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歌向四周扫视了几眼,强烈的鼓点,喧嚷的音乐,妩媚与疯狂同存。
即使是坐在角落也充斥着酒杯的碰撞及肆意的嚎笑。
舞池里有个胖子穿着一身潮牌,一看就是个暴发户,拿着两叠红色大钞对舞台上开口,因为距离太远,林朝歌没听到内容。
不过,在下一秒,台上便停止了劲歌热舞,面向那满脸横肉的胖子放下身段儿,笑着听他讲话。
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绵绵情意。纤腰袅娜,拘束着燕懒莺慵。
朱唇轻盈,引得蜂狂蝶乱。
芳容如花,窈窕生香。
说着说着,胖子笑着将手里的两叠钱放到了霓虹闪耀下,风光霁月之间。
她含笑含俏也含妖,嘴角轻轻翘起。
最是那回眸一笑,万般风情绕眉梢。
说了两句好像是道谢的话语后,媚眼如丝。
而后起身一转,继续着台上的工作。
有钱就能为所欲为?
在这种场合,有钱还真能为所欲为。
林朝歌对这种不夜场并没有什么歧视,只是拿起酒杯轻抿了一口。
生活中,其实每个人都在戴着假面活着,有着自己的故事。
那花红柳绿的烈酒,震耳欲聋的音乐,疯狂放肆的舞步,可以让他们卸下刻意的伪装,忘掉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压力,忘记那曾经记忆深刻地往事,忘却那曾经留在心灵深处的痛,甚至忘了自己是谁。
一切,都只是一场盛大的狂欢!
一旁,大勋看着林朝歌。
“怎么,你对她有意思?”
林朝歌回过神,他知道大勋指的是谁。
他笑了笑,摇头:“只是感觉比较有趣而已。”
“也对,你可是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和清河镇镇长沈心怡玩儿摩托车寻求刺激的男人。”
大勋给林朝歌倒了杯酒,笑道:“对于这种廉价又百搭货色,看不上眼才正常。”
“......”
一听这话,林朝歌算是知道了为什么这大勋要和自己交朋友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林朝歌自认也不是什么清流,他并不反感大勋的目的,相反,还有点欣赏。
不过,什么叫寻找刺激?
虽然确实占了一丢丢便宜,但是这不是为了救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