地上,傅亦琛手臂一探,轻轻松松拿到手里。
他还未来得及看,嘴角已勾起笑容。
盛思夏大为光火,无地自容,像孩子一样伸手去抢,“还给我!”
傅亦琛站起来,手举过头顶,盛思夏着急得在他身边蹦来跳去,仿佛被波比附身,艰难地触碰到他的手腕。
再往上一点,她似乎碰到他的手,是温热的。
傅亦琛和她闹够了,将纸条还给她,“字还算工整,挺可爱的。”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带些年轻人特有的神采飞扬,她默默欣赏片刻,才发觉不对。
可爱?这是什么形容,她能听出他的勉强。
她永远不会夸奖别人“琴弹得很可爱”,或者“围棋下得很可爱”,这种夸奖不如不要,一听就是在哄小孩。
想想也知道,傅亦琛绝不会夸他的下属“方案做的很可爱”。
她端起茶几上的水蜜桃汁,一饮而尽,冰凉进入喉间,浇不熄心中油然生出的胜负欲。
还有面上的灼烫。
傅亦琛留她在家吃晚饭,正中间那道菜,正是她刚才送来的石斑鱼。
肉质细腻口味鲜美,不带滤镜的说,也比自家做的要好吃。
“以后我家买了石斑就送你这里来。”盛思夏说。
傅亦琛笑了笑,看穿她的蹭饭意图,他说,“欢迎。”
吃完饭,盛思夏没有继续逗留在此的理由,她告别傅亦琛,回到家,和小姨姨父打过招呼,说自己在同学家已经吃过了,然后回到房间里。
天刚刚擦黑。
她将波比的窝安置在窗边,在台灯的陪伴下,找出荒废多时的字帖。
她第一次这么投入,连时间都要忘记,一笔一画认真临摹,直到那些规整的方块字在光线下扭曲变形,横竖撇捺飞跃出来,组成一个“傅亦琛”,对她轻笑。
她趴在桌上睡着。
自那以后,她每天睡前都会练字,勤奋程度堪比囊萤映雪,悬梁刺股。
她暗暗地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为名人,这个故事一定要出现在她的维基百科里。
写字就像画画,一笔不对,全部重来,她不能拿透明胶粘了去,或者用涂改液,在纸上留下一个丑陋的痕迹,至少一个礼拜,才能勉强得一张好作品。
那天,她带着那张作品,到傅亦琛家找他。
吃石斑鱼那天傅亦琛提过一句,他接下来两个月都会留在国内。
那张得意大作,傅亦琛只扫了一眼,就放到一边,眼神带笑,“你还是回去多练练吧。”
盛思夏被堵得说不出话。
真的从没见过他这样的人。
如果说他不会说话,偏偏能杀人于无形,骂人都不带脏字,看他优雅从容的表情,倒像是在夸你;如果说他会说话,盛思夏却感觉像是挨了一闷棍。
这样才最可恶。
“你这么厉害,不如你教我啊。”盛思夏托着下巴,用上嘴唇和鼻尖夹住钢笔,眼神里有挑衅。
她猜那段时间傅亦琛一定很闲,要么是心情很好,才会答应她这个莫名其妙的要求。
总之,他真的成为她的书法老师。
那个下午,盛思夏待在傅亦琛家,他把书房让给她,还吩咐佣人暂时不要去书房打扫,给盛思夏留下一个安静的空间练字。
傅亦琛说,她握笔姿势不对,发力点全在手腕上,写字久了容易累,越写越差,而且字形松散,不成形状。
总之,是贬得一无是处。
他找出来一本之前练过的字帖,让盛思夏从临摹开始,练最基本的横竖撇捺。
书房安静,无人打搅,没有其他娱乐设备,她老老实实在书桌前练字,有了几张成品,便忙不迭地下楼找傅亦琛打分。
“还要再练。”傅亦琛言简意赅。
言下之意是,她现在的程度,还不足以让他给出评价。
懒惰如盛思夏,也说不清那时侯那股不服输的劲儿是从何而来,又为什么要跟傅亦琛暗中较劲,一定要得到他的肯定。
一周过去,盛思夏白天照常去上补习班,数学课上,她都不忘低头练字,姚佳婷一度以为她中了魔;晚上回到家,吃过饭,便埋首书桌上。
这种状态,说是中魔也不为过。
刚开始,大部分练字纸都写得惨不忍睹,但几天过去,偶尔也能得一两张满意之作。
每当这时,她会兴高采烈地拿去给傅亦琛品鉴,他十分严格,最初只肯给她c-,勉强够到b,已经熬到了夏天的尾巴。
而他家门口的红色花朵,一直都在。
高一即将开学,这意味着暑期正式结束。
奇怪的是,盛思夏没感觉到多么遗憾,这是一个忙碌,又充实的假期。
补习班最后一天,几个要好的同学相约到邻镇爬山,骑车环海,定下三天旅行,姚佳婷的男友不愿意去,她便强行拉上盛思夏。
旅行回来,小姨带她回外婆家住了几天,前后加起来,已有一周没有练字。
这天交作业的时候,她很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