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陈金贵的怒火,林朝歌没有再继续怼他,不是不行,是没必要。
倒不是说林朝歌怕了陈金贵,就算陈金贵是村长又怎样?
大爷就是回来住个十几天而已,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上没有老下没有小,一人吃饱全家不愁。
都说阎王易躲,小鬼难缠,但林朝歌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陈金贵还真没法子从正面搞他。
就算他拉着老脸想指使他儿子陈青松再来找不自在,那也得看他儿子什么时候才能出院。
林朝歌看陈金贵的样子,多半还不知道他家那小王八羔子现在还躺在床上正是出自他林朝歌的手笔,不然就是打死他也要阻止孙老板来买林朝歌家的菜。
儿子给人打进医院了,老子上杆子给人送钱,这不是犯贱是什么?
但林朝歌并没有觉得有半点愧疚之心,他娘的,陈青松那王八羔子仗着是你陈金贵的儿子,拉着陈二喜那几个狗腿子在寨子上横行霸道了这么些年,不仅差点给小爷命整没了,还想霸占表嫂。
小爷昨儿赏他一记断子绝孙脚让他从此清心寡欲些,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本来想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锦旗也不要你送,没想到你居然恶言相向,还想坏我好事?
看来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老王八羔子和小王八羔子,都是王八羔子。
“孙老板,你来摘把,我给你牵着袋子。”
林朝歌没有再搭理陈金贵,和孙坚一起顺着石梯到地里摘菜。
二十多分钟后,林朝歌从堂屋里拿出来一杆年纪比两个他都要大的秤称了一下,总共三十斤多一点,林朝歌按照三十斤给孙老板算了,一共一千二。
“孙老板慢走。”
收了钱,林朝歌笑着向孙坚挥手告别。
等陈金贵和孙坚走了之后,林朝歌看了看手上的钱,又看了看地里的菜。
其实那菜的口味具体怎么样,他自己也没底。
刚刚那么信誓旦旦,只是觉得那经过低配版灵液浇灌过的菜长得还看,还散发着一种香味儿,想来味道应该也挺好。
犹豫了一会儿,林朝歌还是决定去摘些菜来做一顿饭尝尝看味道究竟如何。
半个小时后,林朝歌站在昏暗杂乱的厨房里,他刚刚把锅盖解开,菜香夹着蒸汽从锅中向他扑面而来。
林朝歌闻了一下,那香味从鼻腔进入。
犹如杨娜正对林朝歌抛媚眼,挑逗着他的味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