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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若魔音一般萦绕在林朝歌的耳边,她的模样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瓠犀发皓齿,双蛾颦翠眉。红脸如开莲,素肤若凝脂。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但林朝歌知道他不能回去看,这一回去,指不定就出不来了。
或许他会很快乐。
但这种快乐注定短暂的,欢愉过后,明早他就会很不快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朝歌也不例外。
有句话说,置身黑暗的人才更向往光明,那么像林朝歌这样儿的雏鹰,应该更加向往神秘而冒险的旅程才对。
不过,林朝歌同样也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卑劣,趁人之危,非他所为。
他将房卡放在门口玄关的鞋柜上面,然后赶紧出门,之后将套房的门一关。
靠在房门上深呼吸了一口气,他娘的,真是一场大劫。
出了酒吧之后,林朝歌又回了天堂酒吧,到卡座上时,发现大勋还没走。
大勋看着林朝歌,笑道:“我还以为你走了。”
林朝歌笑道:“刚刚碰到了个朋友,多聊了一会儿。”
“女的?”
林朝歌疑惑道:“你怎么知道?”
大勋眼神看着林朝歌的脖子上,很明显的口红印:“你够快的啊,这么快就完事儿了。”
“我......”
林朝歌想解释,却好像无法反驳。
难道说他遇到了个漂亮惨了的女孩儿,好心好意,把人家送回酒店,正好碰到她被人下药暗算了,然后咱啥也没干就跑回来了?
说有点儿啥吧,正中大勋的下怀。
说啥也没干吧,禽兽不如,更不是个东西。
那还不如将错就错,让大勋随意猜测的好。
毕竟这个口红印不好圆。
“哈哈哈。”
大勋玩笑道:“兄弟可以啊,这次又是哪个美女?”
“不会是偶遇了哪个来买醉的妹子吧?”
我透?
这尼玛都能猜得到?
林朝歌内心:“??????”
他觉得今晚不能再继续了,这家伙邪门儿的很。
“你要这么认为,那我不想否认。”
林朝歌欲盖弥彰,欲擒故纵道。
大勋显然也只是随口说说,又喝了一会儿酒后,两人便先后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