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风的心意她不知道,既然宋子诚送上门来,她不如利用一下?如果乔风看到她和宋子诚走得太近之后依然没什么表示,那就说明臭小子很可能真的只是把她当闺蜜,做爱心午餐也只是因为少女心发作。
反正宋子诚接近她,本身也没怀什么好意。蓝衫又给自己找了一条特别棒的借口。
于是蓝衫突然笑了起来,朝宋子诚点点头:“那就麻烦老板了!”
一坐上宋子诚的车,蓝衫立刻给乔风发了条信息:今天吃什么?我搭了我们老板的顺风车,会很快回去的,你做饭快些啦。
乔风一直没回复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看到。
蓝衫郁闷了一路。到小区门口时,她隔着车窗,看到乔风站在那里。她的心口重重一跳,下车时故意问道:“乔风,你怎么在这里?在等我吗?”
乔风晃了晃手上的一个包裹:“不是,我出来取快递。”
这小子是不会说谎的。他说不是,那就不是。蓝衫有些失落,又问:“那你怎么不回我信息呢?”
“我今天不想做饭。”他振振有词。
蓝衫不明白“不想做饭”和“不回信息”之间有什么联系,难道他的注意力全放在那条信息的最后一句话吗?想到这里,蓝衫更失落了。这榆木脑袋!
这时,宋子诚也从车上走下来,朝蓝衫伸手:“蓝衫,你的手机落下了。”
“哦哦,谢谢老板。”蓝衫接过手机,低着头说道。
宋子诚笑:“没诚意。”
“怎样才算有诚意?”
“我还没吃饭。”
蓝衫骑虎难下,只好答道:“老板,我请你吃饭,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赏光呢?”
宋子诚心情很好:“乐意之至,不过,”他扫了乔风一眼,“我不想和他一起吃饭。”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他也变得直接了。
蓝衫虽然正在为乔风的反应而感到气闷,但是就这样把乔风扔开,她又觉得不好。她看着乔风,想征求他的意见。如果乔风让她跟着他回去,她就义无反顾地答应。
但是乔风没有这样说,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等待着她的选择。他的目光澄澈干净,却又有着从未有过的犀利,像是要把她看穿。
蓝衫一阵心虚,她不敢和乔风对视,硬着头皮僵持了一会儿,终于落荒而逃。
乔风看着他们的背影,目光中流露出失望和忧伤。他握了握拳,直到他们上车,他也没追上去。
回到家时,乔风一点食欲也没有。想着蓝衫和宋子诚的潇洒绝尘,他的胸中就像是堵了一团棉花,连呼吸都不顺畅了。心脏仿佛泡进了不知名的溶液里,酸酸涨涨地难受,这无穷无尽的折磨,也不知何时才能解脱。
不想做饭,也不想叫外卖。他无聊地打开电视,想借此转移一下注意力。
电视上正在播广告。一个戴眼镜有胡子的胖脸大叔正在激动地喊:“这酸爽,不敢相信!”
……乔风狠狠地关掉电视。
他站起身,在各个房间游荡,目光终于落回到他刚刚拿的包裹上。包裹里是他昨天下单买的微型摄像头。他现在无所事事,恨不得立刻找点事情打发时间,于是自己跑到门口安装摄像头。摄像头安装在门框上方,背靠在白色的墙壁之上。它的体积小,主体又是白色,几乎要和墙壁浑然一体了,所以不太容易察觉。
摄像头连接电脑,监视着他家门口那一块地方,如果蓝衫经过,他就能够发现,这样就不用一直看猫眼了。
好吧,一直盯着电脑看也没强到哪里去……
宋子诚比较厚道,没选太贵的地方。吃饭嘛,重要的不是吃什么,而是跟谁一起吃。
他隔着饭桌看蓝衫,一时间又有一种被晃了眼睛的感觉。她实在太漂亮了,一颦一笑之间,既纯情又妩媚。难得的是不管纯情还是妩媚,都很纯粹和自然,不含一点杂质。美人在骨不在皮,大概就是这样。
宋子诚有些高兴。今天蓝衫愿意让他送她回家,还请他吃饭,这是很明显的进展。难道她终于想通了?或是本身就对他有些意思,现在愿意把这层关系明朗化?
想来也是。他这些天表现得已经够明显了,她又不少人追,若是再装傻,就太矫情了。
宋子诚眉目舒展,脸上带了些不易察觉的笑意,冷峻的面部线条因此而变得柔和,仿佛岩石上突然开出了花朵。
路过的服务员看到这位衣冠楚楚的大帅哥用那样深情的目光盯着他的女朋友,一时间满心脏冒粉红泡泡,感动得要死。可惜的是女主角太不自觉,光顾着吃吃喝喝。
所以说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哼!
吃完这顿饭,宋子诚又趁热打铁地约蓝衫去骑马,蓝衫也答应了。这让宋子诚更加肯定自己的猜测。在他的不懈坚持下,蓝衫她,真的开窍了。简直地,感动中国啊!
蓝衫回家时路过乔风家门口,又遇到乔风正好要出门。她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缘分,怎么就那么巧,她每次都遇到他。
嗯,缘分的背后是科技力量的支持。蓝衫目前还没有发现,乔风家门口多了个摄像头。那摄像头是白色的,和墙面几乎融为一体。
蓝衫一见乔风就有点心虚,她跟他打了个招呼,态度敷衍。
乔风却是欲言又止,不知道要表达怎么个意境。
蓝衫一拍脑袋:“对了,这周四我要和我们老板去马场玩儿,不能陪你买菜做饭了。”
“骑马吗?”乔风一咬牙,厚着脸皮说,“我也想骑马了,你可以带我去吗?”
他问得这样直接,反而让蓝衫有点吃不准,她定定心神:“我倒是想带你去,不过我们老板可能不愿意带你吧……”
“哦,那算了,我找我哥吧,他有马养在马场。”
蓝衫没想到他这样干脆利落,似乎完全把重点放在“骑马”而非“她和宋子诚”之上。她有些悻悻。
两人分别之后,乔风立刻回去上网一通噼里啪啦地搜查,接着掏手机给他哥吴文打电话。
“喂,乔风?”
“哥,你能在马术俱乐部买一匹马吗?”
“不是,乔风你脑子长包了吗?现在不好好追求幸福你怎么又跑去玩儿马了?还有你不是讨厌骑马吗?”
乔风三言两语把事情解释了。
吴文听此,兴奋大叫:“我也要去!”
乔风有些奇怪:“你去做什么?”
“帮忙。助阵,热场,冷场,出主意,搞破坏,我样样在行。”吴文有些得意,“就你这没出息的德行,等你追到蓝衫,得几辈子啊?还得我这亲哥哥帮忙哪!”
乔风想想也对,于是答应了。
吴文又道:“把肖采薇那个神经病也拎上,她是蓝衫的好朋友,也许用得着。实在不行我把她一棒子敲晕,不怕不能把蓝衫吸引过来。”
“……好。”
挂了吴文的电话,乔风盯着电脑上某个人的信息,突然坐直身体,噼里啪啦敲起了键盘。
当晚,宋子诚发现自己的电脑屏幕上竟然爬上去好些蟑螂。
“靠!”他头皮发炸,想也不想抓起手机砸过去,屏幕被砸得一阵咣当,液晶屏花了一大块。
宋子诚跑出书房,翻腾了半天,找到杀虫剂,回来一阵乱碰,喷得桌子都有些湿了,满屋子是杀虫剂的怪味儿。
喷完之后,蟑螂就变多了……
他冷静下来,忍着呕吐的冲动仔细看,才发现这是电脑中毒了。
他又骂了一句。到目前为止似乎也只有这一个字可以精准地表达他那愤怒的心情。他关了电脑电源,忍啊忍,不知道该如何发泄。最终,他从上次的调查资料里找到乔风的手机号码,给他发了条信息:loser!
乔风没有回复他。
对方不接招,宋子诚也不能像个姑娘似的不依不饶地骂。他气得把手机一扔,咬牙切齿地想着,等把蓝衫弄到手再料理那个书呆子。
小油菜竟然也要去骑马,蓝衫有些奇怪:“你不是不喜欢骑马嘛,嫌屁股疼。”
小油菜恨恨道:“吴文就是为了让我屁股疼,才带我去骑马的。”
蓝衫沉默了一会儿,答:“你这话说得相当之猥琐啊……”
“别提了。”小油菜说着,悲愤地吐槽了她的老板。其中无非就是各种奴役和压迫这类办公室经常遇到的问题。
蓝衫很同情小油菜。她觉得估计是吴文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余怒未消,所以想方设法折腾小油菜。
吐槽完毕,小油菜非常有骨气地来了一句:“老子早晚辞职!”
“你舍得吗?”
“当然舍不得!”
蓝衫只好闭嘴。
玩儿马是一种比较烧钱的活动。蓝衫也爱骑马,不过她的兴趣是在她的牧民爷爷家培养起来的,到了大城市,她完全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去发展这项兴趣爱好。别人花几百万买匹马,她顶多花几千块买套骑术装备。
现在市面上比较贵的马差不多都是赛事马,一匹好马比一辆好车只贵不便宜。不过蓝衫对这些赛事马的品种不是很了解,她从小到大骑过的马都是本土产的蒙古马,极少有机会一亲那些豪门血统的芳泽。
宋子诚带她去参观马术俱乐部里的马,蓝衫一时看花了眼。这里的马一看就伙食好,一个个身形矫健,皮毛光滑,鬃毛油亮,精气神十足,特别特别漂亮。
其中最漂亮的是宋子诚那匹阿拉伯马。它通体雪白,尾巴比一般的马要高耸一些,大大的眼睛明亮润和,像是一个温柔的公主。看到宋子诚,它很高兴,宋子诚让蓝衫摸它的头,它也不拒绝,很温顺。
“想骑吗?”宋子诚问道。
蓝衫有点纠结。她当然想骑马,但这一匹是宋子诚的,她如果骑的话估计就得和他同乘一骑了。蓝衫喜欢一个人骑马。
于是她笑道:“老板,随便再帮我挑一匹就好啦。”
宋子诚还有一匹马。他领着她去看,那是一匹产自丹麦的战马,深灰色毛皮,背上布着星星点点的白色,雪花一般,看起来像是披了一件波点毯子,很前卫的样子。它比刚才那匹阿拉伯马矮一些,正好适合女孩子骑。
蓝衫觉得这个不错,刚想说“就它了”,眼光一瞥突然看到外面有人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过。那匹马太高了,威风凛凛的,由不得她不注意。
她忍不住跟出去看。出门一看到牵马的那个人,她就有点斯巴达了。
……竟然是乔风。
乔风看到蓝衫之后,愣了一下:“蓝衫,你怎么在这里?”
蓝衫觉得吧,这就算是巧合,那也一定是老天爷特希望她跟乔风在一起,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制造巧合。她很高兴,走过去围着他的马转圈:“这你的?”
那是一匹大黑马,身材劲健,毛皮油亮健康,它通身黑得一根杂色毛也没有,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踏雪一样。
乔风点了点头:“是。”
蓝衫就喜欢这种威风的马,她一脸的艳羡,特想摸一摸它,又不太敢。乔风说道:“它的脾气不太好,不过你可以喂它吃糖。”
蓝衫自己带着糖,她喂了它一块,它很给面子地吃了。蓝衫眉梢轻轻一挑,扫了乔风一眼,似笑非笑:“跟你一样。”
乔风低头笑了笑。他抿着嘴,笑意浅浅,恍如春风满面。蓝衫看着他,一瞬间想起一首著名的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我了个去去去!蓝衫扶额,不能再想下去了!
宋子诚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乔风那匹马的品种,蓝衫未必能认出,但他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赛事马最流行的一个品种:纯血马。若论血统高贵程度,纯血马其实并不如阿拉伯马,可是蓝衫很显然对那匹纯血马更感兴趣。
也或者,她是爱屋及乌?
宋子诚看着谈笑风生的两人,面色沉了一沉。
这会儿,蓝衫指着乔风的大黑马,问他:“你到底会不会骑呀?”
“会。”
“真的?”
“会骑着照相。”
蓝衫大大地翻了个白眼:“暴殄天物!”
乔风见她如此喜欢,于是顺水推舟道:“你来骑吧?”说着把缰绳递给她。
蓝衫牵着马,有点不好意思:“那不好吧,你呢?”
“我可以看着。”看着就心满意足了。
他这样一说,她更不好意思了。可是她又舍不得这么棒的一匹马,犹豫了一会儿,蓝衫说道:“算了,姐带你呗?”
“啊?”
“我带你骑,愿不愿意?不愿意拉倒。”
“愿意愿意!”乔风说着,快步跟上去。
蓝衫走出去几步,突然发觉不对劲:她可是跟宋子诚一起来的,现在怎么能丢下老板自己去玩耍呢?!
她转身想走回去打个招呼,恰好看到宋子诚正站在马厩门口看着他们,神色淡淡的。
蓝衫有些心虚,招呼宋子诚:“老板,我们和他一起玩儿吧?人多热闹。”
宋子诚点了一下头,并未拒绝,只是说:“你们先去,我还有些别的事。”
蓝衫赶紧带着乔风走了。
这个马场建在京郊一片地势平坦的草原上,除了一般的马术训练场地,也有更自由一些的跑马场。蓝衫对马术没什么研究,于是和乔风一起去了跑马场。
在这里,她看到了同骑归来的吴文和小油菜。小油菜坐在吴文前面,脸纠结成了包子褶,一看就是苦不堪言。尽管被男神搂着腰,她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看到蓝衫,小油菜可算找到救星了:“蓝衫!”
吴文倒是有些意外。根据乔风的表述,蓝衫不喜欢他,可是现在乔风竟然这么快就把姑娘带过来了,看样子情况没他说得那样坏。
吴文恍然大悟:他为什么要相信乔风说的话?那是个白痴!
蓝衫看到可怜兮兮的小油菜,也有点心疼,她对吴文说道:“吴总,要不您让她歇会儿?”
“嗯。”吴文应了一声,答,“我们去河边歇着,你们先玩儿。”说着掉转马头,走的时候看了乔风一眼,送去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蓝衫利落地翻身上马,身形矫健,像一只敏捷的鹞子,乔风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不过轮到他时,他有点紧张。他以前骑马的次数很有限,上马的次数自然同样有限,加上现在这匹马个头比一般的马高,他的动作就有些生涩。蓝衫伸手拉他,他抓着她的手磨磨蹭蹭,大姑娘一样。
蓝衫一着急,使劲往上拽他,乔风仗着自己腿长,踩着马镫就势一翻,总算上去了。
蓝衫哭笑不得:“笨成这样,你好意思骑这么好的马?”
乔风不答,不等她嘱咐就主动环住了她的腰肢,特别特别自觉。
蓝衫的心怦怦乱跳,她镇定心神,问他:“干吗呀?”
“我怕。”
“……”千言万语,最后只化作一阵感慨:我到底是怎么喜欢上这货的!
蓝衫策马奔驰在绿野之上,仿佛又到了那茫茫无际的大草原,顿时就觉得心胸开阔,意气风发。由于担心乔风“害怕”,她也不敢跑太快,不过这个速度似乎已经是他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他扣着她的腰,紧紧地贴过来,恨不得长在她身上。他的下巴垫在她肩头,若不是两人都戴着头盔,他只怕要把脸也贴在她的脸上。
蓝衫的心脏忽忽悠悠的,像是在玩儿蹦极,她也没心思骑马了,于是放慢速度,两人慢悠悠地行走在草地上。大黑马很听话,一点也不像乔风说的那样脾气暴躁。
速度慢下来之后,乔风的动作并没有改。他依然紧贴着她,夏天的马术服比较薄,蓝衫几乎能感受到后背源源不断传来的热量。这热量把她的血液烘得热起来,她的额上冒了一层细汗,风一吹,又很快蒸发了。
虽然心还在扑通扑通乱跳,像是陡然离水的鱼儿。不过神奇的是,蓝衫的脑子被草原上的小凉风一吹,突然清明了一些。她低头看着自己腰间扣着的白皙双手,莞尔。
“喜欢”这种东西其实挺难界定的,只怕乔风自己也没明白他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她又怎么会弄清楚呢?
但至少,他是不讨厌她的。
蓝衫发觉自己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从小到大,她一直在被人追逐,她像个骄傲的孔雀一样,在众多追逐者之间挑挑拣拣。她总是以一种审视和等待的态度去迎接自己的感情,在把自己交付出去之前,必定要先确定对方的诚意。
问题是,她是如此,乔风又何尝不是呢?这小子的条件甩她好几条街,到哪里都是群芳环绕,个顶个儿诚意十足,他自己又呆头呆脑的,指望着他开窍、去喜欢谁、去主动追求?
太不靠谱了……
说来说去,两个人都是那种凭着自身不错的条件在感情上占尽先机的人,这样两个人碰到一起,总要有一个主动一些。
蓝衫摸摸下巴,既然她比乔风先开这个窍,那就只好她先上了。
其实嘛,发展一段感情未必一定要等到对方动心时你才出手。趁着这小子懵懂的时候,一鼓作气把他的身心占了,也未尝不可?
再者说,就算追不上也没关系,反正在乔风眼中,她的“色狼”形象早已根深蒂固,她差一点扒了他的裤子,他都没排斥,还愿意继续跟她做朋友,可见此人心胸有多么宽广。所以他肯定不会小家子气地以后不理她了。
越想越美妙,之前乱糟糟的情绪终于理明白了,蓝衫有一种拨开乌云见明月的舒畅感。
她和乔风停在河边,两人下马,坐在草地上看风景。
坐了一会儿,蓝衫仰身躺倒在草地上,双手枕着后脑,偶尔有马匹经过,那些嘚嘚的蹄响她听得分外真切。
两人都已经把头盔脱下来放到一旁,此刻蓝衫的头发散着,乌亮的头发铺在草地上,配上雪白的面庞,五官明艳,笑意岑岑,直看得乔风心弦乱颤,也傻笑着看她。
“为什么?”他低声问她。
蓝衫答:“高兴啊。”
“为什么高兴?”
蓝衫朝他钩了钩手指:“过来,我告诉你。”
乔风便附耳凑过去。他一手拄在她发丝旁,身体向下倾,动作缓慢,像是一朵干净的云彩在缓缓迫近。
蓝衫眼看着他听话地凑过耳朵。他今天穿着经典的骑士装,黑马夹,白衬衫,干干净净,纤尘不染。脖颈如玉,耳朵轮廓漂亮,耳垂饱满,让人特别想捏一捏。
乔风等了一会儿,没听到蓝衫说话,他奇怪地扭脸看她。
两人一时脸对着脸,贴得很近,近到他只要轻轻一低头,就能亲到她的程度。
乔风抿了抿嘴,看进蓝衫的眼睛里。她却一直目光含笑,他看不清楚。他鼓了几下勇气,觉得自己贸然行动似乎不妥,于是微微叹一口气,仰头要直起身。
蓝衫却突然扣住了他的肩膀。
乔风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他定定看着她,低声问道:“你要做什么?”
蓝衫的视线缓缓向下滑,掠过他高挺的鼻梁,落在他的唇上。她刚要凑近,陡然听到一阵烈马嘶鸣之声。
两人都惊了一下,蓝衫的视线移开,看到不远处一匹漂亮的白马已然停住。马上的男人冷峻逼人,此刻死死地盯着他们,眼中是无法压抑的愤怒与刻毒。
蓝衫心里一颤,怎么把他给忘了!
宋子诚自己离开了马场,他看起来是真生气了。
蓝衫觉得,他生气应该不是因为吃醋什么的,否则太搞笑了。他气,多半是气她三心二意,两头都想讨好,不够尊重酷帅狂霸转的他。天地良心啊,蓝衫才不想脚踏两只船,不过如果让宋子诚知道了她在拿他当幌子,估计他更气。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地跟他道个歉吧。到时候什么都别说,任打任骂,估计宋子诚也不会太拿她当回事。
打定了这个主意,蓝衫主动给宋子诚打了电话,希望能和他聊一聊。
宋子诚答得爽快:“我现在正在会所,你过来吧。”
“现、现在?”蓝衫有点蒙,现在是下午四点多,她还没下班呢。
“不来?”
“啊,去,去。”蓝衫只好跟老王请了个假,在老王凄怨的目光中挥手离去。蓝衫考虑的是,再怎么说也是她理亏,所以现在顺着宋子诚,他说怎样就怎样吧。
蓝衫本以为会在会所里看到宋子诚那些狐朋狗友,但她没想到的是,宽敞的包厢里只有宋子诚一个人。他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两手交叉放在腿上,面无表情,一副听员工汇报工作的架势。他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个金光闪闪的烟灰缸,里头好些个烟蒂。
蓝衫觉得怪怪的,她走过去坐在他旁边,也不敢离太近。
“老板——”她张口欲说话。
宋子诚却打断了她:“拿我当炮灰?”
蓝衫的嘴巴张着,神态变得惊讶。原来他早就发现了?也难怪,当局者迷,总觉得别人都不知道,其实宋子诚作为一个欢场老手,很容易看出来吧?
蓝衫心虚地低头:“对不起。”
宋子诚讥嘲地牵起嘴角,笑得无声无息。他说道:“蓝衫,你是第一个。”
“啊?”
“你是第一个这样对待我的女人。把我当幌子,当炮灰,虚情假意,完了又一脚踢开去跟别的男人眉来眼去。”宋子诚一边解释着,语调越来越沉,说到最后,他竟然朝她一竖大拇指,“蓝衫,你牛逼!”
蓝衫被他说得无地自容,只剩一遍遍道歉:“对不起……”
宋子诚深吸一口气:“我不想听这三个字。”
蓝衫闭了嘴,不知道说什么。
宋子诚突然问道:“我哪里不如他?”
蓝衫一时没听明白:“什么?”
“我说,我哪里不如乔风?”
蓝衫安慰他道:“老板你没有不如他,只是我眼光不够好,才喜欢上了他……”
宋子诚冷笑,又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一直是想玩儿你呀?”
必须是啊……蓝衫强忍着点头的冲动,只是勉强地笑:“没有啦,就是我自己太差劲,太矫情。”
宋子诚摸出一根烟点上,他突然转头,在一片烟雾缭绕中看她。他说道:“如果我说,我其实是认真的,你信吗?”
蓝衫一怔,淡青色的烟气中她也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就是觉得这话挺搞笑,她更不知道说什么好:“呵呵……”
宋子诚接着扭过头不再看她,他不屑地哼一声,道:“反正我自己是不信。”
“老板您放心,我也没信。”
宋子诚夹着烟的手指微微抖了一下,待他意识到时,已经有些烟灰掉在了地毯上。他弯腰把烟掐灭,按铃点了一瓶红酒。
蓝衫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看到他侧脸冷峻依然,也没什么大的表情变化,只是眉角微微耷拉着,现出一些疲态,像是昨晚没有休息好的样子。
她坐在沙发上,掰着自己的手指,说道:“老板,该说的我都说了,总之这件事是我不好,我跟您赔礼道歉。嗯,我还有事,要不我先走了?”
“急什么。”宋子诚靠了靠沙发,这时,服务生把红酒端上来,起了瓶,要给他们倒,却被宋子诚拦下了。
宋子诚亲自倒了满满一杯红酒,递到蓝衫面前:“蓝衫,这杯酒喝了,咱俩两清。”
“好。”蓝衫接过红酒,仰头喝了起来。红酒度数虽不算高,一口气喝这么一大杯也挺难受的,喝完之后她拍了拍胸口,把杯底朝宋子诚一亮:“老板,可还满意?”
宋子诚点了点头。
蓝衫又要走,宋子诚再次拦住她:“蓝衫,能不能听我唱首歌再走?”
反正话都说这么多了,再听首歌也无所谓。蓝衫点点头,再次坐回到沙发上。
宋子诚唱的这首歌是一首很老的粤语歌,叫《偏偏喜欢你》。他的声音清冷有质感,其实不适合唱这类柔肠满腹的歌。不过他的吐字很准确,调子也压得准。蓝衫听他唱得缠绵幽怨,莫名地,她心中涌起一股惆怅。
一曲唱完,他像是来了兴头,又唱了一遍。
蓝衫总觉得这气氛不太对,宋子诚周身环绕着一种变态的气息,这让她不得不提防。眼见他唱起来没完没了,她只好起身:“宋总我有事我先走了,抱歉!”说着就要离开。
宋子诚还在专注地盯着屏幕。他一把扯住她,用力向下一拽,蓝衫冷不防跌下去,正被他接了个满怀。蓝衫大怒:“你!”
宋子诚这才移开目光看她。他丢开话筒,伸手来触碰她的脸颊,低声说道:“蓝衫,你不该那样对我。”
蓝衫挣扎:“放开我!”
宋子诚看着她,突然有些难过。就算再不愿意承认,他也知道,他对待她是跟对待别的女人不一样的。他那样小心翼翼地接近她,那样心怀惴惴地讨好她,他从来不用那些手段对付她,哪怕连偷吻都是一种亵渎。
可她是怎样对待他的呢?
他有多认真,就有多可笑。
宋子诚忍着满心的憋屈与疼痛,冷冷一笑:“不要以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在我这里,总要留下些东西。”
他将她按到沙发上,然后倾下身体,在她颈间缓缓亲吻着,蓝衫一阵反胃,狠命推他,奈何女人和男人间的力气终究有很大差距。她伸手胡乱摸索着,在冰凉的茶几上摸到一个同样冰凉的东西,嗯,是个烟灰缸。
蓝衫想也不想,抓起烟灰缸狠命朝宋子诚头上一磕!
宋子诚像是被人点了穴,动作突然一停,钳制她的力道也有放松。
蓝衫趁这机会赶紧挣脱,她跑到门口,一手抓着烟灰缸,回过头来戒备地看他。这一看,她又吓了一跳。宋子诚的头被磕破了,此刻血液流下,淌过眉毛和眼睛,还在顺势而下。
宋子诚却不管这些,他死死地盯着蓝衫。
蓝衫快吓死了,转身飞奔着跑走了。
跑出会所之后,蓝衫六神无主,吓得浑身发冷。她掏出手机,给乔风打了个电话。
“喂,蓝衫?”乔风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温润宁静。
“乔风……”蓝衫说话带着颤音。
乔风听出不对劲:“蓝衫,你怎么了?”
“乔风,我想见你。”
“好,你在哪里?我马上出门。”
蓝衫并没有跑。她觉得,如果警察想抓她,她也跑不了,不如束手就擒,因此在会所对面的一个商场门口等乔风。她时不时地朝着会所这边望,没有看到警察或者救护车过来。
乔风来得很快,他从出租车上走下来时,一眼就看到了蓝衫。她的脸色白得吓人,乔风心疼极了,把她拉进怀里轻轻拍她的后背:“没事的。”
蓝衫鼻子酸酸的,心口异常柔软。她回抱他,带着哭腔说道:“乔风,我好像闯祸了。”
乔风把她带到了楼上的咖啡厅,点了两杯热茶,他看着蓝衫,目光坚定而充满力量。他说道:“说吧,不管有什么事,我都帮你顶着。”
“我……”蓝衫眼圈红红,把刚才的事情说了。
乔风一听说宋子诚竟然敢非礼蓝衫,一向平淡如水的他突然怒不可遏:“这混账!”
“乔风,你说我会不会惹上官司啊?”这才是蓝衫关注的重点。
“那要看他死没死了。”乔风答。
一句话,让蓝衫刚刚有点血色的脸又是一白。
乔风连忙解释道:“不用担心,你这是正当防卫,完全可以反告他的。”
蓝衫倒不敢如此乐观:“他来头不小,我可惹不起。谁知道逼急了他会做出什么事呢?”
乔风不屑:“我来头还不小呢!不用怕他。”
虽然蓝衫不认为乔风能把宋子诚怎么样,但是他这样关心她,安慰她,愿意帮她扛事情,已经让她十分感动了。她忍不住握住他的手:“乔风,谢谢你。”
乔风垂眼,视线落在两只握在一起的手上,他抿了抿嘴,答道:“这没什么。”
虽如此,蓝衫还是不太放心。乔风打了个电话给会所那边,旁敲侧击地问了几句,确定宋子诚已经“自行离开”,这样看来,他伤得不算重。
然后乔风引用了不少法律条款来说服蓝衫,蓝衫像是听经书一样听了一会儿,虽然还是迷茫,但是对乔风的信任占据了上风,她最后点点头:“我明白了。”
“那你要不要起诉他?”乔风问道。
蓝衫摇了摇头。
乔风先带蓝衫做了个伤情鉴定,然后两人才回去。回去之后,乔风给蓝衫做了一顿大餐“压惊”。
蓝衫这个时候情绪已经相当稳定了。她吃这顿大餐吃得很感动。难得一次,她没有吃得那样急,而是细嚼慢咽的,时不时地抛个媚眼给他。
吃过晚饭,两人坐在沙发上聊天。蓝衫心满意足地捧着肚子,问乔风:“我一直有个问题特别好奇,为什么你在国外还有那么多追求者?”
“因为我们学校流传着一个谣言,谁和我约会,就可以吃到我做的饭。如果成为我的女朋友,就可以天天吃我做的饭。许多贪吃的女孩为了吃到我做的饭,希望和我在一起。”
“就是个饭票。”蓝衫理解了,她还举一反三,“而且你这么呆,她们跟你在一起之后还可以劈劈腿找别人,啊,就是这个意思。怪不得每个妹子都想上你。”
乔风有些害羞,扭过脸去,小声说道:“你不是一直在吃吗?”
蓝衫的小心肝儿一颤。她打了个哈哈,笑道:“你这话太容易让人误会了,要不是对你太熟悉,我还以为你喜欢我呢。”
“我就是喜欢你啊。”
蓝衫的心脏猛地一鼓。她惊讶地张大嘴巴,接着又觉得自己这样一点也不淑女,于是捂着嘴巴看他。
乔风注视着她,温润的眼眸中涌动着丝丝波澜:“你不信?”
“我……信!”蓝衫点点头,她的呼吸变得不太平稳,“你你你,你喜欢我?”
乔风低头不敢看她了,他的声音低了低,问道:“我可以喜欢你吗?”
必须可以啊!
蓝衫太激动了。乔风竟然喜欢她!喜欢她!喜欢她!!!嗷嗷嗷!!!!!!
乔风低着头,又问道:“那我可以追你吗?”
“当然可以。”蓝衫捂着心口,心想,妈蛋你这个小妖精能不能跳慢一点!我的血管都要爆掉了!
得到了蓝衫肯定的答复,乔风松了一口气:“蓝衫——”
蓝衫却第三次打断他:“不好意思,我有点累,先回去休息了。”
她捂着心口站起身,脚步踉跄地走了。
乔风有些不放心:“你没事吧?”
“没事,你不要跟过来!”
蓝衫走出去,刚关上门,便兴奋地一蹦三尺高:“yes!”她太激动了,实在不知道如何表达,此刻面对着乔风家的门,她突然手舞足蹈,蹦蹦跳跳。
一边跳一边唱:“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儿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
她对着乔风家的门把《小苹果》跳了一整遍,顿觉心情舒畅五体轻盈,大有飘飘欲仙之意。
一个字儿,爽!
正当她指着那扇门大秀爱意时,它突然开了。
乔风站在门里,笑意盈盈地看着她。他这回笑得不再羞涩,而是开怀,灿烂又美好,像是开遍山野的杜鹃花。
卧槽!蓝衫羞涩得要死,来不及多想,转身逃窜。
乔风快步追上去,一把将她抓回来。他从背后紧搂着她的腰,不许她开自己门。他的脸贴在她耳边,低低地笑,笑声仿佛喉中缠绵的美酒,听得人耳朵都要醉了。
蓝衫张牙舞爪地去够自家门,一边试图狡辩:“喂喂喂,我就是跳个舞强身健体而已,你激动个毛线啊!”
乔风反转她的身体,将她推到墙上。不等她反抗,他扣住她的肩,亲吻突然压了下来。
他的嘴唇温温的,软软的,润润的,明明只是很舒服的触感,印在她的唇上,却像是火星一样点燃了她那一筐稻草样的情丝。蓝衫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烧了起来。
她紧张得用手指去抠墙壁,整个人恨不得化成一张纸片贴在墙上。
乔风不比她平静多少。他从来、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整个人像是煮沸的水一般,心率瞬间飙升到可怕的程度,呼吸乱成了麻。他闭着眼睛,紧紧贴着她的嘴唇,大脑里空白一片,像是一望无垠的雪原。
蓝衫一动不敢动,一直到乔风松开她。
他的脸红红的,眸子亮晶晶的,低头望进她的眼睛里。
蓝衫动了一下肩膀,乔风便松开了她。她一脸的恍惚和梦幻,像个游魂一样摸回了自己家。
乔风在她身后淡淡笑道:“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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