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独巫山的路只有一条,是很久之前山下猎户们齐心协力挑选相对平整的山石铺就的,因为年代久远饱受风雨的缘故,褐色的石板面上生着一层密密的青苔。
林峰是个有经验的老猎人,特意从小木屋里摸出双兽皮做得鞋子,交到方重山手上:“新做的,你穿上试试。”
“山路湿滑,穿着兽皮鞋不容易摔到,就算真运气差、撞上凶兽,咱们也能跑路也能跑的快些。”
方重山一试,刚刚好穿一脚。
姜然是小双儿,在村子里,是不被允许进独巫山的。
方重山便将他送回家去,叮嘱他好好留在家里,等小双儿乖巧的点头,他才放心提着林峰送给的石刀与木箭往山里去了。
林峰说的果然不假,林间的雾气凝露濡湿石阶,因为树木葱茏,日光难以照落到地上,湿气久久未干,即使是穿着兽皮鞋,一个不注意还是容易一脚踩滑。
好在方重山常年在山里采药,走惯了山路,倒没出什么差错,以至于走在前头领路的林峰都觉得有些惊奇:“要不是知道你以前没进过山,我都要以为你是从小长在山里的了!”
在山里做猎户的,哪个没吃过这山路的亏。
方重山心里想,倘若算上前世,可不是从小打赤脚满山跑的吗。
他拼命采药的时候,连石板铺的山路都没有,就算是悬崖峭壁都能一根铁索攀上去。
不过,这些话方重山并不打算同外人说,只是冲林峰笑笑,敷衍着回答:“我见着山就觉得亲切,或者是天赋也说不准。”
独巫山并不是大安国东南部最高的山,但它无比的广大与深邃,猎户门能力有限,山路铺了十五里路便断在山里的分叉口。
林峰常来山里认识路,同方重山指了个方向:“我前些日子在那边留了陷阱,过去瞧瞧,万一运气好,要是碰上野兔野鸡,还能给你家小夫郎多吃一顿肉。”
方重山果然来了兴致,林峰看他眼睛一亮,又是羡慕又是感慨:“有个小夫郎就是不一样,心里有惦记着的人,做事干劲都足一些。”
“等以后再把孩子一抱,哪至于像我们这样孤寡伶仃的。”
方重山刚想要对林峰解释说他只是心疼姜然,并没有真的要把把姜然当做小夫郎,更别说考虑孩子什么的,可话到嘴边,不知怎么的,脑海里忽然闪过小双儿湿漉漉的漂亮眼睛。
漂亮得就像新婚当晚的屋外满天的星星一样。
那晚,姜然在屋里洗澡,叫著名字让他进屋里来,其实方重山就靠在门外,水花拍溅出来的水流声与小双儿的喃喃自语都听得一清二楚。
方重山知道,姜然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做他小夫郎的。
如果在外人面前坦露心迹,回绝了这份心意,要是让姜然知道,肯定得难过的要死。
“……”
林峰本来就是随口说的两句话,并没有强求得到方重山的回应,也因此没察觉到方重山的心思,他说说笑笑过后,便自顾自的撩开地上的绵延生长的荒草往前带路。
设的是几处地坑的陷阱,锄头挖开一米高的深坑,上头浅浅覆盖着一层枯黄的干草。
林峰扑上前去扒开草往下一看,惊喜地回头冲着方重山喊道:“快快快,来看看,多肥的灰兔子!你小子运气是真的好,我以前放的地坑十次都有九次空,你一过来,兔子都来了!”
方重山闻声过去,果然瞧见一只胖嘟嘟的灰兔子在坑底蹦跳,试图寻找可以逃跑的路径。
林峰顾不得脏,直接趴在地坑边上伸手去捞,一把揪住兔耳朵,提溜上来,乐呵呵的掂量掂量:“还挺沉一只,怕是有三四斤重,回去炖肉都能炖上两大锅!”
“到时候咱俩对半分了吧。”
林峰高兴的眉飞色舞,分分钟就决定好了这只大胖兔子的末路。
刚进山就有了这样的收获,两个人的情绪都被带动的高昂了起来。
林峰又一鼓作气扒拉掉分散在周边其他几只陷阱,可惜除了一只山鸡,并没有其他的收获。
方重山倒没有特别失望,他这趟进山里本就不是冲着打猎,更多的是想要熟悉山里的情况,看看能不能顺利的做回从前的老本行。
一路上走过来,留心观察,收获倒也不少,尤其让他感到惊喜的是,虽然改换了国度与空间,但独巫山里生长着的一些草药与他从前在大山里见到过的并没有什么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