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歌将衣服套上,开门看着小路上村长陈金贵带着一个人慢慢向他家这边走过来。
林朝歌定神看去,当然,陈金贵那糟老头子没什么好看的。
他看的是跟在陈金贵后面走的气定神闲的中年人。
此人看上去三四十岁的年纪。
三七分的头发油光发亮的,脸上带着一副银丝眼镜儿,一身穿着看着也不便宜。
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一副城里老板派头的中年人,肯定不是寨子上的人。
养不教父之过,因为陈青松那王八羔子的缘故,就算陈金贵是村长,林朝歌也对他没什么好感。
总觉得这一家子都他娘的上梁不正下梁歪。
不过所幸,陈金贵从来也没有瞧得起林朝歌。
对陈金贵来说,林朝歌只是一个毛头小子,而且还是一个以前经常被他儿子欺负的软蛋。
本来他今天去专程带着身侧的孙老板去买鱼的,经过林家这边实属偶然。
这个孙老板在安宁县的县城里开了一家饭馆儿,每天都是人满为患,生意红火的很。
去年开始,他隔一段时间就会来陈家寨一次,采购一些寨子上面养殖的鱼和蔬菜,而且量都还不小。
但是今天早上,在经过林家附近的时候,这孙老板却不知道怎么了,说想要去看看上面种的菜。
陈金贵暗想着林家那小毛孩子种的菜有什么好看的,就那三分撂荒了几年的烂地儿能和他家的比?
但是这个孙老板是村子里的大客户,他还需要靠着孙老板赚钱。
也就顺着孙老板的意思带着他来林朝歌家这边了。
陈金贵打量了林朝歌两眼,冷淡道:“这是县成来的孙老板,他想要看看你种的菜。”
话没说完,陈金贵身后的孙老板眼镜后的眸子死死的盯着林朝歌家门前那地里的菜,精光一闪。
随即,在陈金贵和林朝歌的双双注视下,孙老板快步小跑顺着林朝歌家门前那由碎石垒成的凹凸不平的石梯走到田里。
也不管脚上的鞋子是否会被泥巴弄脏,人已经蹲在了一兜白菜面前。
看着那翡翠般的色泽,闻着白菜上面散发出来的沁人心脾的香气,孙老板惊喜道:“没错了,就是这里散发出来的!”
让孙老板欣喜的是,不仅仅是这兜白菜,附近的菜长得也都十分好。
他用眼神扫视了一下,这个小伙子家门前的地虽然不大。
但是里面种出来的菜,是他这么多年以来见到的长得最好的!
本来他来这一趟也就想着像往常一样采购一批食材回去,但现在见到了这些菜,真是不虚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