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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再见秦羽墨(求鲜花,求评论,求打赏)

“我明天晚上请大家吃饭,庆祝我从电台主持人,荣升成为电视主持人!”

“恭喜恭喜。”

“哦。”

“真不错。”

“……”

曾小贤看着众人平淡的反应,疑惑的问道:“难道你们就不为我感到高兴吗?我成为电视主持人了啊!就算是你们不在意这件事,我明天可是要请你们吃饭的啊!”

“曾老师,你也不是不知道,最近我们的嘴都被林云养叼了,现在子乔上饭店都不一定能吃掉20个猪肘子了。”陈美嘉解释道。

曾小贤傲娇的说道:“我不管,明天是我的庆功宴,特别说吕子乔和林云这两位功臣,必须得到场。”

“知道啦,曾老师……”

“我们知道啦,快坐在吃饭吧!”

…………

第二天晚上。

某塔餐厅。

西餐厅,林云几人坐在靠着窗户的座位上,以便欣赏着高空的景色。

众人在酒桌上推杯换盏,子乔在卖力的吃着酱肘子。

曾小贤站起来举起酒杯说道:“托子乔的福,外加是金子总会发光这句古语,我终于成为了电视主持人,我现在很开心,真的!”说着说着,曾小贤的眼眶有些湿润了。

林云默默的叹了口气,他知道,曾老师真的不容易,他身为哲学和历史学的双料硕士学位高材生,竟然愿意为了自己的梦想,在魔都坚持这么多年,确实是非常的不容易。

众人纷纷站起,就连吕子乔都放下了肘子,端起了酒杯。虽然大家平时都在抬杠拌嘴,但是在魔都这种高压的环境下,大家就是彼此的亲人。

————

“一菲!”就在时候,一个有些惊喜的声音传来。

林云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去看,看到了此刻一脸惊喜的秦羽墨。

“羽墨,好久不见啊!”遇到老同学的一菲此时也是十分的高兴。

吕子乔叼着肘子,眼里满是惊讶,很明显他还没有清理最近的记忆。

“怎么了羽墨遇到熟人了?”一位身穿淡蓝色羊毛衫,留着小胡子的男子出现在秦羽墨的身边。

秦羽墨点点头说道:“这位是我同学胡一菲,我们在上学时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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