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华人国家:兰芳共和国
文/赵池凹
45年前,历史学家罗香林的重要著作《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于1961年6月在香港出版,国际学术界轰动一时。40年后,这段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历史故事,被一个人重新提起,他就是中国驻印尼大使陈士球。2001年春节,在印尼出生的传记作家张永和为他的新书《瓦希德传》重返千岛之国,征求修改意见。期间,张永和与当地侨领吴能彬一同拜会陈士球。陈大使告诉他们,客属乡贤罗芳伯曾在婆罗洲东万律建立了一个共和国,值得作家“大书一笔”。这才有了张永和、张开源合著的《罗芳伯传》,2005年在印尼出版。
从帮会到企业到国家
罗芳伯,原名罗芳柏,罗芳伯是后人对他的尊称。生于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自幼学文习武为群儿冠”。由他建立的兰芳到底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大企业?抑或是一个帮会?我的答案:三者皆是。最早是帮会,后来是企业,最后是国家。
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罗芳伯乡试不第,“乃怀壮游之志”,发扬客家精神,漂洋过海,登上婆罗洲(今西加里曼丹岛)。到了东万律,罗芳伯最先建立的是兰芳会,一个以保护华人社团为业的组织,其实就是一个帮会,主要的对手是天地会。经过多次交手,天地会灭亡,兰芳会发展壮大。
当时,东万律面临内忧外患,内部互相争斗外部又有强邻入侵,在印度尼西亚的荷兰殖民者联合东印度公司,曾多次向坤甸一带发动武装侵略。罗芳伯和他的伙伴,和当地人一起,协助当地苏丹首领平了土著人的叛乱,得到了首领的嘉奖,将东万律划归罗芳伯管辖。这块地方有10多万人及南北几十公里的产金地,吸附华人数万,土著好几十万,顺理成章地成立了巨大的经济实体—兰芳公司。
公司成立后,罗芳伯一个个收拾了当地四分五裂的各种华人团体、商会、村寨,消灭了所有对手。这时的兰芳公司已经摆脱了先前的帮会性质,正式以一个军队的面目出现了。
1776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建立了自治政府。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当时,大家推荐罗芳伯为国王,罗芳伯不同意以王相称,后由各代表商议建立兰芳大总制,称罗芳伯为"大唐**"或"大唐客长"。但他向北京派遣使者前去朝贡时,仍然使用的是“兰芳公司”的名义。
罗芳伯任**19年,于1795年在西加里曼丹病逝,终年58岁。罗芳伯病故后,由江戍伯继任其位。
兰芳国110年历史中,前后共有12位元首。元首的更迭,用的是一种介乎于**选举和禅让的形式。罗香林的《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做出了这样的结论:“清乾隆年间,广东嘉应州有罗芳伯者,侨居南洋婆罗洲(Borneo)西部之坤甸(Pontianak),垦辟土地,策众采矿,并助土著苏丹,平定祸乱,一时侨民多归依之。东征西讨,所向披靡,苏丹知势力不敌,因分土而治。芳伯乃为之奠都邑,定官制,修军备,开商场,兴矿冶,抚民庶,建元兰芳,建国号曰兰芳大总制。受推为大唐**,盖为一有土地、人民与组织,及完整主权之共和国焉。”基本上这就一锤定音啦,兰芳就是共和国。这个论断,被广泛接纳。互联网上,如果你搜寻“已经消失的国家”,兰芳是其中一个。
张永和、张开源采纳的自然也是罗香林的学说。根据《罗芳伯传》,兰芳的确具有共和国的一些特征:
有首都(在东万律 Toeng-wan-loet),有**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还分为省、县、乡三级。各级官吏均由**选举产生,政务的裁决,也由大家来公断。这一条是人们判断兰芳是不是一个国家,以及是不是共和国的关键。
政制分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教育5部分。
军备方面,开办军械厂,铸造兵器,除军事战略要地派驻少量常备军外,其他地方没有驻军。平时大家各安本业,抽调适龄青年练习射击,一旦有事,就征召这些青年组成军队(很像当今的预备役)。
财政方面,设税收督察官,实施征税来充实国库;征收商人的货物税,并且以出口创收为原则。
经济方面,积极扩充市场;矿产由国家组成公司(现在的说法就是国企),实施统一经营。
教育方面,举办汉文学校,聘请儒士执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重点。
司法方面,以天地会纲领为基础(兰芳公司在与天地会进行了艰苦的军事斗争之后,吞并了天地会,所以天地会比较系统完整的纲领也被兰芳吸收),进而修订为普及易行的法规。
张永和、张开源说,兰芳还确定了自己的国旗,规定以各式汉服为国家礼服。
但是,来看东万律丛林中的“罗公芳柏之墓”,墓柱下石刻的《罗公史略》,应是其盖棺之论,其中清楚地写道:
“罗公芳柏、广东省梅县石扇堡人。……定鼎东万律,创建兰芳公司基业。”这“定鼎”一词,微妙地改变了事情的性质,你可以说是定都,也可以说是定总部的所在地。
惟一不称王的华人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